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魁郎追妻日常 - 分卷阅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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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又去牙行买了一离客栈和后山较近的一座宅了三百两银,最后钱请人打扫了一番,将客栈里的东西全搬了过去。

    由于请的苦力多,速度快,所以天黑前,孙俏新买的院就能住人了,这院孙俏也是挑了许久,她自己自然是满意的。

    因为客栈不再营生,孙俏便让陈六等人一起去院里伺候,工钱照旧。

    院是两的,孙俏和孙孟璋便住的院,孙俏让孙孟璋住在院的正房里,她自己则住到西厢房里。而毕善份再厉害,说到底也只是个外人,孙俏便将他安排在外院的东厢房里住。院的房屋够多,孙俏还贴心的为几个人安排了屋,还是每人一间的待遇。

    孙孟璋将之前用剩的银还给孙俏,孙俏却没接,只让他今年好好用功,缺什么就去买,争取明年顺利举,好让她以后能有个靠山。毕竟这个时代,不傍上几个有权有势的,生意什么的还真有些寸步难行。不然方正为什么每年要一大笔银结地方官爷,理都是一样的。

    而且在原的记忆里,他们父亲还在世时,孙孟璋就在嵘州城里的一书院念书的,只是后来父亲撒手人寰,家境一落千丈,孙孟璋不得不肩负起辛苦养家的重担,安心照顾自己的妹妹。

    最后孙孟璋在孙俏的一番劝说,又回到了以前念书的书院,里面的教书先生十分看好他,所以时隔好几年,对他依旧颇为照顾,几乎将其当作了重培养对象,指望他明年科举能够给自己脸。

    日就这样无风无浪地过去了大半月,方家那边不知为何最近也没了动静,孙俏偶尔路过如意赌坊时,便看见那边门冷落,只偶尔有那么三三两两的人

    期间只要清晨没有雨,她都会准时准的去后山锻炼,温习拳法,整个人的和气可见的速度变好,整张脸落得越发丽。孙俏几乎每日揽镜自照,也不由叹原的模样生得是真的好。在原的记忆,孙弘盛这个父亲的相虽隽逸,但实在与‘’这个字沾不上边,所以孙俏猜想着,原的容貌应是大分随了她那从未见过面的母亲。

    期间唐旭偶尔会找上门,但孙俏都是避而不见,因为她不知该与这个人说什么,毕竟她不是原,也不喜他,现在的唐旭在孙俏看来就是个麻烦。

    在她自己还没有变得足够大时,她不想去招惹那些麻烦,她知自己一旦见了唐旭,方素娥那边得到风声后怕是又会想着法来整她。她暂时没时间与之周旋,她有更重要的事,方素娥造的孽,她全给记在账上,等她忙过以后,会一笔笔亲自找她清算。

    一个夜黑风的晚上,毕善与一个颇有名气的人约了一场赌局,匆匆了门。

    孙俏瞅着客栈那边也快要改造好了,好不容易等到更夫打完二更时,她揣上银票后赶厩牵了自家唯一的一匹儿温顺地低,任由她伸手抚摸自己的鬃,孙俏跨上背,独自策西去。

    提前到了石迷巷,巷漆黑一片,唯有巷一简陋的天茶摊上四角分别悬挂着有四盏白灯笼。

    茶摊的生意不好也不坏,三三两两的人或吃茶或小声聊天,人没有孙俏想象的多,更没有想象闹。

    茶摊老板是个骨瘦如柴的老,他杵着一纹有些奇特的木拐杖,颤颤巍巍走到孙俏前,仰看着她,语速极慢地说:“时辰未到,姑娘何不先来小摊歇个脚,吃碗茶。”

    他实在太瘦了,整张脸似乎只剩一层,上面还布满密密麻麻的老年斑,牙齿几乎脱落,所以他这笑在灯笼的映照显得有几分瘆人。

    孙俏还未来得及答话,.儿却不知为何突然发一阵阵刺耳的嘶鸣,脑袋晃了又晃,不断前后蹶蹄,非要先把自己背上的人摔去不可。

    还好孙俏反应够快,急忙拉缰绳,双背,回忆着上一世去旅游时向驯师学的一些安抚惊的方法,正要施展,不料有人比她更快。

    一抹极快的寒光闪来,晃了孙俏的,孙俏瞳孔一缩,急忙闪到一边。

    惊在发几声无比惨烈的嘶鸣后“砰”的一声重重倒地,孙俏还是闪得不够快,温的血溅在她脸上、上,染红了她唯一一件藕粉裙衫。

    她的死了,被人一剑杀死。

    孙俏唯一看清楚的是那柄剑剑柄挂着的剑穗,和的鲜血一样红。

    周围陷了一片死寂。

    终于,一个帷帽,穿鸦青衣袍的男人从茶摊走,慢步至前,他伸手从那柄染血的剑,剑在灯笼光幽幽寒光。他随意一甩,剑上沾染的血迹去了大半,不知他从哪里拿一块方巾又对着剑细细拭起来。

    孙俏鼻尖尽是郁的血腥味,连带着对这个陌生男人的厌恶,令她几作呕。

    ☆、鬼市

    这匹是在客栈里养了好几年的,这半个月搬后,她也时不时亲自去厩喂它,喂着喂着总有些了,况且这温顺,她也喜。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在她前消逝,她气的是自己刚才明明有办法可以安抚它,可这人什么都不问,是一剑将她的给杀死。

    孙俏快步到他面前,恶狠狠地盯着他,似乎想要透过那帷帽将他盯个窟窿来。

    男人拭完自己的剑,利落将它收自己腰间的剑鞘,将那拭完血迹的方巾随手扔掉,转

    孙俏忍无可忍,赤手空拳朝他背上袭去。

    男人的武功不低,反应更快,一个侧便轻松躲掉。

    他缓缓转,朝孙俏:“你就是这么对待救命恩人的么?”他的声音不大,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冷。

    孙俏的这拳法诡谲多变,边往他上招呼边咬牙:“你杀了老娘最喜。”

    “不听话的畜牲活该去死。”男人灵活躲过她的每一拳,好听的声音里是无尽的冷漠,甚至连语调都没什么起伏。

    而后他语带轻蔑:“为一个人,竟喜一只畜牲。”

    孙俏总算是听来了,这人八成是心里有疾病,正常人还惹不起。

    她也不想与他无谓的之争,反正争也争不过,“公既然如此关心小女,那便好人到底,把小女钱也一并赔了吧!”

    这地方,即使一匹再普通的也值个二十两银左右,客栈就养着这一匹,孙俏即使现在怀款,也有些疼。而且她这人一向不吃亏,有些随了以前的养母。

    “还在这,你何不扛回去卖卖尾,再不济也能回些本。”

    孙俏细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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