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兽与金丝雀 - 分卷阅读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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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本来有一肚的疑问,可被他这么一拍,莫名其妙就不想继续问去了。困惑的觉消失了,熟悉的觉也消失了,我茫茫然地抬脚往前走,不知自己为什么会来这里,也不知将要去哪里。那个影,是我唯一见过的、对我抱有善意的人。但是向后望去,他离我又是如此遥远,像是本不曾存在过。他真的为我指过路吗?还是,只是我的一个幻觉?

    他的“上辈”,指的是什么?

    真的有上辈吗?

    他认识上辈的我?

    为什么他给我的觉这样孤独,像是在等一个永远也不会来的人。

    醒来后,我竟然轻轻松松地就能站起来了,似乎从未生过重病。拉开窗帘,我对着紫青的天空了很久的泪。这些泪来得没有理由,完全不知为谁而。我一边哭,一边看着天从微青变得敞亮。曾经,我好像也陪过一个人,从晨光熹微看到天光大亮,他对世间万失去兴趣的神至今令我心痛……是谁呢?

    想到这里,脑竟然一阵疼痛,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到底是谁。算了,想不起来就算了。

    本以为自己痊愈的后遗症是失忆,谁知我并没有忘记生活任何一个人,也没有忘记和埃里克经历过的事。

    多年后的某天,我跟埃里克谈起曾经的误会。我开玩笑说:“我以为你永远也不会上我。”

    他听了我以前的心路历程,慢悠悠地说:“谁说的。”

    我愣住,对啊,当时为什么总觉得他不可能上我呢?

    本没理啊。

    这现了不止一次,我经常发现自己遗忘了很重要的事,可是仔细一回想,生活好像并没有缺少什么。就像现在这样,明明只是忘了以前谈恋时期的误会是什么,算不得大事,我却莫名觉得失落极了:“……我猜的。”

    他撑着自己的,若有所思:“看来是我的还不够明显。一定要我把你当成金丝雀关在笼里,你才能受到我你么?”

    我连忙摆手:“不了,不了。”

    这事就这样揭过。一年后,埃里克的新剧上演,同年,黎歌剧院的吊灯因为短路而坠,砸死了一名看戏的贵妇。这个新闻轰动一时,埃里克也有些惊讶:“真被你说了。”

    我满脸问号:“说什么?我可没有诅咒它发生火灾。”

    “以前你说的,忘了?”

    可能是见我茫然的表不像作伪,他也有些怀疑自己是否记错,于是没再继续这个话题,反正不过是一个无伤大雅的小曲:“战争越来越频繁,黎不能再住去了,你有没有其他想定居的城市?”

    我想到这些年跟我们联系的克拉拉女士。我的音乐素养一直只是等,跟埃里克其实没有多少共同话题。如果有克拉拉当邻居,他一定不会孤单。

    埃里克听了我的想法,看了我很久很久,才说:“上一次她来信的地址是在法兰克福。”

    “那我们就去法兰克福吧。”

    接来的几年里,尽有埃里克的陪伴,我却始终对自己缺失的那一块记忆耿耿于怀。总觉得失去的并不是记忆,而是生命的一分。我从未停止过寻找那些丢失的记忆,直到有天午后,我从藤椅上惊醒,看见淡紫的霞光穿透天际线的云层,不远湖泊闪烁着粼粼金光,微风送来草清香,万在我底焕发生机。我才明白过来,我应该活在当,而不是拘泥于已经淡忘的过去。

    人的一生,并不是每个遗憾都能圆满。就像没人能知自己上辈发生过什么一样,活在此生,呼于此刻,就应该只想着现在。

    不愿停驻在脑海的回忆,就它离去吧。

    至少,我还有人和将来。

    站起,推开房门,我叫了一声埃里克。

    他坐在窗边的三角钢琴前,微笑着转看向我,说:“我在。”

    (正文完)

    ——————————————

    正文到这里就结束了,但是我还有些话想说。

    我喜音乐,但仅限于电影乐。音乐对我来说,只是激发写作灵的工。每次写文之前,我都会循环一首电影乐酝酿,因此我写文写得很慢,倒不是说不酝酿写不来,而是我想先把自己投去,再行创作。

    这篇文写得并不顺利,很少有一气呵成的时候,大多时候我都在抓着发,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特别是“埃里克”这个人。作者创作来的角,往往会受自的局限。我自己格局不大,见识不,要我去揣测“埃里克”的所思所想、一言一行真的太难了。所以,整篇文我都是一边猜“埃里克”的想法一边在写,这样一来,本就不快的速度变得更慢了。

    间,我的人生发生了一个小曲,断更了一年,但我还是没忘记这篇文,甚至梦都会梦见自己在写它。但因为断更的时间太了,我始终不知来要写什么,part 33我起码写了二十多个版本,删掉了上万字。

    后来,一天早晨,我终于在一传记类的电影里找到了灵。从很多年前起,我就一直想写一个被读者铭记的人。这篇文虽然是同人,但看大家的评论,都说被我笔的埃里克引,我开心的同时又有小得意,我终于成功了。

    那电影有个画面,是主角与他父亲一起看朝的画面。两个人一前一后,一个释然,一个沉重。这电影刻画了主角富有传奇彩的一生,我看的时候一直在想,如果是埃里克的一生,那会是怎样呢?

    他的生,他的成,他的足迹,他的父母,他的朋友,他收到的第一件礼,他学会的第一首歌,他创作的第一首曲,他最喜什么类型的歌剧,他最擅什么类型的歌剧,他喜什么乐,他擅什么乐……

    这些我没有刻意去想,但都在文或明或暗地写了来。

    很兴,我写来了这篇文。也很兴,我二次创作了埃里克这个人

    他对我来说,不再是遥远的歌剧魅影,而是我碰过灵魂的角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我终于把自己设想好的结局写了来!希望大家能收藏一我的专栏和预收,我们一篇文再见。

    番外:克里斯汀

    那个人穿着鬼气森森的黑披风, 面容模糊,睛是两盏焚烧的黄金火焰,在无边的黑暗,冷冰冰地注视着她。她不由后退了一步, 想转逃跑,然而双脚却死死地钉在原地,动弹不得, 只能睁睁看着那个人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放过我。”她一颗泪,无声地祈求。

    那个人没有回答她,抬起一只手抚过她苍白的面颊、纤瘦的颌,以及柔的双

    他的手指停在她的间, 很久很久。忽然, 他用力扣住她的手腕,往前一拽,同时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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