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之于我如鹿向林 - 分卷阅读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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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盒里拿戒指,惊讶之余还有些不知所措:“等一,那个不会是求婚戒指吧?”

    天宇的回应是单膝跪地,拉过他的手就往上戒指。

    季灵霄手没回来,睁睁的看着他拉开自己的手指,把戒指了上去。

    天宇满意的勾起角,夸:“真好看,我媳妇儿手指都是的。”

    季灵霄:“等一……”

    天宇充耳不闻,低吻了吻他上戒指的手。

    这一系列动作,或者说整个求婚仪式,脆利索快,若要计时只能掐秒表,摆明不给意外(譬如被求婚对象犹豫拒绝)留时间。

    天宇起一把抱起新媳妇儿,风得意的吆喝了一声:“房去喽。”

    季灵霄还在徒劳地:“等一……”

    天宇对着他的嘴亲了一,笑着说:“你都等三了宝贝儿,宵一刻值千金,咱们得争分夺秒。乖,抱好你的,咱们房去。”

    作者有话要说:  季叔叔心神恍惚地:谁能告诉我,我经历了什么?

    狗宇:你嫁给我了,心甘愿的。

    季叔叔:……有吗?我怎么不记得?

    狗宇用力:有的有的,你只是因为太开心太激动阶段失忆了。

    季叔叔:我怎么觉得自己稀里糊涂被卖掉了??

    狗宇:错觉错觉,你是我的,你很兴嫁给我,这才是事实。

    第24章 烛夜

    年轻人力兼备,圆房夜就累的季灵霄腰酸了一整天,房夜更是全,似有用不完的力。待到事休,季灵霄只觉得自己这把老骨已经离散不远了,真真的动动手指都觉得吃力。

    天宇把人圈在怀里,细细挲着对方着戒指的手,仿佛在赏玩什么绝世珍宝,不够似的看了又看,吻了又吻。

    季灵霄有好笑,微哑着嗓:“你很满意自己选的戒指?”

    “我满意它在你手上,这意味着季叔叔和季鹿鹿都是我的了。”天宇本掩饰不住心的满足与欣喜,他死赖脸、泡、近乎无所不用其极的追了那么久,今天终于得偿所愿了,怎么能不开心?他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布,这个人是我天宇的了!那些有不识珠的,有贼心没贼胆的,你们都可以哪凉快哪待着去了!

    季灵霄眉目柔和的看着自己喜的青年,除去欣喜满足之外,心更甚的是庆幸。他原以为自己注定一生孤独,踽踽独行,却因缘际会的遇见了天宇。他果敢,无惧他用于保护自己的冷淡与疏离,在他青所剩无多,不再对亲这些求不得的东西抱有希望之后,为他苍白死寂的生活注了新鲜的彩与生命力。这个人之于他,是温明亮的光,更是他幸得的救赎。

    天宇抚着他汗的蝴蝶骨:“季叔叔,你的睛告诉我,你很喜我,想和我一辈在一起。”

    季灵霄怕似的颤了颤,睫垂拢去,遮住了无从掩饰的温柔与意。正当天宇以为他害羞了,又要以他惯用的沉默代答时,却听他轻声应:“喜,一辈也不嫌多。”

    天宇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似的愣了一瞬,随即把人挖起来,激动莫名的叫:“再说一遍!季灵霄同志,我要求你原话重复一遍,一个字都不能少。”

    季灵霄一方面觉得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吗?一方面又不忍自己喜的青年失望的神

    虽然谨讷,赧于言,季灵霄还是在对方切的注视松开了齿,一字一句的重复:“喜,一辈也不嫌多。”

    天宇听到了什么?自己一心着的人终于正面肯定了对自己的?不只如此,他听到了天地同歌,看到了烟盛放,映亮了夜幕,璀璨了星河。

    天宇激动坏了,然而他表达激动的方式是一个野狼翻把人压在了面,一派既然你这么我那我必须加倍回去之势,着他心的季叔叔吭哧了仨回合,每个回合都在半小时以上。

    季灵霄被哭无泪,心说:这狗疯了,谁来帮我控制一

    唯一可能帮他的冷哥泰然之,趴在沙发上都没撩,心说:你戒指也收了,房也了,自愿与狼共枕,还一辈都不嫌多。即如此,我这婆婆,啊呸!我这公爹的,就不好再多事了,儿媳妇你自求多福吧。

    转天季灵霄没再扶着他的杨柳老腰去上班,他一觉睡到了午两,醒来的时候浑酸痛难耐,只觉得自己这把老骨被一来蒸了一遍,就是蒸骨三验那蒸法。

    昨夜的疯狗,不对,是疯狂过后的新郎官,循着细微的声响(季灵霄挣扎着爬起来拿喝的声音)了卧室,整个人神奕奕,容光焕发,与床上的季灵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原以为青无多但犹在的季灵霄服老了,喝完顺势靠在了年轻人温有力的膛上,把玩着空了的叹:“叔叔老了,经不起……”忽然注意到自己空空如也的手指,诧异而突然的低呼,“我的戒指呢?”

    天宇笑着说:“别慌别慌,在这里。”

    说着话拨开了季灵霄围在上的被,用手指勾着自己最喜的那条白金素链,昨晚在季灵霄手上的戒指好好的挂在链上,一颗碎钻都没少。

    季灵霄为自己的失态窘迫了须臾,意识到天宇为什么把很满意在自己手上的戒指换吊坠后,回过问:“我一直想问你,你没再去单位找过我,是不是因为听说了什么?”

    天宇见瞒不去了,便故作轻松的说:“我脸厚,被人当面骂死基佬也能不疼不的回他一句关你事。鹿鹿不一样,我们鹿鹿是个向的乖小孩儿,应该捧在手心里疼,别人刻薄一句,我都受不得。”

    季灵霄听完把项链摘了来,将戒指重新回手上,说:“我不在意别人怎么看我,以前在意过,但也没能改变什么,现在我学会不在意了。”

    别人看不惯他,或是看不起他,都是别人的事,他不为那些人活着,何必在意那些人的看法和评价?

    “我在意啊,虽然我厚,但我也是有肋的。”天宇把季灵霄环在怀里,像是要将那个因他现太迟未能护到的小男孩儿纳到自己的羽翼,“你就是我的肋,谁也不能碰。你受了委屈,我会比你更委屈。更何况那些谣言不光会让你委屈,还可能影响你的工作和前途。”

    被人这样珍视护,季灵霄自是动容的,但这一次他没有顺应对方的意思。

    他承认,工作曾经是他获得认同和肯定的唯一途径,所以他把工作看得比任何事都重,甚至把工作当作了生活本。现在他依然重视自己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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