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帅怎么可能是炮灰 - 分卷阅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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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这跟汤又有什么关系?

    “那你知你为何神格不稳,没有自带的天才地宝么?”

    “请上仙明示。”

    “因为你没有填完坑。”孟婆又,“坑底读者的怨念拉扯着你,扣住了本该属于你的天才地宝不让你成神。除非你亲上阵将剧走完,否则永远就只能这样过去。”

    庄向晨:“……”

    我呢?!谁家读者这么凶残让作者死了都要被扣住衣服只能奔!说好的生死遁为坑文界第一大利呢!全都是黑米分吧你们!还要不要脸了!

    不过……那个“亲上阵”又是什么意思?

    “就是要你自己去真实的文去推动剧的意思。因为你死的太早,很多炮灰的存在其实都不够稳定,若想完完整整的跑完剧,你就必须去代替他们。”孟婆看懂了他的神,“随机你曾经坑过的一本书,控制他们严格照剧规划前,当此书成功结局的那一刻,你就能够回来了,懂么?”

    “懂了!”

    “那你去吧。”

    说完她抬起一脚,把庄向晨踹了汤里。

    第3章 林野狼(一)

    “救命啊啊啊啊啊啊啊——”庄向晨猝不及防黄汤,只觉得吾命休矣,闭上睛准备迎接的开。然而就在他快要接近面的刹那,一庞大的力从方传来,像是开启了一条神秘的隧,黄汤避开,他在其旋转着坠,很快就失去了知觉。

    孟婆站在隧的最看,只见隧现第一缕光开始变得越来越大,逐渐的景象。就如同站在云端俯视大地,莽莽苍苍的森林,古古香的亭台楼阁,越来越近,甚至是大街上奔跑的骏和行走的路人,都一一显现来……

    “不好!”孟婆脸大变,猛地一挥袖,砰一声卷起大团云雾,埋住了整座奈何桥。烟雾散去,原本站在这里的佝偻老太太已经失去踪影,只剩一锅恢复原样的黄橙橙的汤,和地面上孤零零躺着的柄石勺。

    片刻后,又是两声爆响带烟雾特效,阎罗王和判官凭空现了在孟婆原本待着的地方。阎罗王挥挥手将还在无意识向前传送的鬼魂队伍停,判官则弯腰拾起彻底碎掉的柄勺,表显得有些奇特。

    “居然就这样把这尊瘟神给送走了……”

    “是啊,就是只怕他若尽快解决了这事,还要再回来。”

    奈何桥,忘川之滔滔不歇,浑黄的波涛带着一奇特的韵律向淌,却没有丝毫的。半透明的鬼混们排成队表麻木地行走着,直到碰到阎罗王设置的结界,最后叠成一淡灰的颜

    两人相视一笑,心照不宣的猥琐笑容。

    地府发生了什么事,庄向晨是完全不知的。这时他正怀疑孟婆是不是直接把他扔了一只崭新的筒洗衣机里,大功率,低耗能,转速,等再见天日的时候,都已经得连吐都吐不来了。

    接着就是伞——没有降落伞的那一。庄向晨以自由落运动直线坠,穿过白云穿过小鸟穿过树梢和绿叶,最后……突然间错

    只听“滋——”的一声,就像是一台信号接收不良的电视机,前所有的景象都开始扭曲起来,最后随着一声爆响化为空白。

    怎么了?庄向晨心里无可抑制地恐慌起来,周围全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他像是悬浮着,却又像是在坠……坠……坠……

    一到黄光猛地破开空间,笼罩在他上。

    有人在他耳边大喝一声:“抱元守一,稳定心神!”

    我听不懂啊!庄向晨正想咆哮,却自发的动起来,一狂暴的能量从腹丹田,沿着四肢百骸蔓延。束缚着他的白突然间破碎了,先前那黄光带着他冲了去。

    “北风那个,雪那个飘啊——”

    庄向晨满脸悲痛地趴在雪地里,满灰白在寒风卷。

    他妈的穿越就穿越,为什么他会变成一条狗!这地方一看就是人迹罕至的山老林,说不定还是一只没人要的浪狗。他回看了自己灰白的躯,心里想着这估计也该老死了,看这都白了。

    说好的拯救剧呢?一条要死不死的老狗怎么拯救剧

    孟婆坑我!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况应该不是孟婆故意的。他还记得那片刻如同空间错受,还有最后救了他一命的那黄光。

    对了,黄光……那到底是孟婆分的仙力还是脆就是她本人?若是本人,那她是不是也和自己一同来到了这个未知的世界里?

    庄向晨立刻振作起来,如果孟婆真的也来到了这里,肯定要过来找他的。就算是没来……没来的话,他也只能就这么凑合着过了。

    收拾好心,庄向晨庄向晨慢慢从地上爬起来,试着往前走。两条都走过,四条自然也不在话,除了一开始有踉踉跄跄之外,他很快都能在及肚的雪地里小跑了。

    大雪伴随着狂风在林间呼啸,庄向晨小心翼翼地过带刺的木,绕了几圈后,很快找到几行野野兔的脚印,顺着方向追了过去。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他现在虽然还没有到饿,可至少也得先存儿粮,否则等真饿的发慌,凭他这都市大,五不勤的人类技术哪有可能逮的着任何活

    ↑↑↑他并不知,若是在贫乏的,很多大型都会在很远外循着血腥味追来,那,他这条“老狗”压就不可能保得住自己的

    幸好今年是个丰年,山脚几个村里都存上了足够过冬的粮,几乎没有什么人选择冒险这片野狼没的山林里打猎。而同样的,没有了人类的祸害,这里野野兔不说满地都是,也实在是不少了。

    庄向晨很快扑住一只小兔,咬着脖颈把它给叼起来。这只兔发都是雪白雪白的,要不是他本来就是循着脚印追过来,再加上变成狗后力直飚5.0,还真不一定能发现的了它。

    这时,庄向晨嗅到了一血腥味。

    不是来源于他的兔,而是他左前方很远的地方。他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先把嘴里的吃完再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他也已经发现自己的失误了,这么远的他都能闻到那边传来的气息,那别的呢?用脚趾想想都知,这会儿恐怕已经有别的竞争对手发现他和他的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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