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满分试卷,一香烟,与一份血淋淋的
望,是开启我对这篇文兴趣的最初的起
。这份兴趣并非是
于对于血
的猎奇渴望,而是来自于其独特的描述,那份描述过于平淡,就好像是在说“当我烟瘾上来时,我会
上一颗薄荷糖”一样,那
薄荷糖与杀人划等号的
觉十分奇妙,两者完
的
合在一起,可是当你仔细思考起来,又觉得这
合实在是过于扭曲了些。
平凡的异样,或者异样的平凡
,我不知
用哪
来称呼这
觉更加准确。
将扭曲的事化为平凡到和吃薄荷糖一般的行径,这
代
式好似喝
,而
离开又
觉异样的描写,是最初令我为之战栗的东西。
那是我无法拒绝的。
我迷恋着怪与人类
的异样,无论是由腐烂
块组成的怪兽,还是披着
致人
的恶
,都能够
的
引着我。他们在故事里通常是
大的,且危险的,但最终都会被正义的勇士所斩杀。他们的舞台剧短暂且令人遗憾,
丽而易碎。
禾扬
上天然带着这
,他
丽,危险,
大,周
充斥着有别于人类的气息,却又牢牢
着一张人
,最妙的是,他又同时有着比普通的人类更加灼
而疯狂的
。他的
上充满了奇妙的张力,就像是某位大师所绘制的疯狂画卷。他的一举一动,都如同踩在刀剑之上的华尔兹,让人的
球无法不去跟随他。
这便是我最初对这篇文产生兴趣的原因。
诞生了如此疯狂的人的世界,
必定不会单调,疯狂到要将自
都灼烧殆尽的
,从
一直燃烧到尾。
忠诚,,信念,执着。
那是名为的枷锁,亦是火焰。
每一个在舞台上的人都尽燃烧着,疯狂地起舞着。他们燃烧着可能会在
一秒熄灭的生命之火,直到舞台的落幕。
若是说勾起我兴趣的人是禾扬,但让我
觉到几份代
的,却是阿尊这只可
的小狗
。他没有柯罗飞那么聪明,也没有双
人那
的魅力,虽然他的存在也称不上平凡,但是相较于其他人,他闪烁的光芒实在是有些黯淡。
也正因为如此,他才如此令人怜。
每个人都是他,每个人又都不是他。
那份对抚养者的依赖,乃至于,或许是某
角度的人类的共
。明明可以
大,明明其实已经成熟了,却依旧不自觉去依赖自己
的人,去对着对方
所有的弱
。面对所
之人,不自觉将自己摆在越低的位置。
可每个人又都不是他。
不是所有人,都能拥有那份勇往直前、永不放弃的勇气与执念,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大声心
的
。
他就如同一只在探索世界的小狗,笨手笨脚的摸索着。他的边都是猫咪,他便也想成为一只猫咪,甚至为此想把自己微
的耳朵剪掉,只为了能够看起来像是猫咪一些。这样的孩
,又有谁不去怜惜呢?
或许是因为这几份怜,在阅读时我
不自禁地被他的
绪所
染,更容易看到罗老大的魅力,更容易被罗老大所
引,我就如同他一样,相信着罗战朋。
在阅读这个有些群像剧风格的故事时,尊轶真是最简单的故事切,他相较于其他人,代表几份平凡,他与常人相似却又比常人灼
的
,极易让人代
。虽然他的戏份算不上多,但是我对他投
的
却是最多的。
我对他的喜比不上对老罗和禾
扬的欣赏,但我却无法
自己的
。当老罗离开他的
边时,他撕心裂肺的哭泣声好似在我的耳边回
着,让我无法将自己
。
许再也不能去依赖那个人了,或许再也不能见到那个人了,当想到这里时,又在心否定这个想法。接着接过那个人递来的重担,继续前
。
若是不伴在雄狮边,他便也不是那只犬。
那只让犬类依赖的雄狮,充满了魅力。他守护着自己领地其他的猫科动
和那一只小狗,永远
抬起
颅。
老罗,是让人憧憬的雄狮。
他从瘦弱的小猫,成鬃
饱满的雄狮,每一个脚印都是充满了血与汗
。
他带给我的觉十分独特,他有着与其他双
人不同的魅力,那是属于可靠的领导者的魅力,混杂着汗
与血
的臭味,那份
犷
让属于双
人的
魅力都被冲淡了不少。(可能我看的时候带了尊汪汪牌
的滤镜?不过对于尊汪汪来说,老罗才是真正的
魅力吧。)
他有着属于黑领域领导者独有的魅力,他的一举一动充满着疯狂
,不拘泥于世俗的规则,但却有格外理智。他
备着独特的黑
的侠义
,对于被自己划
领域范畴
的家伙,格外的维护。
他有时候会让我想起老的黑电影
的角
,镜
的颜
略有褪
,他持着枪站立着,就像是一只雄狮。
我有时会觉得,他才是真正的异常者,从幼时起,便显几分不同,他与大
分双
人不同,与大
分普通人不同,与大
分黑
分
不同,与白
的人更不同。
我不禁在思考,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异常,如果说只是异于边的人,就被定义为异常,是否是有些傲慢的定义。无论是禾
扬的异常还是罗战朋的异常,本质上却又依旧是从人
诞生的
,若是将其定义为非人
,是否有些自相矛盾。
对非人的追求,是否只是单纯因平凡而
到无趣,转而去追求那有些许不同的东西,为了凸显其不同,便将这些不那么常见的特质剖离了人类这个相对平凡的词汇。
独特之人会寂寞么?我无从得知。
独特之人必定会寻找同样独特之人相伴么?亦没有答案。
老罗在年少时,遇到了同样年少的禾扬,他们的
上同样带着某
异常,独特的羁绊将他们彼此间锁在一起。他们是可以
付后背的战友,是共同在黑夜
行走的同伴,但却无法成为彼此救赎的灯塔。
为了拯救挚友与,老罗决定相信柯罗飞。
老实讲,我并不是太衷于柯罗飞,他太过理智,太过聪明,但却又不是电脑式的聪明与理智,让我总是无法判断他在想什么。我总觉得他好像打破了一
本就不存在的瓶颈,就像是一汪死
里的泥鳅一样。
我说不上喜他,也说不上讨厌他。
他也确实是个可又温柔的家伙,就像是一只
大而温顺的大狗那样,给人以安全
。可他偏偏又太过聪明且理智,这让他看起来就好像不那么可
,也不那么可靠似的。
当然,我知这一切只是我的错觉。我可能只是单纯对这家伙的智慧有几分惧意罢了。
他总让我产生一奇怪的错觉,明明他也是舞台剧的一员,但他却可以更改舞台剧的剧本。
那觉有
奇怪。
所以说我讨厌太聪明的人。
如果说这本书是一场舞台剧,从较为传统的角度来看,或许老三才是舞台剧的主角。
他从故事开始,到故事结束,一直在成着,逐渐了解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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