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限游戏里胡吃海喝 - 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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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哲连忙问:“那其他人呢?你们认识吗?知他们以前都住在什么地方吗?”

    那个小男孩:“不知。”

    包括小胖墩在的其他的小男孩也都摇了摇

    关游看向那个小男孩:“你大伯住在哪儿?”

    那个小男孩伸手指向他们后:“就在那边, 我带你们过去。”

    “不过说好了,到时候你得给我们一人一个弹弓。”

    关游满答应:“没问题,明天这个时候,我肯定把弹弓给你们送过来。”

    “我们走小路, 别让你们的爸妈看见了。”

    那个小男孩也是这么想的:“好。”

    就这样, 在那个小男孩的带领,他们一路翻山越岭, 终于在二十分钟后, 来到了一个早已荒废多年的土屋前。

    土屋已经非常破旧了,土墙被风雨剥蚀得斑驳不堪,一半的房屋更是已经塌落, 瓦片和腐烂的木梁散落一地, 不少地方已经满了荒草。

    好在这座土屋实在一个山坳里,附近并没有其他的人家。

    关游等人便光明正大地往里面走去。

    那个小男孩这才问:“你们到这里来什么?”

    关游随:“我们有个辈,认识你大伯他们,他听说我们要到永乐村来参加朋友的婚礼,就托我们过来看看。”

    那个小男孩也就没有再多想。

    镜男也说:“里面又脏又,你们就别去了,免得受伤。”

    小男孩:“好吧,那我们先去玩了。”

    说完,他们就举着手里的草蚱蜢和弹弓,一边呼,一边跑开了。

    关游等人这边。

    一踏土屋,一混杂着霉味和尘土味的怪味就扑打在他们脸上。

    屋里光线昏暗,只有从屋和没有门板的门来一些微光。

    地上更是积着厚厚的一层灰,一踩一个脚印。

    他们环顾四周,屋里稍微像样一的家都不见了, 就连纸板都找不到几块,只剩一些破烂不堪、没人要的零碎。

    ——显然,这里已经被村里的人不知光顾过多少次了,里面有用的东西早就被村里的人都拿走了。

    这让镜男等人不免有些担心。

    拍掉上厚厚的蜘蛛网之后,他们就分散开来,在各个角落里搜寻了起来,连杂草堆里都不放过。

    一时之间,整个土屋里只剩他们翻箱倒柜的声音。

    就这样,他们很快把整个房从里到外扒了个底朝天。

    只可惜的是,他们别说是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了,就连一个钢蹦都没有看到。

    虽然早就有了心理准备,镜男等人还是不免有些失望。

    也就在这个时候,黄铖的目光突然落在一堆塌落的土块上。

    在土块的边缘,他好像看到了什么东西。

    他走过去,抬脚拨开那里的土块与杂草,很快,一堆像是书本的东西就闯了他们的视线之

    看到这一幕,关游等人第一时间围了上去。

    那确实是一堆书本。

    只是他们已经腐败粘连到了一起。

    黄铖蹲,小心翼翼地伸手摸向那些书册。

    但是即便他再小心,最上面的那一层书页还是在他的,瞬间碎成了粉末。

    好在底的书册稍微好一些,虽然也烂得不成样,却还勉保持着一叠叠的形状,仔细辨认的话,还是能够看清楚上面的一些字的。

    很快,在抹去表面的朽灰与碎纸之后,黄铖将几本勉成型的旧书轻轻分离开来。

    《农村法律常识读本》、《养猪技术》、《民间偏方手册》……

    都是些再普通不过的读,一看就不是什么重要线索。

    他们随即把这些读放到一边,继续翻找面的书册。

    越往翻,书册越完整,字迹也越清晰。

    直到他们翻到了一叠被壳纸简单包裹的文件。

    黄铖屏住呼,一掀开最外层的封

    一行黑字随后显来——民事判决书!

    (2000)明民初字第058号

    原告:李秀英(系受害人王桂之母),女,1965年3月12日生。

    原告:王谷军(系受害人王桂之父),男,1970年3月1日生。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男,1977年5月6日生,汉族,明县永乐村小学支教教师,住该校教职工宿舍。

    被告:明县通局。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律师。

    被告:汇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一、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受害人王桂死亡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神损害抚金、理丧葬事宜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86200元;

    2 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诉讼费用。

    二、事实与理由

    ……施工过程挖掘的大土坑仅用一堆树枝简单覆盖,未采取任何有效防护措施……存在明显安全隐患。

    2000年2月27日午16时许,二原告之女王桂(年仅6岁)在无人看,前往施工路段玩耍,不慎踩破覆盖在土坑上的树枝,摔施工路段的土坑,被现场施工人员发现时,王桂已无生命征……

    黄铖直接翻到判决书的最后一页。

    “被告汇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赔偿原告李秀英、王谷军各项损失共计35369元。”

    “ 被告明县通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赔偿原告李秀英、王谷军各项损失共计16749元。”

    “ 2000年6月15日。”1

    到这里,事的真相,似乎已经昭然若揭。

    2000年2月初,永乐村村修建工程正式启动。

    2000年2月27日,年仅六岁的王桂在施工路段玩耍时,不慎摔土坑,不幸亡。

    她的父母王谷军夫妇,随即将负责施工的建筑公司与主通局一并告上法

    2000年6月15日,一审判决达,王谷军夫妇获赔五万多块。

    那可是2000年的五万多块。

    别说是在这样一个偏远闭的小山村了,就算是放在当时的大城市,这也是一笔不折不扣的款。

    于是几乎是一夜之间,永乐村就又有六名女孩‘不幸’惨死在了工地上。

    吴开宇等人只觉得一寒意从脚底直窜,连带着四周的空气都被冻住了。

    镜男更是咬牙切齿:“真是一群畜生啊!”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们才终于从这滔天的愤怒冷静来。

    也就是说,江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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