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小日子 - 分卷阅读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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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去)客(浪)。

    自觉的早起,就去找自家哥哥。“哥哥,什么时候去?”他起的早不早从张瑞华现在还没起就可以看了。

    “小文,你起这么早什么?去人家里去很早不礼貌”张瑞华都无奈了。

    “可是我想早见到宋来叔,早去捉小兔”张瑞文兴奋的说。

    “好好,咱们一会就去,你先回去收拾收拾”张瑞华说

    “好啊,你快”张瑞文今天心特别好,蹦蹦的就走了。

    在张瑞文的无限次的,两人终于收拾好了。张瑞华上次去过宋朝家,但是貌似搬家了。不过,宋朝说巳时(临近午的时候称为隅。北京时间09 时至11时)在村等他们。所以张瑞华又找了一些理由来拖延时间,他能怎么办,主要是起的太早了。

    终于在张瑞文的无限期盼车到了村。张瑞文的一天乡村生活就此到来。张瑞文一到村就伸去探,寻找宋朝。他的小伙伴可是答应带他好好玩呢。

    “宋大哥,这里”张瑞文瞄到宋朝就大喊。宋朝连忙小跑过去,等坐上车,就指挥车夫往他家的方向开去。宋刚和宋来知今天张家的两个小公要来,有张,一直在收拾。大概辈都是这样吧,孩的朋友要来,比自己的孩张,生怕招待不好,让孩

    “父亲,爹亲。这是张瑞华和张瑞文”宋朝带着张家兄弟门后,宋刚和宋来就迎了上来。

    “好好,两位少爷里边坐”宋刚虽然有拘束,但满脸灿烂的笑。“今天打扰了”张瑞华把带的礼递上,礼貌的说。礼也不是很贵重,就是几盒糕。带贵重了反而不好。

    “宋叔叔,我好久没有见到你了”一扭张瑞文已经去找宋来撒了。宋来温柔的和张瑞文聊天,气氛十分洽。宋朝觉得张瑞文莫名的有,他肯定是没睡醒。

    几人了屋,村里人没那么讲究。很多人家都没有专门拿来会客的屋,直接就在卧室里招待客人。

    宋朝家刚分家没几天,就匆匆忙忙的盖了2间屋。现在只能在宋刚和宋来的房间里招待客人了。好在张家两个兄弟不是那么调理的人,后神态自然,很规矩的就坐在桌旁。

    宋来聊了一会就赶快去饭了,今天家里来了两个小客人,当然要好好招待了。

    张瑞文聊了一会就有坐不住了,他还想着自己的小兔呢。江湖大侠必备之捕猎。他上就get到了。哈哈,想想都有小激动。

    宋朝想着上午先去山上几个午去看看。不过这山上的兔可不好抓。到时候抓不到他该怎么安王呢。

    心满是愁绪,面上依旧是一副沉稳的表。宋闷对宋刚说“父亲,我先带他们两去山上玩会,一会就回来”。

    宋朝不能直接说他们去抓兔吧,宋刚一定会说,这个季节兔不好抓等等,让张瑞文听到闹他怎么办。再说他觉得以他野外求生的经验,抓个兔应该没问题吧。

    跟家里人代好,就带着张家两位锦衣玉的少爷来到他家附近的一座山上。

    其实张瑞华也很激动,都是半大的孩,对新鲜的事都充满向往。只是作为一个哥哥要时时刻刻给一家弟弟树立榜样。

    张瑞文要是知心这样想的,肯定会嫌弃的表示自己不需要的。

    现在刚刚步冬天,山上也不再像以前那样郁郁葱葱,地上的草都已经枯死,只有偶尔会发现一两个还是顽的小草,让你敬佩生命的自不息。

    “看那,我今天给你们找好东西”宋朝看过前面有几棵松树,他一就看那是有松的松树。呵呵,有福了。

    “什么?有什么?”虽然现在的山上几乎是一片荒凉,但是张瑞文的丝毫不减。宋朝的话语未落,他立接上。

    “前面有松树,我带你们去找松吃”宋朝这个地主之谊今天要到位了。

    当松果成熟以后,原先包裹在其外面的鞘片就会松散开,里面的散落来,遇到适宜的条件就能萌发。人们采集了松的以后,经过加工,就成为了我们平时所说的“松”。

    张家兄弟应该没吃过这些小玩意。原因很简单,一来大人家不会轻易尝试穷人吃的东西,原因大家会。二来松太小,还非常难采集,村里人也不会浪费时间去采集一来解馋。所以很多人不不知还有松这么一东西可以吃。

    宋朝熟练的找了一个松果,把里面的松来,给张家两个没见过世面的兄弟尝尝,当然得先教给他们怎么吃,现在没回家,只能挑个大的直接用一好牙了。

    “初尝涩,但又回味无穷”张瑞华给了客观的评价。还又和宋朝要了一个松果,依旧吃。别说,自己的松更加味。

    “好吃,我还要”张瑞文就比较实在了。一直从宋朝手里拿松,一边吃。宋宋朝像老妈一样的伺候着还担心他那一好牙。

    “你们先尝尝味,一会我们装一回去,午让我爹亲给你们抄一抄,松就会开了,你们吃起来方便。走的时候给伯父伯母带回去,我们现在赶快去给兔布陷阱吧”宋朝看两人还想吃,为了他们的牙着想,赶转移话题。

    “嗯嗯,行啊。”张瑞文一听终极目标来了,立同意。而作为弟控的哥哥,肯定是听弟弟的。他也想去抓小白兔。哈哈。

    随后,宋朝上树摇晃来很多松果,张家兄弟在火朝天捡的不亦乐乎。

    三人好不容易装了一背篓的松果就向前发了。

    宋朝来到古代并没有来抓过小动,但是他以前来这边踩过(跑过步),还算是熟悉吧。希望一切顺利。

    秋冬季节,百草凋零,野兔喜藏在土疙瘩,或其它认为合适的地方。它用前爪挖成浅浅的□□藏,这□□,约30厘米,10厘米以,刚好将前后肢放外边,前浅后,以簸箕状,脊背比地平稍,凭保护的作用而隐形,受惊逃走或觅离去,方便、迅速。

    找兔窝比较难,今天的时间也不富裕,最重要的是宋朝觉得这样连窝端太无了(就是兔窝太难找了)。

    野兔还有个怪癖,就是走老路。只要不被打扰惊吓,天天来回都走同一条路。如果在路的旁边有兔屎的存在,那这条可能就是兔路了。

    宋朝记得前面有这么一块地方,他今天就准备去那里

    其实原理很简单,用绳一个越勒越,称掳死狗扣。把兔在兔常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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