凰涅天下 - 分卷阅读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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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起一边看着折,一边回思起名可秀在枫阁论说的当朝官考之弊。

    大宋官员的考总起来说分为“述职”和“考课”,前者为自述其绩,县令的述职报给郡守评,郡守的述职报与本路转运使评,评等级后报给吏,吏再作磨勘,即审查复

    但州县述职往往虚报治事绩效,或只写劳绩,不记拖欠等等;而吏的复又易于形式。譬如“德清公勤”这“四善”不好考,而“治事、劝课、抚养”这“三最”除了农田增辟、和增减有籍册可查外,其余多难查实。

    对此,名可秀:“……吏考课,到后来已是循年资而论。因绩难考,而任官的年却是摆在明的,且年资者被升迁外少异论,又不得罪人,吏何不乐得轻松?因是,无能者可熬年位,而有能者却因年资被压……吏考课要改,首要便得改了这论年资之弊。”

    她语带嘲讽:“地方考课,以转运使评守臣,守臣评县令,这些地方考课官大多舒服躺在自家衙门里,哪清楚底县治的好坏?或者有些守臣连治县的方位都还未清楚罢?

    “……且不论上官评属臣,同为地方治事,孰肯破面、秉至公?其更有钻营奔走、行贿买等的,其舞弊事难以尽……不独如此,因利益而结党营私,互相遮掩打招呼的,亦不在少数。”

    李纲在章折也尖锐指:“朝廷考课多行姑息之政,当罪不罪,当谪不谪……”州县只要不朝廷尽知的大篓,守令一般都能顺顺当当的序升迁他任。“……由是,持侥幸之心虚报政绩者愈众。”

    纵览李纲的章折,贯穿两大原则:一是申严,即从严考课;二是监察,即地方除转运司考评外,另以路级三司(提刑司、常平司、安抚司)和当地武安军提侧评,以备吏参考;又以御史台在各路的监察御史为督,数,并提考课案,归总吏磨勘。

    朝班后,丁起揣着这份章折去了枫阁。作为政事堂的宰相,他有自已的打算。

    ***

    枫阁,名可秀正在听今科知贡举的礼侍郎禀报士科闱之事。

    “……今科共取了五百四十七名贡士,两浙籍、江西籍、荆湖路举上榜人数居前三;另外,福建籍的举有五十七人榜,为历年之最。”

    名可秀一笑,:“杨山、罗豫章、李延平三位程门儒者相继在福建设馆授学,往之求学者众,受此影响,福建路的书院之风较往时为盛。”她说着想起希颜说的名人效应,随:“此即名士效应。”

    宋之意不夸大杨时、罗从彦和李侗师生三人在士林的影响力,:“虽说有杨山等人的带动,但更与朝廷的南迁大有系。譬如市舶司所在的泉州,受海贸影响历来仕风不振,今科竟亦有五人上贡榜,当是朝廷定都杭州后,邻近京师之地的影响。”

    名可秀说这话却不是为了夸杨时三人,她:“朝廷每年有劝农制,礼亦可兴劝学制。”

    宋之意神一怔,“地方州县写劝学篇?”心忖州县官躬耕田地的劝农仪式早已荒废,而守令书劝农篇也多为应制文章,走过场罢了,这劝学篇又能起甚么用?

    名可秀:“这劝学是劝士商兴学、办学。朝廷虽在州县设有州学、县学,但官学毕竟是少数,有名额限制,育才不能遍惠地方,必以私学为补。地方上致仕官员多,其不乏有才学者,亦有因缘由未士的文人,这些都是兴学的师资;且地方豪富者不缺钱,却缺了名望和地位。朝廷可鼓励兴办书院的诏令,凡富者钱办学的可免分商税,同时州府赠匾额嘉奖其德行,以此鼓兴私学。”

    宋之意忖思一阵,:“此法确是好!不过,亦有桩为难。商贾图利,办学恐良莠不齐,或学费,或教学低劣,反坏了私学的风气。”

    名可秀笑:“这确是一弊,是以礼必须立,一则规定书院山必须是士籍,资者不得兼任私学职事;二则,商人办学必须在官府签立办学条约,条约要约定办学的启动银钱为多少,今后每年投的办学钱额为多少,除非官府宣告书院停办,否则商人不得途停资——此约可避免山为书院的经费而受制于商富。

    “另外,要规定办学的前三年,资的商富不得从书院获利,学生束修尽归于书院;至第四年,若无亏蚀,方可逐年返利给资者——首年不得超过资的三成,次年不得超过五成……你们算后确立细节,原则是不影响书院的发展。”

    宋之意心略一计算后,笑:“如此,商人兴学不仅无利,反而可能是填钱去。”

    名可秀面冷然,说:“办学自然要有利可图,不然如何引得来商贾之辈?但这利绝非银钱之利。因钱而办学者,宁缺不可取之!”能有钱办学的豪富之商,图的也不是收那学费之利。

    宋之意微笑,宗主的意思是找那有钱办学的,而不是为钱办学的。

    名可秀沉:“仅仅是这样,还不足以鼓励私学兴盛。太宗至仁宗年间,朝廷曾对有声望的书院赐书、赐匾额、赐学田,并召见德望山、封官嘉奖,使白鹿书院、岳麓书院、石鼓书院、睢书院、太室书院声闻于天、风化于,私学因之大兴。”

    礼侍郎也清楚这段书院兴盛史。其后,因书院盛于官学,朝廷自庆历四年起,先后大兴官学,颁布诏令,如:规定应试科举者须在官学读满三百日;神宗时实施太学三舍法,以官学的考试升舍取代科举应试。这些诏令无疑将士官学就读,对民间书院是一个沉重打击。

    在当时官府,各地应有州县学,却不一定要有书院,因而索将书院改为州学。

    譬如,学佑三年(1036年),衡州官府便将私立的石鼓书院改为州学。就连天四大书院之首的岳麓书院,也差被改作鼓铸冶炼所,侥幸得存;后来朝廷行“三舍法”,潭州官府便在岳麓书院外又设湘西书院,以潭州州学、湘西书院、岳麓书院为官学三舍,学生依太学升舍之法递升,由此将岳麓书院与州学“合而为一”。

    因朝廷兴官学抑私学之策,民间书院兴办渐颓。有些书院因无人为继而废弃,譬如宋初四大书院的睢书院(应天书院)在创学者戚同文死后,其孙便把屋舍官,从朝廷换取官职而不是继续办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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