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女翻译官 - 第一百一十四章(万更)【97xs手打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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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我表哥已经跟你

    她唤来两个年轻女孩帮工,小心翼翼地把那翟衣一件一件地取来,运到试衣间里去,再帮穆晓云穿好。

    秦卿忽然发现,穆晓云很懂得如何利用各服装,来衬托自己的份。

云的心事,他问:“老板娘,想问一模特儿那件大红镶青边的礼服,是客人预订了的吗?”

    它的工不可谓不,用料不可谓不奢华,然而世间上除了专业的模特儿,又有哪个平凡人家的女,可以驾驭这气质非凡的,前朝皇后礼服?即使只是个简化版?

    穆晓云被他的举动得又好气又好笑,一把夺过来,在宿舍楼的石凳上坐了,就撕开了信封封

    略施脂粉的她,眉弯嘴小,眉盈盈,波光的双眸有如湖,潋滟无波。光洁肌肤犹若细瓷,竟然盈盈生光。而在这十分端庄的绝姿颜,又带着清雅的书卷气,气质脱俗尘之,说不贵典雅。

    穆晓云跟翟衣,可谓棋逢敌手,相得益彰。她的貌和众气质,不光撑起了这件翟衣,还给它带来了别样的光彩。

    老妇人快地说:“好啊。你女朋友这么漂亮,气质又好,我也很久没有看到这衣服穿到人上了。”

    这件翟衣,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闲置多年,无人问津。

    秦卿翻开信封,拿一封信来:“这里有封信。”

    那件翟衣你喜吗?那个老板娘,是我在国认识的同学妈妈,别看她那样,其实是国际知名的华裔服装设计师,以汉服元素汇现代服装而闻名于世呢!

    “我女朋友很喜衣服,我想买来,我们结婚穿。不过她可能不舍得这笔钱,所以我想买来之后先寄放在你这里,你照我留给你的地址寄过来,可以吗?”秦卿说,“对了,忘记自我介绍了。我是冯茹的表哥。”

    来到楼,门卫大爷叫住了穆晓云:“晓云,你有邮件。”

    一时之间,满屋生辉。

    办妥了这件大事,二人也都累了。看着离晚饭时间还早,就先回到穆晓云的宿舍里,稍作休息。

    她所挑选的几样结婚用品,都是那雅而不俗,大气端庄,极其匹秦家份气派的东西。反倒想起自己家大嫂,还远远没有这份得心应手。

    传统汉服的宽袍大袖,把穆晓云曼妙的曲线层层叠叠地包裹起来。除了一双柔荑和端庄绝的鹅脸,再不半分。

    穆晓云满腹狐疑,看看地址一栏是空的,又颠了几,里面哐啷有声,不知什么东西。秦卿说:“到那边去拆了吧。”

    秦卿当然不知,那是穆晓云重生过一次,以前当了好几年豪门主妇,对这些大场面早就司空见惯的缘故。只是叹自己娶妻有方,心愈发地敬重护穆晓云。

    门卫大爷说着,在屉里拿一个大信封来:“给你。”

    信这东西,穆晓云以前收到过一封,那可不是什么妙的回忆。如今又来一封无名信?她的心忽然扑通扑通,加速起来。

    选好了结婚主礼服,然后是饮宴服。穆晓云选了一轻便的女装背,大红锦缎面料的,上面绣了暗纹吉祥符样。搭红罗裙。没有了那金丝银线的俗气,反而愈加庄重妩媚。

    ——直到今天。

    穆晓云缓步来到店央——这衣服可以有相当重量的,尤其是那个冠,恐怕有个两斤重——:“秦卿,好看吗?”

    穆晓云白了秦卿一:“我知是钥匙。可是,是什么地方的钥匙?”

    五彩斑斓的绣线,在诱人的光泽。秦卿见穆晓云满脸痴迷,心暗暗觉得好笑,就对老妇人说:“我们刚好准备结婚了,不知可以试一你这礼服吗?”

    别说秦卿,就连它的制作者,那位老妇人,也看得目瞪呆,不能自已。

    女孩们在屋里忙活,秦卿就问:“老大,这衣服,你打算卖吗?”

    就连当年参加服装展,老妇人也是千挑万选,才在一众的国超模一个有古典气质的模特儿来,穿上这件翟衣压轴场,顿时惊艳万分。那原本名不见经传的模特,也因为此役一举成名,如今已黎时尚圈,成为炙手可的人

    “那件翟衣吗?没有客人预订的。那是我之前了去参加服装展的一件作品,别的作品都被人买了,只有它实在找不到场合好穿,就落来了。我就把它带回这里来,个展示。”老妇人一边说,一边碎步走到那翟衣面前,拉起裙摆一角,“是用了最上好的质料来的,集合了我收三十七个绣娘,绣了整整半年才完成这样一,古代皇后大婚的礼服呢。”

    “秦卿,我觉得那曲裾也不错,又是棉的,天冷好穿。”

    一边换衣服,穆晓云一边跟秦卿商量着。秦卿糊糊答应了,跟旁边的老妇人相视一笑。

    但恰恰是这样包裹得严严实实地,更令人把注意力,放到穆晓云绝的脸上。她翠冠,珠环叠翠,发刚刚好可以挽起,秀发堆雅,在翠玉垂珠映衬,雪白的颈脖晶莹细腻。

    “原来是小茹的表哥。那么经济上肯定不成问题了。”老妇人快地笑起来,“可以的。”

    等到秦卿刷完了卡,换上翟衣的穆晓云,已经从试衣间里走了来。

    秦卿这才松了气。不过穆晓云本可没有想买这件翟衣,她不知就在几分钟之前,秦卿已经把钱都了,她只是满足地绕着镜看了几圈,然后就依依不舍地间,换衣裳。

    “邮件?”穆晓云很少收到这东西,不由得惊讶地停了脚步来,“我的?”

    晓云,你好。

    “卖啊。怎么不卖。怎么?你想买?”

    “皇后大婚……”

    而风光过后的翟衣,则因为没有遇到自己的主人,委屈在商店橱窗,成为招徕来往宾客的招牌。

    一串钥匙,在信封掉落来,在地上发清脆响声。

    “是钥匙。”

    “是的。你家里没有人,我就帮你收来了。”

    展开信一看,竟然是冯茹写来的。

    你要结婚了,我想不到什么合适的礼送给你,刚好想起这件翟衣,恐怕,这个世界上除了你也没有谁适合穿它了。于是就自作主张,把它送给你,希望你喜

    “好、好看!”秦卿结结地说着,老妇人忽然笑起来,“先生你不用担心,我这里会有相应的男装汉服的。到时候绝不让新娘抢了你的风去。”

    “这是……”

    他神严肃起来,拿过信封嗅了又嗅:“没有火药味,也没有毒品的味,应该不会是违禁品……”

    原本人和衣服,就存在一个悖论:若衣服太过昂贵好了,很容易压倒人的气场。让穿衣服的人反而黯淡无光。

    “在清朝之前,汉人皇后大婚,都要穿翟衣。这上面的是翟鸟图案。男人呢,就穿冕服。这些才是我们的文化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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