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瞰云端的一万公里 - 分卷阅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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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近距离时,我才发现,他的手臂也很,大衣袖一截手腕。如果有机会,他完全可以试试去模特,脖手臂,拍照会很上镜。他的,虽然不像那两一般修众,但也没拖后

    电梯行,我和Randy肩并肩站着。电梯门的反光面里,他看上去比我矮个两三公分,我185,那么他大概182,183。

    我问他:“回国?”

    他直白又糊地说:“嗯,家里有事。”

    我猜也是。一般像我们这样的留学生,在这三周的寒假里,不会选择回国。波士顿的冬天又冷又,雪得又厚又,这一就直接导致机场的航班,时常延误滞留。

    我又想,他赶着凌晨的便宜航班回国,不像是提前计划好的。什么事这么着急呢?如果是不好的事,那我没必要再问去。

    我悄悄摸摸端详了他一会儿。他看起来实在不富,但肯定也不会穷,穷的哪个能国留学,学的还是音乐——

    这样一门投和收获完全不成正比,野路的天才轻松碾压十几年苦练手的科目,的职业。

    要问我为了什么??也许有一吧,我不太确定。

    我招手拦一辆租车,看着他上了后座,帮他把车门带上。他降一半的车窗玻璃,朝我挥了挥手。

    “Bye,see you erm.”

    我随回复了个“Bye bye”。

    一到有外人的环境,他就自动切换到了英文模式,两个国人用英语对话,总让我觉得很生分。

    但事实上,我和他也并没有多熟。知彼此的英文名字,知在同一所大学里上学,知的家都在北京……等等,我好像忘了一件重要的事。

    我没问他,是学什么乐的。

    钢琴?最有可能。手看起来像,但学哪个乐的手不灵动呢?

    大提琴?太厚重了不适合他。

    小号?符合他天真烂漫的气质,但他的肺活量看起来不是很好。

    吉他?不可能。吉他贝斯鼓,这些现代乐完全不可能。他看起来,不是说古板,只是实在不新

    总不能是琴二胡这些玩意吧?

    一阵冷风刮到我脸上,打断了我毫无依据地再猜测去。我缩着脖上了楼。

    来派对狂的人,已经走了一半,剩一批喝得醉生梦死,在新年第一天,就准备把自己送往急症室的狂徒。我每一脚都迈得很小心,避开那些像泥一样摊在地上的酒鬼,兜转地界,终于在厨房的大理石瓷砖上找到了彦良。

    他佝着背,抱着垃圾桶,脑袋几乎都要埋去。

    这样的场面,我早已见怪不怪。他又把这个散发着异味的垃圾桶,当成了那条他小时候养的总是偷溜去掏垃圾箱的臭狗。

    我无奈地叹了气,从背后抱住彦良的腰,半拖着将他整个人拽了起来。他站得不太稳,我把他的胳膊搭到了我肩上,跌跌撞撞地架着他往房间去。一开门,却见到少儿不宜的场面,六目相对,那两人更用怒意的神瞪着我。

    这傻总是不锁门,私人领地都成了公用空间。

    我面难堪地吼了那一男一女几句,将他们赶了去。

    我从来就不是什么善茬,无论是别人,还是自我认知。

    床上的空间腾了来,我终于得以将这块手山芋扔。他大爷的,我忿忿地想,怎么成了我先给他脱鞋了,这恩得让他给我十倍报回来。

    我给彦良脱衣服时,他醒了一,看了我一

    我捺不住好奇心,上凑近了问他:“Randy学什么的啊?你们怎么认识的?”

    他闭上了,装死。

    靠!我真想一拳揍到他脸上,反正他也醉了,明天就说是和别人打的,他也本无从查证。就算他模模糊糊有印象,也拿不证据来。

    但我最后还是没有手,可能是还残留着几分不该的良知。

    安顿好彦良,我了房门,把屋里剩的醉鬼酒鬼都赶了去,大门一关,顿清净许多。

    望着满地狼藉,我视若无睹,踢开几个挡路的空罐,回了自己房间。

    谁他妈造的孽谁明天自己收拾。

    CD机还躺在床上,我拿起来,将耳机线仔仔细细绕好。却在要关闭电源键前,又忽然鬼迷心窍地松开了,着那只Randy用过的耳机摸了摸,凝视了一会儿,最后上。

    坐在床沿被他压的那个浅坑里,我播放键,一个人把没听完的歌听到最后,再将耳机与CD机收回屉里。

    还是觉得不够,最后拧开那瓶矿泉,咬着瓶,喝得一滴不剩。

    第4章

    伯克乐的开学向来没什么仪式,学生卡一刷,就算完成了。接着就是选课,抢课,带上乐在各个琴房排练室穿梭,等待。

    哦我不用带。

    还没提过,我的主修乐是钢琴。从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开始学,到现在,也就个半吊平吧,勉能听,想成为大师的话,这辈是没什么指望了。,比别人提早先投个胎,在地府先练个三十年再上去,说不定还有机会。

    不是我妄自菲薄,而是有自知之明。天赋这东西,可能百万个人里才挑得那么一个,而我早就明白,我不是那个幸运儿。

    一个时代伟人的名额是有限的。

    “既生瑜何生亮。”

    “塔尔贝格第一,而李斯特是唯一的。”

    我要是这些话里被比较的另一方,当场听着能背过气去。

    报考伯克乐以后,我很快就确定我的志向不在于成为一名钢琴家了。比起古典,我更追随一些新兴冒的东西:行,摇,R&B。所以我在第二学年细分专业时,选择了——

    电影乐。

    以为我会选行作曲?那也太没意思了。

    人为什么喜什么就要去什么呢?我不喜弹钢琴,不也照样弹了十年了。

    当我走过教学楼,走在波士顿最闹的街时,突然想起了Randy。

    他比我小一级,照理来说,应该已经开始上课了。

    鬼使神差地,我又返回了校园,晃过几间教室门

    我不知他是哪个班的,专业平被分到了哪一级,此刻是在上课,还是窝在家里休息,又或者在乐室练习?

    我想自己真的是异想天开,就算学校够小,但一个一个教室找过去,也得费半天功夫。况且我有什么自信,能一就从一班人里找到他呢,看漏了也说不定。

    我自嘲地笑了笑,抬脚准备返程时,却如有神助,心想事成,见到了他。

    他笔直地站在自动贩卖机前,依旧是那天那件过膝盖的黑大衣,换了一双的布洛克鞋,白衬衫与格纹线甲,净熨帖的,很常见的学院风打扮。Randy左手掏两个币,投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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