大学刑法课 - 大学刑法课(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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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立志要攻读刑法的学位,已经自己把犯罪论的份几乎都读了,只有竞

    合论的收关係份没有办法懂,所以今天来旁听。

    」

    原来老师事前就知这一件事,小钱同学有先写l礼貌地告知老

    师,实在很懂得人的眉角,不像我当初对刑总产生兴趣后,一时起就坐火车

    跑到台北东吴大学旁听林东茂、甘添贵老师的课,还大量地发问,简直就是个白

    目。

    「钱同学今年几岁?」

    「2岁。」

    靠,我还以为是小学生,这样算起来勉是国一的年纪了。

    听到他2岁,的同学已经开始在心等着看好戏,毕竟4岁以

    的行为客是关于犯罪的一个加重罚要件。

    同学是向他投以讚赏的光,老师后继有人了,竟然年纪这麽小就来挑

    战一般人都听不懂的竞合论。

    「你坐车来的吗?」

    「嗯,我自己从雄坐铁来的。」

    看着他稚的脸庞,竟然不用父母亲陪同,自己跑到两个小时车程之外的城

    市,老师智商比他更了两个标准差,不就更早熟?当年小小一只的老师不知

    是怎麽满足她的求知的,是不是也到旁听大学、甚至研究所的课程?然后被

    怪叔叔们扰,像今天的小钱一样。

    「我们上课的举例方式很特别,你能合吗?」

    如果不知来会发生的事,前这画面是令人动的,一个天才教授

    面对着彷彿是小时候的自己,关心地在行天才宿命的传承,像是跨越时空一样

    。

    话说回来,老师再怎麽变态也不可能染指国一生吧,如果没有阻却违法事由

    的话,和未满4岁青少年可是重罪啊。

    「嗯。」

    小钱同学瞪大,似乎在说明他追求学问的决心,不过这样一来,

    他就等于已经以「事前的同意」

    阻却妨害自主罪章所有关于「违反意愿」

    的构成要件了,接来就看老师怎麽闪掉「未满4岁」

    这件事,毕竟与未满4岁青少年,不对方意愿为何,都是法的。

    「那请莹莹到前面来。」

    这两天冷锋过境,大多数的同学都穿回冬装,不过韩莹莹虽然上半穿了件

    灰衣连裙,却好像不怕寒冷似地,没有再搭袜,虽然是小

    只一双筊白笋般的大仍然比例完

    「假设韩莹莹和陶峰嘉是一对夫妻。」

    老师像新兵训练时的教育班达攻击任务了。

    oM

    「请韩莹莹和钱同学实施通姦行为。」

    噗~~~又来了,又要摧残民族幼苗。

    「仲佑,你知刑法上和姦的定义不相同吧?」

    听到要和韩莹莹这个可的大行通姦,小钱同学完全没有慌张的样

    ,反倒认真地回答:「最法院62年台上字第29号判例:所谓两

    接合构成姦既遂一节,係以两已否接合为准,不以满足慾为必

    要。申言之,即男,纵未全或未,亦应成立姦

    既遂。也就是说,如果依照严格的罪刑法定主义,通姦罪必须男女双方生

    达到的阶段。

    」

    「则规定在刑法第十条第五项非基于正当目的所为之行为:

    一、以他人之门或腔,或使之接合之行为。二、以以外

    之其他位或他人之门,或使之接合之行为。」

    小钱同学如数家珍地默背判例和法条,简直比班上大多数同学都还要用功

    。

    不过,从2岁的孩慾、等等名词,除了

    违和之外,更令我好奇的是他对这些名词了解多少?老师不等韩莹莹和钱仲佑

    有所表示,就走上前去,稀稀索索地和韩莹莹接耳。

    老师作完指示后,韩莹莹先脱运动鞋,然后略带矜持地先从腰际

    ,隔着连衣裙不知什麽,等到她连衣裙被她皱褶,她的双手也逐渐往

    移动,和腰肢也地扭动起来,一件小巧可的粉红便在她膝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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