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脸都青了:“她这是在诅咒!”说谁生不儿
呢!
“当然,有人在乎后嗣继承,也有人不在乎。”
“如果‘绝未立嗣’,那么财产是可以全
由亲生女儿继承的,我们读红楼梦,林黛玉和夏金桂就都是这
况。”
【这就是现代人经常说的绝?】
【林黛玉不就是绝财吗,可给贾家吃到了】
【古代是真不把女人当人啊】
【现代不是也有很多想要找独生女的吗?就是为了吃绝财】
【男方觉得自己吃了绝财,女方觉得这个男的等同于
赘自己家,反正不孝敬岳父岳母就没钱,其实没差别】
【最怕恋脑】
看大家的话题要偏向现代择偶了,伍
华正好说起了清朝的家
制度。
“清朝在家关系
,还设立了家
制度。”
“家,就是一个
本的
主,但是清朝的家
拥有非常大的权力。”
“清朝的家,对于家
所有的财产都
有
分权,甚至可以买卖妻
女晚辈,对于偷藏私房钱的晚辈可以
发,对不听教令的晚辈可以有
罚权,哪怕导致晚辈死亡,也不会被追究。”
“同时,这一的嫁娶都要经过家
同意才算有效。”
“古代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实际上主的可能是祖父、伯父、伯祖父。”
“这也是因为嫡继承制
,家
很可能就是
兄或者伯父。”
【所以如果爹不是老大,可能上还有很多人
自己?】
【兄如父啊,不是白说的,权利义务都和父亲一样】
“除了这些规定之外,清朝还放宽了同姓不婚的限制。”
“周礼规定同姓不婚,但是实践,民间经常会
现同姓结婚的
况。”
“对于这况,清朝
脆就
台规定,认为同姓的关键
在于同宗,只要不是同宗结婚,不应该拘泥于文字规定,承认其法律效力。”
【这规定倒是和现代类似,关键看血缘,不看姓氏】
“但是对于表婚,清朝又放开了,对于姑舅姨妈家通婚的,不予
罚,承认婚姻效力。”
【完了完了,大批遗传病即将展现】
【怎么不学好的啊?问你们呢!顺恋
脑康麻
脸!】
顺治和康熙咬牙。
“清朝还有一项规定,就是定了婚期的,必须要遵从,如果过了婚期还不结婚,主婚人要被笞打。”
【那年,主婚也是个危险工作啊!】
【所以不熟悉的都不能随便答应主婚】
【那如果接连守孝呢】
【特殊况特殊对待,人家说的肯定是无故拖延婚期】
【可是我看那些清末和民国人娶妻,很多都拖了很久啊】
【那时候清朝政府还能有什么统治力?】
【你也说了是民国了,至于清末,那时候会反抗包办婚姻的,都是“步人士”,人家可都是有权有势有钱的】
【那大清律例肯定也不允许随便离婚,他们不还是离了?】
“清朝离婚依然是遵循七、和离、义绝,另外对方如果犯罪,也可以申请离婚或者解除婚约。”伍
华顺势解释。
“对于已经定的婚约,还有一
况可以解除,清律规定,如果男方拖延五年不结婚,或者男方逃亡消失了两三年,那么女方可以直接解除婚约另嫁。”
【清朝人都知,拖了五年还不娶的,就是不想娶,恋
脑们都醒醒吧!】
“同时,如果已经同意嫁女儿并且有婚书后来又反悔的,也会被笞打五十,当然不是笞打女儿,是许嫁的父母。”
【所以就是定了不能反悔?】
【那要是对方大了吃喝嫖赌五毒俱全怎么办?】
【这个故事教育我们,娃娃亲不靠谱!】
娃娃亲不靠谱这事
,不用现代人说,古人也知
。
但是很多定娃娃亲的人,都是知知底,或者是想要赌对方的前途。
【这时候,就看是信义重要,还是女儿重要了,为了女儿的幸福,被笞打五十也不是不能忍】
看到现代人的发言,古人只觉得他们太天真。
【有没有可能,反悔的人既没有信义,也不疼女儿,只是为了更多聘金?】
【如果是因为疼女儿悔婚,其
可悯的
况
,古代官员判决也不会重罚的】
【什么算其可悯呢】
【对方家返贫、男方重病肯定不是合理悔婚理由,估计是对方有恶习吧】
【就是朴素的德判断呗】
【所以还是不婚不育保平安】
【古代那环境,特别是清朝这,不婚不育也没办法保平安吧?】
“从某方面来看,清朝是将婚约看
了一
契约制度。”
“在清朝,如果定契约之后反悔,也有官员判决刑罚的先例,当然一般只是笞刑,小惩大诫,主要起到教化作用,并无法律明文规定。”
“但是有一契约是明确有刑罚的,就是超过借贷利息界限的
利贷契约。”
“清律是限制利贷的,在我们现代,
利贷是超过规定界限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在清朝可没那么轻易放过。”
【这个我知,王熙凤放
利贷,都要被抓去监狱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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