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yu之名 - 分卷阅读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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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份受到了四面八方的挤压,所有人都欺负他的年纪小。

    我不知那段时间是怎么过来的,只是有一天,哥以十六岁之龄登上韩家家主的位置,开始暂角,让那些叔叔伯伯对他又敬又怕。

    十四岁到十六岁,哥一定经历了许多可怕的事,可是他从来不说,对着我,永远微笑,永远温柔——只是从此不再弹钢琴,也不再画画。

    想到这里,我抬起看了看哥,哥正侧过为我汤,他的侧面柔和得像希腊最完的雕塑,石白的彩,承袭了千年的风霜,依旧和

    他的啜了起来,对着手的勺轻轻着,空气里有汤味。

    泽的,厚薄合宜,抿起来的时候,是不容违抗的威严,弯起来的时候,是我窗的那束光。

    ——我知它的味

    十七岁生日那天,我曾经吻过他,借着真真假假的酒意,仰住了那张诱惑我许久的

    哥的脸突然涨红,投向我的目光第一次失去了日的和煦,变得晴不定。

    在这样的注视,吻一即分,我的从他的齿间过,薄荷的味

    然后他霍然站起,有的将我拖了起来,向包间的来宾说:“我妹妹醉了,我先送她回去”。

    我没敢说其实我没醉,那一刻,我真的希望自己醉了。

    这样就不会看到他受惊的脸。

    这样,就不会被一次次提醒,面前这个人是我哥哥!无论有没有血缘关系,他是我法律上的哥哥!

    他始终,只是以哥哥的宽容待我而已,我不该奢求什么。

    韩玄飞把我抱上车,又仔细的为我扣上安全带,俯过来时,淡淡的烟草味铺天盖地。

    在他专心开车的时候,我一直偏着,看着黎的霓虹彩灯,酒醉金迷。

    静静的了很久很久的泪,只是哥不知

    第二天醒来,我捧着脑袋大喊痛,哥在门:“谁让你昨晚喝醉的?以后不准你喝酒了。”

    我朝他扔了个枕,他又极捷的接住了,好像这十年来,从来不曾失手过。

    ……

    “想什么呢?”注意到我的失神,哥弯腰,用手摸了摸我的额,“吗?”

    我摇摇

    他修的手指拂过我的发丝,缩了回去。

    “来,喝汤”。

    他将我的枕,舀了一勺递到我的嘴边。

    我没有张,只是望着他漆黑温和的睛,呐呐的问:“哥,你不问我什么吗?”

    消失三年,回来的时候竟然了产,他难就一也不好奇吗?他难不好奇我是不是过那个男人吗?

    哥的手顿了顿,然后淡淡的说,“只要你回来就够了”。

    “……他的手很像你”我说。

    哥将碗放回桌上,看着我,很认真的说,“可可,若是放不,就回去。若是放了,就不要再提,他欠你的,哥帮你讨回来”。

    我的嘴张了张,疼痛就这样突发而至。

    腹有一串电过,如一攒攒细的针,在里横冲直撞,刺得血模糊。

    冷汗沁了来,我抓床单,无助的望着哥,我喊着他的名字,“玄飞……”

    哥慌了,手探过来的时候碰到了桌上的汤,汤在了他的手臂上,滋的一声。

    他恍若未觉,仍然伸过手将我搂怀里,“可可!”

    应该去伤啊,傻瓜……

    这是我昏迷前最后一个念

    (四)医生

    再次醒来的时候,韩玄飞不在边,维安叫了一声谢天谢地,转便要去。

    我拉住她的袖,表示自己没有事,自顾自的翻床,想亲自去找哥。

    维安的笑笑,没有阻止,只是为我整好衣衫,又担忧的问了一句,“真的没事吗?小倒的时候,把大家都吓坏了”。

    我又用法语宽了一句,这才打开房门,轻巧的走楼。

    哥果然在楼的客厅,我从栏杆的隙看到他隐约的侧影,还有他右手上目的纱布。

    想起那碗的汤,心微微一痛。

    走到途,我的脚步蓦然顿了来,楼似乎还有客人,他们的谈话轻轻的落我的耳

    “怎么回事?不是说已经好了么?”韩玄飞担忧的声音。

    “是神经疼痛”这个声音也很熟悉。

    “神经疼痛?”

    “就是上没有伤,但是潜意识里觉得疼,当潜意识到了一定程度,就会真的引发痛

    “严重吗?”

    “不知,心理暗示很玄妙。痛是假的,痛却是真的,有时候,也会危及命”

    “……怎么治?”

    “玄飞,那是心病,药石不能及”。

    我怔了怔,知他们说的病人就是我。

    有心病吗?为什么连我自己都不知

    “你认为……她的心病会是什么?”韩玄飞迟疑的问,虽然自己都不能肯定可以得到答复。

    果然,对方没有回答。

    我重新抬起脚,拖鞋砸在木质楼梯的声音惊动了面的人,哥抬起,脸上的担忧立刻换成了笑容,“可可,你怎么起来了?”

    我也笑笑,向底的人打招呼,“伊森,好久不见”。

    站在韩玄飞对面的男抬起,微微一笑,“可可”。

    伊森是医生,但首先,他是韩玄飞的朋友。

    伊森是华裔,漂亮的男人,眉淡淡的,很尖,第一觉让人觉得脆弱,但相来,就会知自己错得离谱——他是一个固执而的人,持己见到死板的地步。

    他有一只黄金右手,有一本医学杂志说:从来不曾有过那么稳的手,当它拿着手术刀的时候,就像握有整个世界。

    穿着白大褂的伊森是迷人的,但是脱掉白大褂,他只是一个极冷漠的男,有着禁的纤秀。

    一个医学天才,一个商业天才,真不知这对校友是怎么成为朋友的。

    “可可,你听到我们的谈话了,对不对?”哥走过来,用那只没有受伤的左手扶着我的胳膊,让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我坦然的,“听到了,但是有不明白”。

    我不是一个拖泥带的人,从来,拿得起,放得

    至少我这样了,离开S城到现在,我不曾自伤自怜,也不曾后悔不甘。

    烧,要彻底,灭,亦要彻底。

    “也许,对于以前发生的事,你的潜意识并没有如你的意愿那样全”伊森也坐在了我的对面,那只史上最昂贵的手不停的转着一只钢笔。

    我盯着那只旋转的笔看,金的笔盖晃了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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