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 - 大学刑法课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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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之者。

    二、对未满十四岁之男女犯之者。

    三、对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

    四、以药剂犯之者。

    五、对被害人施以凌者。

    六、利用驾驶供公众或不特定人运输之通工之机会犯之者。

    七、侵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筑、船舰或隐匿其犯之者。

    八、携带兇犯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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