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老婆,等等我 - 分卷阅读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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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埋葬起来。

    在市区买了房,开始她的上班生涯。

    了几份工作,在二十一岁那年,林笙被慕氏集团聘用,成为了其的一员,成为了一个小小的白领,每天朝九晚五,平平安安的活着。

    偶尔回乡看看老屋,打扫打扫,如迟暮老人般回忆着属于她的一生。

    陷回忆的林笙弹的并不是什么名曲,是她的心境,是她的前半生。

    忧伤而又绝望的琴音让慕湮这个不懂音乐的人都为之揪心。

    她不懂林笙的悲伤,但是在那一刻,慕湮只想尽自己所能抚平她的眉间。

    从死亡到平淡,就犹如从-回到了平凡,没有大起大落,却更让人为之痛心。

    因为明白痛苦,才更珍惜平淡。

    林笙,你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

    你,又有多痛呢?

    慕湮听着林笙的琴音,似乎看见了以前的自己,那个傻傻的,痴痴的女

    因为秦末的一个亲吻而羞涩,因为秦末的一句话而开心,因为秦末的我你而陷了万劫不复。

    的开始可以很浪漫,而它的结束,只需要很简单的一句话就够了。

    因为甜过,才更痛。

    因为过,才会更伤。

    因为珍惜,才更痴傻。

    因为恨,才更放纵自己。

    林笙,原来,我们是一类人。

    当琴音停歇,林笙才发现不知不觉琴键上已经被泪了。

    摸着脸颊,那里早已经透了。

    回过,在泪看到微笑着的慕湮。

    一边笑着一边泪,那笑似乎带着解脱,那泪似乎是在告别过去。

    两两相视,惧是‘噗哧’的笑了声。

    从这一刻起,两人之间的距离才真正意义上的拉近。

    “慕妖。”

    “木。”

    两人同时声,然后同时愣住。

    那一层隔,似乎随着泪消失无踪。

    她不再喊她大慕,她不再喊她林笙。

    她说,慕妖

    她说,木

    的双眸里是那个笑的很妩媚的女人,泪痕还没有完全去,却让人有雨后彩虹的错觉。

    林笙仿佛听见了自己膛里急促的心声,有那么一瞬间,她似乎明白了什么叫窒息。

    略微的手掌覆在慕湮的手背上,然后缓缓靠近。

    这一刻,林笙好像闻到了天的气息,万复苏,大地,连人心都跟着了。

    慕湮的上似乎还有桃的味,撬开她的贝齿,在她的引导,林笙上了这纠缠的快-,难舍难分。

    另一只手掌同样覆上了慕湮的手背,她的手和她的一样柔

    在落日的余晖,林笙的吻着面前的女人。

    也许,她是真的上她了。

    在这一天,在这一刻。

    两颗受伤的心的贴合在了一起。

    作者有话要说:汗,这章我怎么写的那么言啊~~不过我好呀。

    谢陌岸TX的手榴弹,嘿嘿。

    21、第 21 章

    慕湮不是第一次吃炒饭,但是如此好吃的炒饭却是第一次吃,恨不能把也吞去。

    林笙看着慕湮一吃着自己的饭,不知为什么,突然有幸福和满足油然而生,似乎有了一家的味

    自从去世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家了。

    这房真正意义上说起来也只不过是个睡觉的地方,一个人的家,又是多么寂寞,多么凄凉啊。怪不得慕湮宁愿呆在公司也不回去,想来也是这个理。

    “木,你的饭真不错,谁娶了你可就有福了。”慕妖傻兮兮的蹦这么一句话,蓦然意识到这么说不妥,立,“谁嫁给你也会有福的。”说娶,似乎男人也包括去,说嫁,似乎泛指女人。慕湮的意思其实指的也就是自己。

    林笙又会饭,又会赛车,又会弹钢琴,的还那么贵族气质,唯带着帅气,似乎是从画卷里走来的。这样的好人哪里去找?不不不,林笙就适合一起居家过日的,要是把林笙娶回家,那自己一定会笑死的。慕湮在心暗暗想着。

    林笙对自己的厨艺自然是很有信心的,“的祖辈曾经是清朝皇里的御厨,一辈一辈传来就传给了我,而我就传给了我。说,女孩总是要会饭的,抓住他的胃才能抓住他的人,就是这么抓住了爷爷。”

    经过刚才的事似乎也不再成为林笙的痛苦,反而变成了好的回忆。

    即使现在提起,也不再觉得太伤了。

    慕湮看着林笙的目光就像是在看一个神话,虽然慕湮很有钱见过的当官的也不少,但是,清朝时候的御厨她还真没见过,如今在这里见到御厨之后,不由愣了片刻。

    果然,把林笙拐走是正确的行为。

    真是好见地,因为,你把我的胃也给抓住了!

    单是炒饭就这么好吃,要是其他的饭菜,那又是什么味

    慕湮恨不能把自己全家当都搬到林笙家,一起同居算了。

    “慕妖,吃好了记得洗碗。”林笙把空碗放在桌上,然后起走向自己的卧室,“我去换件衣服,差不多也该发了。”相对于饭,林笙更讨厌洗碗,正因为讨厌,一般在家她都不乐意饭,因为吃好后还得洗碗,油腻腻的,很讨厌,所以,她要么在外面吃,要么就叫外卖。

    “哦,好。”慕湮心里滋滋的,看样林笙没把她当外人,“唉,对了,木,帮我也找一件,我总不能穿这样去吧。”

    “知了。”

    林笙和慕差不多,材也差不了多少,如果非要说的话,也就是慕湮比较伟岸,林笙比较贫瘠了。

    慕湮洗好碗就看到林笙穿了一件黑的短袖T恤,正面写着一句话‘我只饭,不洗碗’,面还有一个碗的图案,穿在林笙的上煞是可

    “这件白的怎么样,我还没穿过呢,要换的话去我房间换好了。”林笙举起手里的白T恤,上面赫然写着‘我只洗碗,不饭’,一看就是侣装。当时买的时候,林笙就觉得这两句话很温馨,就一黑一白买了两件,可是买来又不想穿,因为自己一个人穿似乎太惨了一,所以一直被她压在箱底。

    如今,慕妖自己送上门来,那就穿着去逛逛好了。

    反正和慕湮在一起,低调什么的已经是浮云了。

    慕湮看着林笙手里拿的衣服,只觉得一囧,她怎么说也是堂堂慕氏的总裁,你让她穿这么‘喜’的衣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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