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系统坑jin七零年代[穿书] - 分卷阅读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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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众知青都去上工后,留在最后的戚朗兴奋的拉着卢卓章大叫:“啊啊啊啊,卢卓章,我真的是太崇拜叶知青了。”

    “她怎么就这么厉害呢。明人都看得来方知青嗜钱如命,她怎么就能临危不得方知青步步落败,最后还割地赔款的呢。”

    “卢卓章,我决定了,以后叶知青就是我戚朗第二个崇拜对象。”说最后,戚朗还不忘慨,“她实在太厉害了!”

    方月这么恶心的人都能解决,叶知青真是太厉害了,卢卓章多次回被戚朗拉住的手,不回,回给他一个白,问他:“你的第一崇拜对象,知你这么快就抛弃他了吗?”

    戚朗:“……我哥那么好,他不会介意的。”

    “呵,等你能光明正大的叫他哥再说吧。”

    这可难倒戚朗了。

    要是能光明正大的喊,他还在这里墨迹?

    戚朗觉得卢卓章就是个破坏他幸福绪的混,他也不想跟他说话了。

    没的家伙!

    …

    叶栀终于把昨晚这恶气了,整个人神清气,走路都带风的。即使上工看到又又又冷着脸,连招呼也不打的沈清归,也不再怂了。

    还故意跑到他边,张牙舞爪的对他哼了声。

    简直比打了胜仗还要兴。

    沈清归看着小姑娘蹬蹬蹬的快脚步,只觉得牙的,恨不得将那个得意的小坏捉到怀里,狠狠的蹂*躏。

    怎么就,这么磨人的呢?

    遇到开心的事也不懂得跟他分享,没看到他……不开心的么?

    叶栀还真没看到,反而觉得这样冷着脸,盯着人看的沈清归格外亲切呢。

    起码比昨晚吓人的温柔亲切。

    两人一前一后的上山,虽没有很亲密的距离,但男的大俊朗,女的貌天仙,比天仙还要绝

    一些同样上工,又喜八卦的村民,就悄悄议论了

    “这小仙女后面跟着的,是咱们的拖拉机手吧?”

    “对,就是他。叫沈什么来着。”

    “叫沈…归,不过,怎么以前没发现这小这么好看啊?”

    “神?乌?怎么起这样的名字?”

    “名字怎么了,神就可以了。”

    “你说,要不要给他介绍个对象?听说都二十多了吧。”

    “不止吧?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么好看的小伙,怎么以前都没注意的呢?”

    “对啊,你们看看,跟小仙女走一起,多般啊。”

    ……

    “什么,还不是穷鬼一个。”王招娣突然现,打断八卦人群的谈话。

    她脸极差,面容蜡黄,疲惫布满整张脸,让她看起来整整老了十岁不止。

    有人认王招娣,嘲笑:“哟,还以为是谁呢。招娣啊,没见两天,怎么比你婆婆还要老了。吃了什么变的?”

    还能吃什么变,简直就没吃东西好吗?

    她都已经饿了整整三天了。

    说到这个王招娣就恨死。

    恨新来的知青,又狠毒了书记家的闺女。

    怎么就有这么毒的闺女呢,哄骗他们去找茬,竟然不善后!

    搞得她丢尽了脸不说,还被自家男人揍得躺在床上一天不能动弹。又饿又痛的。

    想到这里,王招娣觉得自己的肚又开始疼了。

    她狰狞的转变,令看戏的人心冷笑。

    农村人固然很多人都重男轻女,这是不可避免的,毕竟老祖宗遗留来的陋习,不是想变就变。

    但光明正大的买女儿,不顾女儿的名声,直接放在明面上买,这就过分的恶心了。

    不要说城里人看不起,他们乡人都觉得难看至极。

    所以看到这样明显过得不好的王招娣,众人是嘲讽奚落。

    “怎么?这几天用卖女儿的钱吃了肚,现在看不上我们这些没钱的穷乡人了?”

    “放,谁说老娘买女儿了?”

    “老娘是拿回自己的粮。”

    “是郑志清那个狗日的不要脸,骗我女儿粮。”

    “我告诉你们啊,要是再让我听到我卖女儿的话,把我女儿名声搞坏了。老娘咬死你们!”

    “切,现在倒是想维护起自己女儿的名声了?之前嘛去了?”

    “就是,我看啊,是被自己男人打怕了才说吧!”

    “放你娘的狗,都给老娘!”

    “什么玩意儿,跟那个装的姓郑的知青一样,都不是好东西。”

    “对啊,我们都不是好东西,我们听到了。那你要不要也跟姓郑的说一,说给他听?”有尖的村民看到迎面走来的郑志清,直接起哄,让恼羞成怒的王招娣对上同样脸憔悴的郑志清。

    王招娣僵的回,等看到郑志清后……

    特别是对上郑志清那双不再掩饰,充满戾气和恶意的双,王招娣意识的颤抖后退。

    我滴乖乖。

    白面书生怎么化成鬼面阎罗了?

    气氛一变得诡异,尤其是郑志清也不躲,也不走了,直接站在大路上跟他们死扛。

    一个大男人,人大的,却没有一正气在。满冷,在大白天里都能让人察觉。

    被盯着看的乡亲们,都纷纷觉得冰冷,有被毒蛇盯着的恐惧

    乡亲们也不敢再闹了,你拖着我,我拖着你的,赶走人。只留没有伴的王招娣在哪里死死撑。

    她也是个嘴贱的,明明都怕得要死,却还不要命的火。

    她见郑志清还恐怖的看着她,仿佛要咬上来般,她瞪回去,虚张声势的:“看什么看?难我还说错了?”

    “明明是个穷鬼,却哄骗我们说是个有钱的城里人。”

    “我呸,有钱的城里人会像你这样?”

    “连乡人的救命粮都敢要。不要脸。”

    “呸!”

    “怪不得书记家的闺女看不上你。”

    “孬!”

    “脚虾!”

    骂完,王招娣了。

    毕竟现在在她里,除了惹事的陈书慧,和不让她得逞的叶栀,最恨的就是张志清这个假冒货了。

    她心想,要不是他让她认为他是个有钱的城里人,就不会想着把女儿嫁过去,就不会闹事来。

    完的王招娣在临走前,还不忘往郑志清脚吐了一唾沫,侮辱

    郑志清哪里被人这样侮辱过,仇恨值在这一刻到达了巅峰,而后化作惊天的杀意。

    该死的乡人。

    该死的陈书慧。

    该死的叶栀,还有沈清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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