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 - 大学刑法课43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晴在警察面前,增加她的羞耻

    「对啊,这是他家。」

    我们也都在一旁附和。

    「到底是怎幺回事?」

    一位刑警问。

    「我也不知啊,要告人的自己讲吧。」

    汤智伟仍然晃着的小,指着缩成一团的杨惠晴

    「他们姦我!」

    杨惠晴指着我们所有人,像个疯婆一样控诉着,也不在意硕大的双已经

    遮掩不住,被超过十个人看光光。

    「警官先生,我相信您有良好的刑事侦查素养,我是刑事法学博士,也是执

    业律师,我建议您…」

    就在老师面斡旋之后,经过刑总课的训练,我和其他同学们很习惯地

    ,乖乖地被鉴识人员採样,杨惠晴也由女警採集和满满脸的检,然

    后到医院验伤。

    我们到分局完笔录后,接着就等检察官讯问了。

    检察官讯问完的两个星期后,毫无意外地,地检署的诉讼文件寄来了,我们

    几个人都各有一份,因为我们都是「共谋共同正犯」。

    检察官在里:「被告李逸平与杨惠晴为男女朋友关係,并已论及婚嫁

    。被告李逸平施以诈术令杨惠晴陷于错误,并令告诉人在黑暗误信同案被告汤

    智伟为李逸平,而使告诉人与汤智伟为行为。刑法229条项以诈术使

    男女误信为自己偶而罪,须行为人主观上有令被害人误信自己为其偶之

    意图;今李逸平为告诉人之男朋友,其与汤智伟共谋以诈术令被害人误信汤智伟

    为其男朋友而,尚难评价为误信为偶之构成要件。」

    也就是说,如果你有本事让女生误以为你是她男朋友、未婚夫,那与她

    的行为就无罪,本条罚的是令人误以为为「偶」。

    「至于<b>刑法</b>22条之成立,须行为人对于男女以暴、胁迫、恐

    吓、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为手段而为者,并不包诈术等手

    段,故尚难认被告李逸平等之手段为罪之制行为。

    何况男女往,一方误信另方财力而互许终生,乃德之层面,非法律所能

    相绳…」

    这一,当初老师要求汤智伟在分曝光瞬间就对杨惠晴,也就是

    要让杨惠晴「不及抗拒」,如果杨惠晴已经抗拒,汤智伟当然就要赶快老二

    ,不能再继续

    幸亏这里汤智伟和我合地天衣无,汤智伟在故意透真实分之际也完

    成,既达到羞辱杨惠晴的目的,也让自己不会因此落的嫌疑里。

    「被告涉犯趁机罪之分,亦难认定其有利用告诉人神、障碍、

    心智缺陷或其他相类之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为之行为。盖告诉人当时乃

    相当清醒,对被告之询问对答如,有录音及证人陈湘宜为证。故同案被告汤智

    伟对伊施行之行为,自不该当趁机罪之要件。以上各罪,本署依刑事诉

    讼法252条第款为不起诉分。」

    我毫不意外地撕毁这份不起诉分书,里面写的容跟老师预测的八九不离

    十。

    本来就是啊,刑法的评价非常严谨,虽然我们的行为很机车,但是趁机

    的构成要件本来就不能包括「令人误认」

    或「诈欺」

    这样的手段。

    另外我们颜杨惠晴的份,老师也用事前的承诺阻却了违法,是她自己答

    应找很多人来她的,在髮上和脸上採集到,只能证明她确实和很多人行

    猥亵或行为,没有撕裂伤、全没有红或受伤,是要怎幺告

    或猥亵啦!我可以想像杨惠晴收到不起诉分书的表,她被我除了接合之

    外所有玩法几乎都玩过了,更别说被曾经的手败将汤智伟三次,其更有

    一次被上就当着许多外人的面被教训一番;除了当众被欣赏、被曾

    经上当的诈骗被害人把的羞辱警局和地检署还要把自己脑残

    上当被白的场景重複描述多次,更要承认自己是因为被砸大把金钱利诱,才

    误以为富少要娶她。

    一想到她要经历这幺多的无奈折磨,同学们无一不到大快人心。


ql请记住本站地址http://m.quanbl.com
【1】【2】【3】【4】【5】【6】

添加书签

7.2日-文章不全,看不见下一页,看下说明-推荐谷歌浏览器

本站开启了加密功能,部分浏览器不显示第二页 请更换手机默认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