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痂之癖(复仇1v1) - 54.2 jian杀mo窟(2750字血腥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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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窟(2750字血腥剧



    他们离开小卖,继续往前走,一幢黄泥平房的窗里,一上吊的尸左右摇晃,只有短短一层连接。

    这个村庄很小,前面没几幢房就到村尾了,突然,肖遥闻到了一熟悉的香,她捂住嘴害怕自己来,连忙为另两人指了方向。

    不远的一幢摇摇坠的土房里,昏黄的灯光,他们悄悄靠近,那油脂混合香料的香越来越明显,霍云一脚踹开破旧的木门,但窄小乌黑的厨房里没有任何人,只有灶台上一锅的红烧在发气,旁边是一块大的砧板,上面还有半只人的手臂。灶台拴着一只黄土狗,正在埋大吃散发恶臭的脏,见他们来,一边夹着尾一边发凶狠的咆哮。

    屋里,红烧的香味混合着尸臭,令人作呕,突然一阵厉风劈过,原来周躲在门后,现在举着菜刀,直冲着霍云而去!幸好霍云捷,勉闪过,厨房太过狭窄,肖遥和程歌还没来得及举起武,周满面狰狞,见一击不,立刻逃门外,隐没在黑暗,不见了踪影。

    追!程歌一当先,三人在村舍之间狭窄的土路上东绕西绕,现了一个方方正正的建筑,算是村里比较好的房了,看起来之前似乎是村里的礼堂。

    霍云对两人了个手势,三人都牢牢握在手,一起冲了礼堂!

    一时间,三人都惊呆了,只见礼堂前方有一个摇摇坠的木制舞台,前面散着一些条凳,舞台上地摆着两把沙发,沙发上是两尸,大张着嘴,瘪的脸上已经看不清五官,但却穿着簇新的名牌裙和西服,看着极为怪异,而台,则是好几个坑,里面扔着各残肢,有的已经化成了白骨,有的还很新鲜,还能看得是年轻的男孩,他们被肢解,剖腹,一块块摆放在地上,凳上。仿佛屠夫摊上待售的猪,到混合着苍蝇和垃圾,恶臭扑鼻。

    唯一一完整的尸,是个小男孩,已经全现青紫尸斑,面朝双手绑在一条木凳上,呈狗爬状,赤有被侵过的痕迹,脖上有勒痕,这大概就是最近失踪的那个孩。一切仿佛人间地狱,让人怀疑是否还在人间。

    这是

    这是我的父母,为你们介绍。周带着骇人的微笑,从黑暗缓缓走了来,他赤上披着一块的布,但走了才发现,那居然是一块人!我妈是个智障,我爸五十多岁娶了她,快六十岁才生了我,为了养我们俩背井离乡去打工,给饭店洗碗,清洁工,甚至要饭,他什么都!得了病也不没钱去看,拖成了晚期!我妈更惨!被村里小孩扔石,被那些闲汉扒光衣服玩!上学的时候,我每天只有五钱买饭吃,你们相信吗?!只有五钱!!

    周目眦尽裂,里几乎要血来,他指着底三人,疯狂大喊:你们懂个!一天到晚自己有多惨,有我惨吗?!警察,呵呵!姓程的你自以为正义,不过是那些上等人的走狗!你!你以为你得漂亮,就到?!我早就想呸你一了!你们俩别装了,就是打心底里看不起我!我早就知了!他转向霍云,脸上是毫不掩饰的扭曲恨意,至于你,你不就是在上的大老爷,吃我们底层老百姓的喝我们的血!李大哥都告诉我了,你们那些同类私底的龌龊事,统统都是衣冠禽兽!但是凭什么,凭什么你们有钱又有权!我们就活得那么卑微,活得和蝼蚁一样!

    程歌忍不住反驳:你之前过得辛苦,就应该把怒气发到无辜之人上吗?!你的村里难都是该杀之人?!那些孩们又错了什么?

    村里的人都该死!他们搞破鞋,嚼,调戏我妈,欺负我,凭什么他们可以活着!凭什么!我恨!我好恨啊!周抓住自己发,状似疯,那些小男孩,凭什么他们就可以无忧无虑!他们父母给他们吃,给他们穿,他们还要打游戏,我看见他们那副自以为很的样就恶心!还不是我充钱送就像狗一样摇尾?!哈哈哈,一到这里,一个个都吓了!你们真该看看他们在我惨叫的形!李大哥教我的,不的人,统统该死!!统统该死!!李大哥就是我,我就是李大哥!!

    周突然狂笑起来,他充满意抚摸自己上的人,那人看起来大无比,肤,肌理糙有褶皱,丰密,应该是上了年纪的年男人的,难是李毓明的?肖遥见状,差当场吐来,可张的对峙迫她作呕的冲动。

    周接着猛地扯开人,他的上绑满了火药:哈哈哈哈哈哈,没想到吧!礼堂周围我都埋了炸药,故意把你们引到这边来的!一起死吧!我把李大哥的剥了来,就是为了让他看到这一天!

    周举起右手,他手上拿着一个打火机,肖遥心急如焚,但是他们距离周太远了,这时,那只黄土狗却从角落里钻了来,夹着尾对周呜呜哀泣,不知它什么时候咬断了绳,仿佛觉到了危险,本能来找自己的主人。

    大黄,你,你快去!周一时分心,程歌和霍云立即暴起,直向周扑去!若是平时,周本不是他俩任何一人的对手,然而他却疯了一般,不要命地和两人撕打起来,居然一时不占风。

    大黄狂吠起来,也想向程歌和霍云扑去,肖遥上前一步,扯住大黄的半截绳,大黄反向肖遥咬去,肖遥摁住它的脖捷地用绳绑住了它的嘴。

    程歌和霍云已经制服了周,突然,周嘴里涌大量鲜血,他张开嘴无声地笑起来,半截乎乎的掉到地上。

    霍云骂了一声,立刻脱衣服他嘴里给他止血。肖遥连忙报警,没过多久,这个死寂许久的小村庄就被尖锐的警笛声包围了。

    周很快被押走抢救,霍云,程歌和肖遥三人也疲力尽,大黄突然发尖锐的哭泣一般的嚎叫,一个年轻的警察不禁了枪,肖遥未经过便连忙阻止,连她自己也不知为什么。

    程歌不赞同:你要留它的命?这狗吃了多少人,不可能养的好了。

    肖遥低声说:我带回去试试吧。但是她心也没底,就是觉得它有些可怜,她无法改变很多人的命运,但也许可以帮助这个小生命。

    这时候霍云直接上前,将黄狗拎了起来,往车上走去,:想养就养。

    程歌觉得不可理喻,肖遥也非常惊讶,回过神来,其实这一路上,很多事霍云本不需要,或者不需要照她认可的方式,但是霍云都无条件无理由地支持她的行为,哪怕很多事违背他的思考方式。

    三人都疲力尽,受到了极大冲击,这个惊天大案也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好几天之后,肖遥才知,后续大批警力前来勘察现场,大约忙了七八个小时,从屋的地板面,地窖里面,井里,菜园里,粪坑里前前后后清楚了几十,时间跨度极,有的已经化为枯骨,更多散落的碎骨,一时难以判断人数。看来那里不仅仅是周的犯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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