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同人] 当同人文推到秦皇汉武面前 - 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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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宋代又补充寡妇可以招后夫,也就是“招赘”的形式再婚,实际上寡妻没有财产所有权,只是使用权。

    唐宋时期对赘婿也多有限制,但是宋神宗开始增加赘婿对岳家的财产继承权,到明清时期,赘婿与继已经能同享岳父母的家产继承权。

    从财产继承权就可以看,在古代,还是当男人好。】

    “还是女人关心女人,都说那吕后狠毒,我看倒是那吕后颁布的法律对女更好。”

    北宋时期,除了有更多的职业女经商,也行金石学,行考古,在这样的风气,有不少官家千金有机会接史书,知一些历史典故。

    听到天幕对法律的介绍,几位官家千金纷纷议论起来:

    “哎,吕后那时候女还能封侯有爵位有封地,大唐的公主也是有封地,现在别说封地,连公主的封号都变成了虚衔,什么燕国公主,若换成是在大唐那就真是封地在燕国,享用燕国的税收。但是看看咱们大宋,公主连燕地有多少人家都不知!”

    “嘘——”

    其他人连忙捂住她的嘴。

    燕国公主,是宋真宗的姊妹,宋仁宗的姑母,说前朝还好,说当朝贵族,那是找放。

    大家齐齐顿了顿,再次转移了话题,还是说起前朝:

    “武后当政时期也是大唐风气最开明的时期,还有好多女人当官。”

    “还有邓太后,开办的元初邸学堂可以男女同校学习!”

    “可惜了刘太后不……”

    再次提起当朝人的千金又被捂住了嘴。

    刘太后穿龙袍祭天本就被大臣和民间文人各指责,现在重提此事,若是隔墙有耳岂不是回家要被父亲骂个不停!

    连续几次捂嘴,的叛逆千金意兴阑珊。

    想想现在的况,千金更加了无生趣。

    最后,都聊不去,齐齐安静了。

    【我们现代就有纯粹是盯上女方家财而赘的男人,在古代同样有。还有盯上女方家传技术的。等岳父母一去世就原型,孤女想要打官司也上告无门。

    所以最好先了解相关律法,知在哪些方面可以行限制。

    比如唐朝时赘婿继承岳家财产是需要岳父立遗嘱,而且要求男父母双亡才能当赘婿。

    宋代在宋神宗之前也是如此,宋神宗取消了遗嘱,限制就变小了很多。宋神宗以后渐渐的赘婿也能完全继承遗产。

    还有家暴法律,其实各朝律法也有所限制。

    据现代土的《睡虎地秦简》可以看到,秦朝有关于家暴的法律,其明确记载“妻悍,夫殴治之,决其耳,若折肢指、肤,问夫何论?当耐”,也就是:丈夫殴打了妻,使妻受了伤,丈夫就要被施以耐刑,也就是刮掉胡

    还有若是丈夫通,妻将其杀死免罪:“夫为寄豭,杀之无罪”。

    秦始皇在这一方面对男女是公平的,“防隔外,禁止佚,男女絜诚”,无论是男是女,都不许搞!对待夫和家暴,秦律有完善的各刑罚,从耐刑到死罪,非常齐全。】

    嬴嫚突然对后世失去了兴趣。

    她崇敬地看向父皇:“难怪父皇是千古一帝,果然父皇才是最英明的!”

    嬴政却不知在想着什么,眉皱。

    嬴嫚只好又看向李斯,这位典型的法家代表,他对大秦律法的制订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后世都夸秦律好,岂不是说明李大人真得很厉害!

    赢嫚有些心动。

    大兄有儒生老师,胡亥都有赵老师,自己若是跟父皇请求要李斯自己老师,不知李大人会不会接受?

    扶苏以异样的光看向李斯。

    曾经他当然是更信任儒家,因为天幕剧透李斯的谋,扶苏对李斯的人品更加不喜。

    但也同样因为天幕,扶苏不得不承认,李大人人品不行,但是才能的确厉害,难怪父皇如此重视。

    秦律隔了几千年还被后人赞赏,已经足以证明它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日后,他也要好好学习学习法家典籍,请教请教李大人。

    【再往后的各个朝代嘴上骂着秦朝暴政,在家暴这一方面还不如秦朝。

    汉朝时期“妻悍而夫殴笞之,非以兵刃也,虽伤之,毋罪”,意思是只要丈夫不是用兵殴打妻就属于无罪。

    唐律也同样不公平,《唐律·斗律》规定,丈夫“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论。”且认为“杀妻,仍为‘不睦’。”

    但是,“诸妻殴夫,徒一年;若殴伤重者,加凡斗伤三等;需夫告,乃坐。死者,斩。”

    意思是丈夫打死妻才算重罪,但是妻殴打丈夫就要被放徒一年。

    而明、清法律都规定,夫殴妻致死者绞,比妻殴夫死的斩要轻一等。

    妻故意杀夫,明、清两朝都要以凌迟的极刑。

    妻即使是过失杀夫,也是死罪,然而丈夫过失杀妻,法律是不过问的。

    但是这公平吗?男人一拳多大的力量,女人一拳多大的力量?

    男人打死一个还可以娶一个,女人过失杀人都得死罪,不愧是吃人的古代封建社会。】

    这一次,所有男人觉齐齐被骂。

    偏偏,法律列举的清清楚楚,他们无从辩解。

    甚至有些男人起了恶毒的心思:既然法律都这么规定,他早就看现在的妻不顺了,不如“失手”一,换一个更年轻貌更有家财背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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