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大佬 - 分卷阅读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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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几气,白鹤老人好不容易才平复了自己的心

    不晚,这一切还不晚。

    既然那件宝注定会被女主吞吃,就随她吃去,她那个并不能成为合格掌门的女儿,他也不会再抢了,更不会再养。

    真是白白浪费他一份黄泉

    好决定后,白鹤老人说服了自己。

    没关系,他是墟市客人了,不用太担心自己没培养继承人就死亡,墟市里他可以给自己买命的,买到命以后,他就能提突破的几率。更何况墟市里还有很多好东西,可以帮助他突破,可以让他更一步,他可以自己把白鹤门发扬光大……甚至,走向诸天万界去!

    有了这样的雄心壮志,白鹤老人的笑容更加慈和了。

    无论是谁看到现在的他,恐怕都难免会觉得:这真是个善良的老啊。

    ·

    珑把整个场景收底,摇了摇,伸手轻轻一抓。

    在他的掌心,赫然现了一枚锦鲤鳞片。

    这是系统给他传送而来。

    近距离观察锦鲤鳞片后,越发能觉到它每一片都相当丽,而且上方隐隐约约的福运也带给人一极为舒适的气息。

    佩锦鲤鳞片,很大程度上回改善自己的坏运气,得到一波波小的好运带来的馈赠。但这并不是直接增加了得到鳞片的人的气运,而是调理他们的气运,并给他们分享属于锦鲤的小分气运,但锦鲤本的福运并不会被削弱,算是借用锦鲤的力量,也可以说是锦鲤的赐福。

    不过大概是那锦鲤小妖行浅薄的缘故,这上面的福运并不,如果给修炼者的话,只对零阶修炼者有用,而对于凡人来说,则可以在一定范围给他们带来福运,给他们一定程度上的帮助——所以锦鲤鳞片也不是能给的,万一给了以后对方有恃无恐作恶怎么办?对锦鲤而言也不是什么好事。

    但锦鲤鳞片既然了墟市,就可以被系统改造一番,不至于因为对方的主人而影响到余俪娘本,给她结不好的因果。

    珑看着鳞片,想了想后,对边的银人影说:“就这么光秃秃的鳞片去卖不好看,能成首饰吗?”

    银人影说:“可以的,宿主。”

    珑沉着。

    “成男女款的戒指、手镯、发簪、挂坠,或者镶嵌在玉佩或者什么其他好看的饰品上。完成以后,全上架吧。”

    “收购价是8法则币一枚,但带来福运的东西是很难得的,小鲤鱼也够疼的,总不能白白浪费了她这么疼吧?售价就卖30法则币吧。”

    “希望客人们会喜系统你的手艺。”

    银人影静静等在旁边,跟以往的每一次一样,直到珑说完了所有的吩咐,再也没有其他的话时,才开应和。

    “好的,宿主。”

    在又有不少新客人带来的商品上架后,珑一边刷着系统面板上的各个单,一边由衷地发慨:“早先我收购祁元毓售的秘药时,倒没想到买它们的客人还颇有几个,药效也快的。看来大炎国前期的国主们也不孬啊,背地里藏着这样的好东西的方。”当然,他叹其实是……“这商品的销路还不错的。”

    看完单珑又不由一笑:“不过目前卖得最好的,除了一直很受迎的黑龙血以外,居然就是林跑跑送来的蜂。想想也不奇怪,也不知林跑跑的蜂是不是变异的,效果多样适合各群,而且他那群量也的,只要林跑跑那边的源不断,灵蜂们不断顿,采自然很勤快,他也自然会有一份细。”

    这么想着,珑也拿了三大葫芦的蜂,除了蜂以外,他还拿了几坛自酒圣世界的药酒——蜂是用原价购买的,酒酿是他自己货压不要钱,他可占了老大的便宜。

    买完以后,珑觉得今天在墟市里差不多了,也就带着东西,回到了别墅里。

    为了把东西合理地拿来,在这一天,他跟元极说要自己一个人去走走,这次就不辛苦元极陪着他了。

    元极没有行跟随。

    珑是想早去早回的,所以一去,已经用上了特殊的法门。

    眨间,跑了上千米。

    元极目送珑,然后一直坐在窗边。

    在这个角度,似乎只要他抬起,就可以看见窗外的景,也可以看到,他在等着的人什么时候可以回来。

    ·

    珑转一圈就回来了,回来的时候,带着几个大葫芦的蜂和那些酒。

    元极早早在窗前看见,闪就到了楼,在珑还没来的时候,就去接过了他手里的分东西——那些酒坛。

    珑朝他个笑容,扬了扬手里的大葫芦说:“我找到的好东西,蜂有三份,一份给我哥,一份给我明哥,还有一份给你。”

    元极说:“我的那份和你一起。”

    珑被他这话说得兴,立又说:“要不咱们也带去宿舍,给哲他们也分?”

    元极:“听你的。”

    珑笑:“反正等咱们喝完以后,我还可以再去找。不是我说,其实这蜂对我哥和明哥的作用肯定比对你我两个更好一些,哲他们喝完也能改善质……”

    元极仍然答应着:“嗯。”

    珑又看到了元极手里的酒。

    这些酒其实都是酒圣世界的一品酒,还是其效果最弱的,所以对他和元极是没什么用的,只能说滋味应该不错。能用上的,还是那些他在意的亲朋好友。

    把那几坛酒分了分,珑没给自己和元极留,而是几个舍友一人一坛,他哥和明乐也一人一坛——当然,作用是不同的。

    给他哥荆孟的是补为主,让他可以消除疲惫,保持健康;给明乐的则是和养颜的,毕竟他是明星嘛,脸是很重要的,他拍戏唱又累,也很重要;给舍友们的就更简单,同样也都有的作用,还可以让他们的脑保持清明,能好好学习。

    珑还是跟元极商量。

    元极想了想:“舍友的,寄过去吧。”

    :“要是等开学再给,黄菜都凉了。”

    元极又说:“荆孟哥我们送,明哥的让荆孟哥送。”

    珑竖起大拇指:“好主意。”

    后来,珑果然是这么的。

    荆孟收到奇怪包装的蜂和酒酿,心有那么复杂,又觉得有好笑。

    这些东西还真是复古的,他弟难就喜这样的文化?也不需要珑多说,他已经是很珍惜他弟的一片心意,照他弟的叮嘱,早晚蜂喝,午饭前喝一小杯的酒酿。

    至于给明乐的那份……

    荆孟依旧是很听他弟的话,了个稍微空的时间,亲自开车给明乐送了过去。

    明乐知缘由后,心也很复杂,但也真的……很兴。

    自然,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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