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大崩溃(出版书) -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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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审判对于传教士们简直就是一折磨。作为首犯的汤若望,此时已是七十三岁龄,加之不久前患重病,“他的肢麻痹痪,甚至,而右手不能运用”,完全成了一个半残废之人。在审判,他只能依靠他的学生南怀仁为他抗辩。南怀仁生于比利时贝当城,十八岁时受洗加天主教,通天文、数学。三十四岁来到国,先是在西安传教,后被汤若望召至北京,供职于钦天监。他是汤若望之后最著名的传教士和天算学家。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他受到朝廷重用,官至钦天监监正,累加工侍郎,是传教士任职最的官员。不过,当时他只是一名普通的传教士。由于他并非朝廷命官,因此在审判,他与利类思、安文思和许保禄被系上九条锁链。这九条锁链三条系颈项,三条系臂腕,三条系足。这是重犯才上的刑。由于南怀仁是四人最年轻的,因此系他的锁链也最重。汤若望与李祖白等人,由于是朝廷命官,开始还受到优待,未上刑,可等到案转至刑时,这优待也取消了,就连重病在、行动不便的汤若望也被毫不留地系上九条锁链。

    旷日持久的审判使病不断加重的汤若望苦不堪言,但他持不认罪,不断为自己申辩,但他的抗辩毫无作用。因为审判过程只是一个形式,而结果早在审判开始前便已预设。据《汤若望传》说,为了赢得这场审判,杨光先和他的党羽们大肆贿赂,整个官司费白银四十万两,而回教徒贡献的宝珠就有十八颗之多。这说法究竟有多少据,不得而知。但最后的结果却是他们希望看到的。

    康熙四年(1665年)三月,先后有二百余人参加的御前会议了最后的判决。对于历法之争,判词完全一边倒地站在了杨光先一边。最可笑的是判词有“所摘十谬,杨光先、汤若望各言己是,历法微,难以分别”之语,既然是“难以分别”,又如何判决?其实,这也不难,只要在判词采信杨光先的一面之词,而对汤若望一方的辩解只字不提,便可达到目的。因为对于那些复杂艰的历法术语,也没有多少人能明白,包括那些审判官在。真正让人明白的罪状只有两条:一是汤若望二百年历,“俱大不合”。因为天佑皇上历祚无疆,难我们皇帝的江山只有二百年吗?显然这是用心不良。二是,汤若望选择荣亲王葬期,“不用正五行,反用《洪范》五行,山向年月,俱犯忌杀,事犯重大”,而且后果极为严重,导致皇贵妃和皇上先后薨逝,这是存心要毁我大清,实属大逆不

    杨光先等人的策略收到了效果。其实,前一条罪状完全是加之罪,何患无辞,而葬期一案早在顺治朝就有定论。可在恩格德的运作,如今完全翻了过来,不再是礼误用时辰,而是钦天监“不用正五行,反用《洪范》五行”导致的恶果。这样一来,责任便完全落到钦天监的上。在审判,南怀仁极力为汤若望辩护,他说即便这个错误是钦天监造成的,也不能归咎于汤若望和其他受审的官员,因为在监局他们只负责天算分的工作,从不过问吉日的选择。然而,这样的辩解本无人愿意去听。

    康熙四年(1665年)三月,最终的判决达了:汤若望和钦天监七人凌迟,五人斩首;在京传教士充军,各省传教士押送广州,驱逐境。现在,只待最后一手续,即呈奏皇帝批准便可执行了。传教士们的命运似乎已经注定,所有人都认为在劫难逃。他们在狱互相鼓励,抱着为信仰而死的信念,并视殉教为一无上的光荣。然而,就在这时,意外的事发生了——北京城和京师附近连续发生了天象异变。

    据《清史稿灾异志》记载:“三月初二日,京师地震”;“初四日,锦州地震”;“四月十五日,滦州、东安、昌平、顺义,地震两次,房垣皆倾。”地震带来了极大的恐慌。另据《汤若望传》描述:就在判汤若望死刑的文件呈送皇上与太皇太后时,是日11时,“北京便起了一阵地动,摇撼全城之建筑。由地隆隆发雷鸣之声。城房屋之倒塌者不计其数,甚至城墙亦有百之塌陷。连汤若望牢狱之墙,亦皆倒塌。城地面裂成隙,东堂房之十字,亦被震落于地。同时陡起劲风一阵,扫城市。地上起之灰尘,遮天蔽日,使北京顿成黑暗世界。人们俱由屋窜至街上,看守传教士们之狱卒,亦皆惊窜逃亡。而殿之纷则为最烈,皇上及太皇太后,所有之妇女,宦竖太监,以及其他之大人,俱皆逃至屋外,宿于帐篷之。这一次地动之后,同日还又继续发生三次,在以三日,每日皆发生一次”。

    除此之外,早在康熙三年(1664年)冬,正当礼和吏会审汤案时,彗星便开始现,而且持续两个多月才熄灭。利类思在《不得已辩》有“星变者再,地震者五”之语,可见那段时间星变和地震之频繁。面对天象示警,朝廷宣布大赦天,但汤若望等传教士并不在赦免之列。太皇太后这时发话了,认为对汤若望等人分过重,并说先帝在时对汤若望恩有加,你们难非要置他于死地吗?这位太皇太后就是一直把汤若望视为义父的孝庄皇太后,她是顺治的母亲,康熙的祖母。后预使辅政大臣们不得不对此案行改判。

    第一批获得赦免的有利类思、安文思、南怀仁和许保禄,他们被释放狱;汤若望从轻置,由凌迟改为斩首。看来,辅政大臣们仍然不想放过汤若望。可是,四天后,在太皇太后的,此案再次改判,刑宣布汤若望对荣亲王葬期并不知晓,有可原,死罪可免,决定取消死刑,释放狱。至此,西方传教士全得到了赦免,但是,钦天监的汉人官员就没那么幸运了。李祖白等五名汉人官员仍被斩首。不过,许青屿(那个为《天学传概》作序的)由于不是教民,仅作削籍置。据陈占山《杨光先评传》说,审判结束后,政府对传教士置:仍准汤若望等四位原来在京的传教士留居北京(原判为充军),但禁止传教;其他由全国各地押解至京受审的二十多位耶稣会士、多明我会士和方济各会士等,均押赴澳门。“以杨光先为代表的国落后保守势力的排教活动,至此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康熙历案后,西方传教士从钦天监被尽数清除,朝廷任命杨光先理钦天监,先是任他为右监副,杨光先一再推辞,五次叩阍辞疏。朝廷皆不准。在辞疏,杨光先提理由,所谓“六不敢受职之畏”“二不敢受职之羞”,概而言之,即自己学识不够,难以胜任。他在奏疏说,官以“钦天”名,必于历数历理者,而他是“止知历理,不知历数”,“但知推步之理,不知推步之法”。这一,他倒是有自知之明。的确,仅凭他对历法的那知识,捣尚可,办正事万万不能。因此,接到任命,他吓得“汗浃背”,无论如何不敢接受。但是,朝廷以为他是谦辞,五次驳回他的奏疏,不仅如此,还把授予他的监副改授为监正。

    这一来,杨光先骑虎难了,只能走上任。上任之初,他罢西洋新法,试图恢复大统历,由于得不到相关人员的支持,加上大统历本错误百,此举困难重重。此后,他不得不寄希望于回回历,奏请吴明炫(此时已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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