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不掺和(快穿) - 分卷阅读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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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火把还要灼亮。

    林淡遗憾拱手,“回将军,这酒极难酿造,我耗时三年也只得了一瓮,再无多余的了。”

    大胡灼亮的睛瞬间熄灭,随手便把大瓮举起来,用力晃了晃,然后惊喜:“里面还有薄薄的一层酒,快快快,快给我拿一个空坛过来!”

    俊伟男无奈的表,却也飞速给他拿来一个空坛装酒。大胡在瓮底拍了又拍,酒依旧只有那么一掌大的空坛还未装满就没了,当真是少的可怜。

    大胡看看被自己托在掌心的小坛,又看看原本装得满满当当的大瓮,再看看喝得酣畅淋漓已醉死过去的土匪,顿时气不打一来,逮着其一个土匪狠狠踢踹,里骂骂咧咧:“的,抢劫抢到老的地盘来了!等你们醒了,看老不整死你们!”

    那土匪被他踹得连连吐血,却还是没醒,可见酒劲儿有多大。

    林淡适时拱手劝:“多谢各位军爷夜赶来救助我等,厨房里还有些吃,我拿来给大伙儿垫垫肚吧?一路奔波必定疲累,各位正好歇歇气儿,补补力。”

    赵六和罗铁正对着满桌的残羹剩菜,听见这话睛都亮了,连那俊伟男也悄悄咽了咽。大胡从来没品尝过林掌柜的手艺,反应只是平平,他带来的士兵可有可无地,随即拿绳索,把这群土匪绑了。

    林淡浅浅一笑,这便带着两个小丫去厨房。土匪们只顾喝酒,菜倒是没吃多少,如今都在灶台上着呢。

    少顷,菜都端来了,一大盆米酒炖、一大盆骨汤、一碟红烧、一碟葱爆,还有一桶白米饭,分量都很足,够二三十个人吃。菜都是的,正一冒着白气,得无法言喻的香味掺杂着醇厚的酒香在厅里慢慢散开。

    咕咚,大胡用力咽了一

    咕咚、咕咚……他带来的亲兵接连站起来,一边吞咽一边捂住肚,只觉腹满了馋虫,正疯狂搅动。

    “辛苦各位军爷前来救助我等,林某,只手艺略过得去,今日便借这顿饭聊表谢意,望各位军爷莫嫌弃。”林淡再次谢,语气真挚。她的仆从已把杯碗狼藉的饭桌整理净,一一盛饭。

    大胡抻了抻脖,用力咽,随即连连摆手,“不嫌弃,不嫌弃,应该的,应该的。”边说边笑,哪里还有半不耐烦的绪。他的亲兵也都围拢过来,蠢蠢动。

    “吃吧。”俊伟男甫一开腔,众人就急急忙忙拿起碗筷。

    “这竟是用千日酒炖的?”大胡吃掉一块炖,铜铃大的这会儿瞪得更大了,随即加快速度,风卷残云一般往自己的碗里夹菜。众人毫不示弱,一个二个吃得满嘴油,脸上全是惊叹之

    炖全是用五的,瘦间或夹杂着雪白的脂肪,熟烂糯,即化;是用短脑和脖的,用木反复捶烂成型,煮熟后自然会现一个空腔,饱了油和骨汤,牙齿轻轻一磕就溅鲜香稠的,味令人拍案叫绝;先是油炸,再蒸一刻钟,末了锅爆炒,红亮的汤包裹着每一,咬人先是觉得糯,快断时又尝到一粘弹,妙不可言。

    这一桌菜,香的极香、糯的极糯、稠的极稠、鲜的极鲜,味简直被林掌柜绝了!众人连扒带抢也只吃了个半饱,兵的怨念全都打消,只余意犹未尽。这一趟来值了,真的值了!

    林淡知他们没吃饱,便把熬了两个时辰的敲碎,了一盆髓汤。炖烂的髓藏在骨筒里,用嘴轻轻一便腔,滋味鲜无比,不但洗涤了味,似乎连孔都洗涤了。

    大胡用双手捧着一,滋溜滋溜得极快,十分殷勤地:“林掌柜,你的手艺咋这么好?听赵六他们说你是要京开店的?若是店开好了,你一定要告诉我一声,我叫我的兄弟们去给你捧场。”

    林淡替俊伟男舀了一勺汤,又夹了一,自谦,“我这手艺哪里叫好,将军谬赞了。日后您们若是来京城,只去我那里……”

    不等林淡把话说完,男沉声:“捧场归捧场,饭钱还是要给的,林掌柜开店也不容易。”话落冷冷扫了大胡。大胡不自觉地打了个寒颤,连说肯定给钱,一分不少。

    林淡看二人的眉官司,心知男份肯定不简单,却也没多问。在外行走最忌多说、多看、多,容易惹上麻烦,反正了京他们就再无集,实在不必探究。

    等众人吃完饭,林淡便带他们去找自己的车,顺便缴获了土匪的赃。俊伟男不知她究竟用了什么方法获悉赃的隐藏地,却也对她的聪慧更多了一层了结。

    大胡帮林淡整理货的时候仔仔细细检查一遍,确定她真的没有多余的酒,这才满心不舍地回营,当晚就带着那一坛千日酒了京城,去找自己的上司威远侯。若说嗜酒如命,大胡远远不及这位侯爷,对方与永定侯一个镇守东南、一个镇守西北,皆是大楚国一等一的实权人,得他一句话,一飞冲天指日可待。

    第14章 厨娘13

    说起威远侯的嗜酒如命,大楚国正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每日三餐皆有酒他才能吃得饭,雪夜醉酒差被冻死在野外,醒来第一件事还是喝酒,当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他曾战功赫赫,也曾三次救过先皇的命,如今虽然在京养病,不知何时能回东南驻地,却也是谁都不敢招惹的人。他手里握有一金鞭,乃先皇临终所赐,可上打昏君臣,权势极大。

    为了投其所好,每一个上门拜访的人都会为他带一坛好酒,酒喝得痛快了,他说话也痛快,酒若是劣质,他当即就能把对方扫地门。攀上威远侯的方法看似简单,实则不然。他八岁随父征,九岁第一次杀人,当晚便喝到了世上最烈的酒,因而大醉一场,从此便染上了酒瘾,至如今已有三十个年,可谓阅酒无数。

    一般二般的好酒他早就看不上了,琼浆玉亦喝过不少,要想满足他的胃简直是难如登天。

    大胡为了讨好威远侯,私底不知了多少真金白银去买酒,却总是无果,却没料竟会偶然遇见手艺惊人的林掌柜,还白得了一坛传说的千日酒,心里的狂喜简直压抑不住。他赶慢赶,三日后才抵达京城,也不找客栈修整一二,立即便去威远侯府拜会。

    每日来侯府送酒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几十,家哪能都让他们来,只接了酒坛便把大胡打发走了。大胡代万叮咛,说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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