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探长 - 第四十五章 刑事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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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sp;&esp;“支队,我要汇报一个”白松想了想,说:“猜想。”

    &esp;&esp;“哦?快说说。”支队面期待之

    &esp;&esp;“嗯,是这样的支队,咱们这个案的案卷,我基本上都翻了两遍。还有一些笔录是我参与取的。我清楚的记得,有一个叫王千意的人,他是一家金店的老板,他在笔录里说,李某曾经在他店里定制一款230多克的黄金首饰。”白松顿了一:“以李某的财力,购买这样的首饰倒是不难,但是首先我们可以排除她近日要结婚的况,毕竟我们没有任何这方面的线索,其次我认为正常人也不会选择这么大的定制首饰去送人,这还不如送一投资金条,最主要的是,我们近日掌握的线索可以得知,李某她十分喜翡翠首饰,而不喜黄金首饰。”

    &esp;&esp;“嗯?”支队沉思片刻:“你去把王千意的笔录给我拿过来。”

    &esp;&esp;白松立刻转了楼,找人拿了钥匙,把案卷抱了过来。

    &esp;&esp;支队拿着案卷笔录,看了几分钟,说:“你的意思是,这个王千意,是有问题的?”

    &esp;&esp;“是这样,我认为李某不可能去订这样的金首饰,因而王千意的话,可能是假的。”

    &esp;&esp;支队翻了翻卷,

    &esp;&esp;“你去通知今天值班没走的所有人,到我办公室开会。”

    &esp;&esp;指令很明确,连夜传唤王千意。

    &esp;&esp;传唤、询问、询问、传讯、提讯这些词对于公安门来说,是必须准掌握的,绝对不能用错,使用的文书手续也完全不同。就拿传唤来说,都分为治安传唤和刑事传唤两。当然这两传唤表面上区分不大,都最多只能传唤24小时,实际上却质完全不同。

    &esp;&esp;六人的队伍,直接就奔赴到了王千意的家

    &esp;&esp;王千意不在家,经查,正在外面饮酒吃饭。专案组用了不少手段,天亮的时候,王千意已经被带到了专案组,酒意未醒,脖上还有好几个红印。

    &esp;&esp;等待王千意清醒的时间里,专案组开了个会,这一个晚上整理和收集到的王千意的信息都摆在了桌上。

    &esp;&esp;金店这经营场所,可不是饭店、超市这么简单,作为特场所,一般来说能经营起来的,都是很有本事的人,而王千意也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从资料里线索,他曾经是个穷小,后来合伙搞过房地产,经历过市大市,在几次投资都斩获丰厚的回报,现在在鲁省烟威市还有一个矿业集团的03的份,估价应该在1000万元左右,在天华市经营有一家金店。

    &esp;&esp;大家看着王千意的这个况,简直无语了。这是小说主角吗?这一辈也太顺了吧。

    &esp;&esp;家况,王千意家幸福,妻在首都一所大学担任副教授,女儿在天华市的大学读大二。照这个况,王千意是杀人凶手的可能并不大。

    &esp;&esp;午时分,几名经验丰富的刑警开始了与王千意的审讯,白松等人被安排去查一些别的东西。

    &esp;&esp;白松和孙杰、李汉一组,前往银行调查账务问题,这手续白松和孙杰都不会,跟着李汉去就是去学习。

    &esp;&esp;“李哥,你说,这个王千意是凶手的可能多大?”孙杰问

    &esp;&esp;“这个谁也不敢说啊,案这东西,不到法院判决,谁也不能说我们抓的人有罪。”李汉说:“我倒是觉,他那嘛要杀人?你这法医的时间还是短,时间了就会发现,但凡是命案,除了失手打死,都是有着很重的问题才引发的杀人。多大的仇需要害命呢?”

    &esp;&esp;“反正也不是什么好人,早上把他带回来的时候,你看那个样,家这么幸福,还在外面瞎搞,真不知他老婆知了会怎么想。”孙杰撇撇嘴。

    &esp;&esp;“哈哈,这小,怎么也想不到,咱们这么大一个专案组,居然去查他的生活作风问题!”李汉有些好笑,王千意估计在外面包养小三这个事,他家人都不知,这家伙躲的,一个专案组都找了他一晚上!

    &esp;&esp;要知,这个专案组可是市局组建的,各个技术门的人员都有一大堆,就这样,找一个王千意都找了这么久,可想而知他的地工作开展的多么的专业了!

    &esp;&esp;大家差都以为他真的是杀人凶手已经畏罪潜逃了!

    &esp;&esp;“是啊”,白松也有些无语,他就差以为王千意跑了,结果忙活了一晚上是这个结果,“你们说,这个男人,有了钱是不是都这样?”

    &esp;&esp;“这话题不讨论。”李汉摆摆手:“你这还是年轻啊,怎么这么不明白呢?”

    &esp;&esp;“怎么了?”孙杰好奇的凑了过来。

    &esp;&esp;“当警察啊,这辈也别想有钱了!”李汉:“瞎想那么多有啥用?”

    &esp;&esp;

    &esp;&esp;银行的事忙完,回到专案组已经是午时分。三人里昨晚只有白松参与抓人的任务了,但是到了晚上十二就回去先休息了。毕竟他也帮不上什么忙,这会儿神还算是不错。

    &esp;&esp;专案组的会议室里,此时正坐着七八个人。

    &esp;&esp;一方是专案组的周队等三四个人,另一方,是两男一女三人。其一个,一正装,虽然不是西装,但是穿着十分考究,里面穿着衬衣,发丝毫不,看样很像是个律师。另外两人,白松打一看,都熟。

    &esp;&esp;怎么会都熟?女孩白松可以说认识,赫然就是曾经在健房门和饭店都见过的那个女孩。但是男的,白松怎么想也想不起来是谁,在哪里见过了。

    &esp;&esp;白松这才想起来,为什么第一看到女孩面熟,原因很简单,她是王千意的女儿,的和其父有七八分相似。

    &esp;&esp;看来真如王华东所说,这姑娘是有钱人家孩验大学生活了。但是新的疑惑再次萦绕在白松的脑海,这个男的是谁?为什么会熟?

    &esp;&esp;白松的记忆力一向很好,虽然说达不到某些侦探电影里那能对动态影像过目不忘、所有见过的人都能制作3d脑海画像那么变态的境界,但是基本上看到的人或者东西一定会有印象,对于细节的记忆能力尤其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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