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谋之锦绣医缘 - 分卷阅读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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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见到阿狸,我就知这孩将来必会有一段不同凡俗的人生,毕竟拥有那么漂亮的一张脸,纵是她自己想低调怕也是不能。

    生在我们这个时候,貌丑了容易嫁不去,可太过貌又容易招灾惹祸。

    所以为了阿狸能无忧无虑不受人摆布的过日,我们几个是有钱的钱、有力的力,又是教她防之法又是帮她安排护卫。

    那会儿我就意识到一个人大与否除了素质有关,还有的就是思想意识,于是我拼命给阿狸输我的恋观,因此没少被老大拿拐打。

    后来我一琢磨,纵是老大不拦着,也不代表日后阿狸大了就真的会如我所愿那般潇洒,我还是应当两手准备的好。

    于是自这日之后,那些曾经被我放养的鱼被我二次捕捉了。

    我最先盯上的人,是武林盟主萧风。

    早在捡到阿狸之前,我与他便曾有过一段缘,原以为一夜风便一拍两散,不想那竟是个死心儿的人,一心等我不肯娶妻,为了应付家里索收了一个养

    我见他那义骨骼惊奇,萧风待他也是真心,将毕生所学都教给了他,我便琢磨着日后若是他能和阿狸有个结果也不错,便就此与萧风重新有了联系,殊不知,这回草一吃却让对方误以为我非他不可,开始对我四起来。

    我这辈最讨厌旁人束缚我,活了这么些年,也就曾被我们家阿狸支使过几次,别的人,门都没有,所以毫无疑问,我又走了。

    萧风在武林有些势力,我恐他纠缠不休,便躲的远了,跑去了凉族。

    这一躲,竟意外叫我遇到了凉族大君,这汉倒是格外讨我喜,想来我也同样了他的,因此我们很快就勾搭在了一起。

    一开始自然是一切都好,凉族女洒脱,是以他从不约束我什么,只一让我犯了嘀咕,听说他们那边自家汉死了就要嫁给他前妻所生的儿,没有儿就嫁给弟弟,总之都是他们家的那些亲戚。

    我这人吧,向来生冷不忌。

    反正也没有亲缘关系,嫁便嫁呗。

    只是那大君的弟弟生的大耳远不似他那般大威猛,我没看上,便越想越觉得这事有些,于是当晚我就收拾行李跑路了。

    北边待完,那就去南边逛逛吧。

    就是这时,我又偶遇了南楚的丞相,那是我混江湖时从未遇到过的类型,温文尔雅,风度翩翩。

    我知他对我有意,我上赶送上门让他取乐他却不肯,定要三书六礼娶我过门之后才能行房,说绝不无名无分的与我行苟且之事。

    这我哪能同意啊!

    哦,我陪你玩几日还不够,还得供你消遣一辈

    再说了,成了亲我便要像其他女那样被困在那宅大院当,再想逍遥于江湖就不可能了,是以我再一次跑了。

    回药王谷的路上,我偶然救了一个男人,事后才知他是富可敌国的盐商。

    那时他家尚有发妻,夫妻虽未如何似海,但到底相敬如宾,他夫人甚至亲自开要迎我府,言称日后与我妹相称,被我当场拒绝。

    我虽觊觎那盐商的和万贯家财,但绝不会拿自己的自由去换,为此同他厮混两夜取了报酬便算银货两讫了。

    再遇,那已经是许久之后的事了。

    那会儿阿狸都五六岁了,我没想到这些傻老爷们居然还惦记着我呢。

    盐商的发妻在我当年离开后不久便病逝了,他一直未娶在等我,殊不知我非是什么良家女,觊觎的也从不是他正夫人的位置。

    他若有难,我必相助,但要我放弃自由甘心将自己余生都给他,这我委实办不到。

    说是无,却也有,只是浅缘,太心罢了。

    我这人就是自私自利,也别说什么不上人家的话,在我心里,纵是他们几个人一起伺候我都不违过,是以我也懒得说那些违心的话去博好名。

    阿狸同我说过,我这行为叫“渣”,还给我起了个名字叫“海王”,我觉得倒很是贴切。

    我这辈的就是我自己,截止到遇到阿狸之前,我都是这么认为的,可后来不知怎么就这丫排到我自己前去了。

    唉,许是老天爷见我忒坏,是以特意派了个小玩意来收拾我。

    罢了罢了,我认。

    ·

    第576章 我是七师父梅乾

    我叫梅乾,是阿漓的七师父。

    相信看到我场,可能会有人心里“咯噔”一,因为我是阿漓七位师父最后一位,我现就意外着这一part即将结束。

    而属于我们几个人的番外一结束,也就意味着属于阿漓的故事只会给你们讲到这里,接来我们过的日就不会再告诉你们了。

    倒也不是为了保持神秘亦或是别的什么原因,只是因为有人太懒不想继续写了而已。

    啊……没想到一个开场白就讲了快两百字,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请允许我直接正题。

    我有一段很悲惨的世,生那日父亲上山打猎意外去世,我娘早与村里的一个鳏夫有染,得知我爹死了便脆丢我跟那人跑了。

    我见一夕之间家破人亡,急火攻心也去了。

    于是,家里就只剩了我自己。

    好在村见我年幼可怜,便和村民商量着照看我,是以自幼是吃百家饭大的。

    因着没有爹娘教导庇佑,是以我不懂什么诗书礼仪和世规矩,我知,饿了我就要吃,挨了打我就要打回去。

    讲理什么我是完全不会的。

    当然了,也没人跟我讲。

    在这样的“野生”环境,我成功的歪了,成了十里八村“远近闻名”的街溜,偷东西的手艺就是从那时候练来的。

    一开始是小偷小摸,到谁家顺个饽饽走啊,或是溜到哪个果园摘两个果吃。

    有时候能顺利脱,有时候就会被人逮到暴揍一顿并且会被扣活抵债。

    他们以为抓我些活就算填补了他们的损失,殊不知,这才是真正的引狼室呢。

    我借着活的机会将这地界摸了个清楚,前脚完活被赶去,后脚等到夜里我就又翻墙回去了。

    再后来,光是偷吃的已经满足不了我了,因为有一个现实问题摆在我面前,我若是偷的少吧,不值得我冒着风险动回手,可要是偷的多呢,吃不了又馊了。

    为此,我觉得自己的光不能太狭隘了,光偷吃的终究不是久之计,不如偷银来的有用。

    可我所在的那等穷乡僻壤能有几个大人家,况我已是惯犯,倘或哪家少了什么一定第一个怀疑我,于是我便准备去其他地方发展业务。

    初时嘛还只是偷银,后来总被抓,被抓之后还总挨打,我觉得不是办法,琢磨着日后若要靠这门手艺吃饭须得学武艺傍

    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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