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兽与金丝雀 - 分卷阅读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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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我就是你的丈夫。”

    他把自己小指的尾戒摘了来,在了我左手的无名指上,弯腰,近乎狂地吻了一我的指尖:“我会永远你,你也必须永远我。”

    话音一落,烈的失重陡然袭来。脚的地板,竟然在沉。一时间,我完全不知是该先动他话容,还是先震惊脚底的机关。视野逐渐被覆没,最后看见的画面是:他一把扯上的披风,往上空一抛,伴随着第二幕结束的间奏曲,披风在空烈烈自燃起来,化为无数团火焰星般坠。或许是因为不久前才上演过同样的把戏,台并没有人惊慌失措,反而兴致地喝彩起来。火焰一落地,立刻蔓延到两侧,浪顿时扑面涌来,扭曲了前的景象。而他在炽烈的火海,回望向我,对我了几个型。

    直到笼彻底沉地底,我才反应过来,那些型说的是什么。

    他说:“我不是幽灵,梅格。我有名字,是埃里克。”

    ——————————————

    欠的小番外,会补在上一章,注意查收。

    大家的建议和关心都收到了,也不知说什么。这一章版本大概有十多个,写到最后,我也不知我在修改什么,一篇文我会好好存稿,谢谢大家的建议。

    这章前100吧,很对不起追文的读者……但我真的不是故意地断更。

    Part 31

    一直以来, 不和他的关系是陌生还是亲密,我都难以猜透他真正的想法。他上发生了太多超我想象的事。叫他魅影,不仅仅是因为他如幽灵般难觅行踪,更是因为他本就像幽灵那样, 神秘、冰冷,而又遥远。

    但就在这一刻,那冰冷而又遥远的神秘忽然消失了,他不再是其他人可怕的“魅影”, 变成了只有我能碰、能安抚的埃里克。也是在这一刻, 我发现他虽然上攻势猛烈炙,实际却有一颗几近脆弱卑微的心。

    想到这里, 我忽然觉得很难过。这难过来得毫无缘由, 却几乎令我无法呼

    这时,脚一阵晃动, 周围传来潺潺的声,有那么一瞬间,我差以为自己到了船上。过了片刻, 我发现自己——或者说整个笼,竟然真的在一艘小船上面,船站着一个男仆打扮的青年, 在沉默地撑着船。

    一线烛光渗透过来, 看着两旁嶙峋而的石, 我意识到这就是地。与以往不同的是, 之前每次来到这里, 都会被大量的雾迷惑视线,这次却没有。

    穿过铁门,,一条约一英里的石廊浮现在我前,屹立着两座外观狰狞的镀金铜像,烛光是星星的金萤火,缀着镜面般的暗河。一路上,可以看见许多拱形石分布在廊两侧,拱均由大理石支撑,镶嵌着斑斓的彩玻璃画。只是,如此华丽夺目,底座却爬满了肮脏霉的青苔。整条石廊就像路易十六时期的王,充满了奢侈却落败的气息。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地的全貌,不禁颇为震撼。有传言说,这里曾被公社的革命党当成秘密牢房,修建了不少残忍的酷刑室。也不知是真是假。正想仔细观察一番,前面的男仆突然声,吓了我一大:“吉里小,我必须劝您一句,这里机关重重,就凭您一个人,是无论如何也逃不去的。”

    主仆简直一个样。我无力地摆摆手,地叹了一气,抱着膝盖坐了来,撑着发呆。

    “恕我多嘴,吉里小,主人他非常您。他格是有些冷酷,但那都是有原因的。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抛弃,一个人跟着行商队伍跑遍了欧洲。他和吉卜赛人学会变术时,还不到十岁。后来,吉卜赛人也抛弃了他,把他丢在佛罗萨。他是一家歌剧院的里,学会的如何演唱和作曲。十三岁那年,他因为表演的术过于妙,被当地的卖艺人合伙排挤,万不得已之,他只好去往波斯,参与改造皇的计划。”

    这些都是吉里夫人不曾提起的故事。他就像拜的唐·璜一样,游历欧洲,尝遍人。怪不得他还不到三十岁,就显得如此莫测,擅那么多普通人穷其一生也无法彻底通的技艺。只是不知为什么,他后来会沦落到戏班,成为一名畸形秀演员。

    刚想到这,就听男仆继续说:“国王许诺,只要皇能变成一座机关迷城,他就封赏所有人。然而刚一完工,他就令要死所有参与改造计划的人。主人当时刚满十四岁,一个王臣不忍,让他混戏班的篷车连夜逃。谁知戏班的老板十分贪财,见主人又会腹语又会术,竟命人将他关押起来,监督他练习表演节目,甚至让他与狮决斗,要不是您的母亲救了他,帮他逃到了歌剧院的地底,他可能就死在戏班巡演的路上了。”

    说着,他取悬挂在船的骷髅油灯,照亮其一个石,数不清的蝙蝠被亮光惊醒,扑棱着翅翼四逃散,男仆却视若无睹地继续撑船:“我想说的是,主人在地底居住了十多年之久,这里的每一个密室,每一个机关,都被他亲手改造过。除了不见天日,整个黎找不第二个比这里更安全的地方。您能明白我的意思么?”

    我当然明白他的意思。说来说去,原来只是在劝我“别想逃”。有些好笑,又有些郁闷。不想再听他讲话。我用纱蒙住脸,靠在笼上闭目养神,谁知养着养着,就昏睡了过去。等我醒来时,船已停靠在岸边。四周不见一个人影。

    伸手碰了碰笼的门锁,“咔嗒”一声,居然自己打开了。这大大乎了我的意料。犹豫了几秒钟,我捡起掉在船上的黄玫瑰束,提着裙摆,走了去。

    地上铺着金红相间的羊地毯,墙上挂着同样调的毯,各式各样的乐悬挂在上面。有几样乐,我甚至叫不名字。走到尽,我看见一架漆的木制风琴。这架风琴,三年前我曾见过几次,但当时只有两排琴键,几百,如今竟被改造得如建筑般宏伟典雅,有四排琴键,上千,完全是教堂级别的规模。

    走上石阶,我不小心踩到一叠摊开的乐谱,上面没有标记音符,反而写了很多凌的文字。正想看看写的是什么,后冷不防传来一个声音:“坐。”

    这无比的命令式吻,毫无疑问的,是埃里克。本以为他单方面宣布成为我的丈夫后,会对我态度温柔一些,没想到还是老样。我无声地叹了气,坐在了风琴的前面。

    凳,足以坐两个人,他却没有坐在我的旁边,而是站在我的背后,将大半边覆在我的上,两只骨节分明的手掌,扣着我的手指在木质琴键上:“会弹钢琴吗?”

    我意识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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