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大博弈 -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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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通过主考官员刘三吾主动“纠错”,到任用张信等复阅试卷,以调整会试结果平抑社会矛盾,朱元璋的心思一个都没实现。刘三吾主持的会试又找不到明显错误,发的杏榜又不好作废,朱元璋只好旨再举行一次会试。

    第二次会试的结果来了,一共录取了六十一名,比前榜还多十名。有意思的是,这次杏榜上的名单,全是北方人,居然没有一个南方人。

    概率,概率论,反正明朝人谁都没学过。来京城考试的人,考上没考上,全都回去了——是谓“南北榜案(夏榜案)”。

    “南北榜案”,张信、白信蹈等二十多个考官、复查官员被杀。刘三吾老了,又是世老师,过很多的事,免了一死,发充军。

    杀二十几个人,比起此前的“蓝玉案”,族诛一公、十三侯、二伯,牵连被杀一万五千余人,已经是“雨”了。

    没有杀刘三吾,是朱元璋讲面?是,又不尽是。最关键的,还是当初刘三吾给朱元璋解释“南榜”原因时,给朱元璋留了很大的面,也让朱元璋明白了一个问题——刘三吾说蒙元的期摧残,造成北方经济、文化落后。这个解释,显然只是事实的一分,朱元璋心知肚明——北方的落后,最直接的原因,则是朱元璋所兴的大案,特别是“蓝玉案”。蓝玉征战的地主要是北方,他的属更多是北方人。“蓝玉案”被杀的一万五千余人,同样主要是北方人。北方经济搞垮了,社会英被摧残殆尽,主角其实是朱元璋。非常时期,如果此次科举结果反响过大,势必对朝局产生微妙影响。有些文人不懂,朱元璋心里明白着。

    科举的最终目的,是为封建王朝选执政队伍。纯粹地选读书人官不是目的,选官的本目的是为朝廷事。但在客观上,明朝的科举为社会底层开辟了一条上升的通,使社会阶层趋于垂直动,不至于成为“压锅”。录取作为整个科举的最终环节,事实上有不同区域政治均衡的考虑,一定程度上需要反映和现地方民意。封建时代,人民不可能直接掌权。地方及民意的诉求要上达层,很大程度上依赖地方官员。而科举制度,则有某代议制的彩。正因为如此,科举制度也被一些人视为相对公平的代议制度,尽封建时代不乏地方“朋党”之弊。

    朱元璋一手兴起“南北榜案”,也与文人游离“实用功能”有关。“南榜”状元陈,也由此吃尽苦。陈,闽县人,殿试后被安置到卫所,过渡一段时间后被召回京城。陈对自己的工作分非常不理解,他在卫所研究天象,发现“今岁文星见闽”,自己状元属于天意,太祖对自己的安排有违天意。朱元璋知后,便将陈杀了。朱元璋杀陈,不是为了气,也不仅仅是他私习天文违反朝廷禁令——与朝廷的需要背而驰,在朝廷的里,这个文人也就失去了应用功能。

    “南北榜案”,在一定程度上现了全国统一形势发展南北政治平衡的要求,也现了朱元璋打击和限制江南地主的一贯政策。事件开启了明朝分南北取士的先例,至洪熙以后遂成定制。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普及文化教育,提落后地区考生的学习积极,平衡政治关系,乃至维护国家统一,惠及边远少数民族地区。

    所谓分卷录取,就是据全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分南、北、三卷录取士,尽可能保障不同地区都有人国家治理阶层。到明朝期,终变成了“南榜”“北榜”“榜”。南卷的范围包括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五省,以及南直隶的应天、松江、苏州、常州、镇江、徽州、宁国、池州、太平、淮安、扬州和广德州;北卷范围是山东、山西、河南和陕西四省,北直隶的顺天、保定、真定、河间、顺德、大名、永平、广平和延庆州、保安州,以及辽东、大宁、万全三个都司;卷范围是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四省,以及南直隶的庐州、凤、安庆和徐州、滁州、和州。贡士人数录取比例,固定在南榜百分之五十五,北榜百分之三十五,榜百分之十。

    经“南北榜案”促成重大的变革,科举录取不再是“全国统一划线”,而是照其所的地域行排名,分别录取贡生后,再统一参加殿试。这个制度不但此后沿用于整个明清两朝,与今天的“分区划线”,也有异曲同工之意。

    作为一个谋远虑的政治家,朱元璋自然懂恩威并施之,在经过了时间的清洗之后,为缓和与北方知识分间的矛盾,朱元璋自然不能承认南北考生平差距的事实,而诸位公正的考官,只好无奈地了替罪羔羊。朱元璋用“搞平衡”的办法,理了这次震撼明王朝的科举大案,让刘三吾等一批官员当替罪羊,满足了全国统一形势南北政治平衡的诉求。

    朱元璋在理完“南北榜案”后,也即将走到其人生的尽。在走到人生的尽前,他将能想到的敌人都一一诛之,同时也建立起稳定的秩序。他为老朱家,也只能这些了!朱元璋逝后,其孙即位,是为建文帝。建文帝即位后,召还了刘三吾。建文帝召还刘三吾,并不尽然是因刘三吾对建文帝的上台曾有不世之功。况且,如今的刘三吾明显太老,几近九十,他为朝廷也不了什么事。建文帝召还刘三吾,无非是与太祖思路的一脉相承,朝廷还有更多的事等着知识分,刘三吾是朝廷用人的一个导向。罚一个无过之人,起用一个垂暮鲐背之人,意义都是一样的……

    郑和:西洋的绝密使命

    历史上的宦官,很少有正面形象。明成祖朱棣以“靖难之役”,完成了从藩王到帝王的成功转。而为明成祖完成神秘壮举的郑和,恰恰是个宦官太监。

    一、非凡太监

    郑和(1371-1433),原名和,小名三宝(又作三保),云南人。

    郑和属于回民,其波斯名便为哈儿只·穆罕默德·赡思丁。其六世祖赛典赤·赡思丁,是元朝初期来自亚的目贵族,乃布哈拉国王穆罕默德的后裔,曾任云南行省平章,后追封为咸王。曾祖父伯颜,元大德年间任书平章。父亲原名米里金,汉名哈只,郑和为其次姓是汉化的阿拉伯语“穆罕默德”,哈只则是朝觐过阿拉伯天方(圣地麦加)享有的尊称。这是一个富有冒险神的家族,郑和的祖父与父亲,都曾跋涉千里朝觐麦加,也被当地人尊称为“哈只”。

    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军远征云南,十一岁的三保命运就此改变。他被蓝玉掠至南京,阉割之后成为宦官,分到了朱棣的燕王府。生理改变了,信仰也被改变——三保被姚广孝收为弟,法名福吉祥。

    但三保并非娘娘腔,而是得一副汉模样,聪明好学,又行事果敢。据明代御用相士书舍人袁忠彻记述:“郑和九尺,腰大十围,四岳峻而鼻小,眉目分明,耳白过面,齿如编贝,行如虎步,声音洪亮。”当时还是燕王的朱棣,见到他后颇为惊异,接之后则更是赏识有加。朱棣没有让他去些端茶倒的勤务活,而是选他作为自己的贴侍卫,三保也一步步成为朱棣的亲信。

    朱棣的光是歹毒的,三保不仅勇猛,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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