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活 - 第24节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之后,所得便由二人掌握,不得给公婆。所有大额支都需要双方同意,若不能到,便和离收场。

    众人读到这里,倒也不觉得多么惊世骇俗,只觉考虑得倒也周到,毕竟是有商有量,似乎略比第一份还面些,再看第三条,则明确写了,“男女双方均不得与第三人发生关系,违者赔八两银,家积蓄只分三成,当即和离,儿女归无错方所有,无过错方不愿扶养再论其他。”

    这一条便惹来不少议论,众男如张胖者自然义愤填膺,满嚷着‘天哪有这样的规矩’!其余有些老成厚的,一边摸着光溜溜的,一边叹,“二人收算是相当,彩礼和嫁妆也相等,这个么,这个么……”

    还有些年轻的单汉,平日里没什么营生,直到买活军崛起才有了活的,此时看了这条都哄笑起来,有的谑笑,“还喝酒,讨第二个?哈!能娶到个小娘已是难得了,哪还有余钱去别个!”


ql请记住本站地址http://m.quanbl.com
【1】【2】【3】【4】【5】

添加书签

7.2日-文章不全,看不见下一页,看下说明-推荐谷歌浏览器

本站开启了加密功能,部分浏览器不显示第二页 请更换手机默认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