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琅 - 分卷阅读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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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在朱红,发雷鸣般的嘶吼。“叶侯必胜!天佑我叶家军!”

    叶慕辰垂眸。

    火把摇晃,如一条淌的河,照耀的西京半边天空红彤彤。叶家军扩充之后,足有二十万众,自西京城外绵延至门,趁着黑夜疾行而来,人衔枚嚼。灯火通明的西京城,铁金戈,一场暴风雪即将扑面而至。

    西京众门锁,足不。多有妇孺孩童在角门告别自家老爷,拭着泪,面悲凄,送别的儿郎们却都是一样的决绝。

    昭十一年三月三,夜。无数大隋儿郎踏上离家的路,齐聚于皇城朱红。叶慕辰独自一人站在九十九级的汉白玉台阶上,一声令,手掌千军万,送无数魂归。

    “杀!”

    叶慕辰声音低沉,却穿透层叠人群,如一尖利的刺,撕裂了仙阁笼罩的沉沉黑幕。

    是夜,于无数个世代的俗世史书记载,被命名为此方世界一场耗时达百余年的仙凡大战的始端。

    昭十一年三月三,此后有了一个名字,唤作大隋亡国夜。史称上巳节之变。

    ……大隋朝末世的公主,南广和是在睡梦里亡的国。

    耳边传来遥远的人仰翻,鼻端嗅到衣帐幔焚烧后的烟。他睁开,一片黑暗,连小三儿也不见影踪。

    南广和第一个念是,有人要谋害孤!转看,不对,窗居然大开,远如放焰火似的一大片人影憧憧,奔跑声呼喊声惨叫声混成一大片毕生难忘的噩梦。叛兵们提着血淋淋的刀剑,蝗虫过境一般横扫禁,如无人之境。有血迹溅到白纸上,洒如红梅。

    想来是那位护国将军叶慕辰,终于不堪重负,反了。

    南广和坐起,抬手摸了摸发鬓。嗯,很好,自打被幽禁于韶华,他便没了梳侍,日日散着发,如今发如一匹黑丝缎般泻了一床一地,起时需小心不至于踩着了发。

    顿了顿,他这才推被地。韶华大开,血是温的,外面想必死了许多人。

    偌大的韶华,是一座华的笼。

    囚禁了他五年的韶华,却也护住了他不至于被人砍杀。

    南广和默了会儿,鞋不知踢到了何,他懒得找,便这样赤着脚,踩着沉的波斯绣地毯走到了殿门

    然后顿住了。

    韶华外有月光,娑婆沙华谢了一地,想是白日里小三儿活不够勤快,一簇簇纯白的淡粉的紫上如今血迹斑驳,越发映衬的前萧瑟,如修罗地狱。

    有一人执炬而来。明亮的火焰在夜燃烧,照的那人眉目冷,嘴角扯成了一条直线,铠甲在月光泛着冷光。黑暗独有那只执炬的手,苍白的很,稳稳握着火把,指尖竟连一丝血都没了。

    时隔迢递五年,南广和静静地将那人望着。

    这一远山

    这一,国破家亡。

    纵然他那父皇与他那实在浅薄的很,却也是大隋朝的君,是他亲生的父。

    南广和将那人望着,目光从他冷的眉,一直落在右手仍在滴血的黑陌刀。良久,笑了一声。“叶慕辰……将军!”

    南广和竟不知,自个儿有如此重要。重要到,一国将军甚或一国未来的君,亲自执炬来寻他。

    那人背后,是沉沉的暗夜渊。

    两人隔着门槛,只有一步之遥。却似隔着迢迢银河。

    “韶华,”叶慕辰的手很稳,声音里似藏着野兽,又萌动又低沉,好像一不小心再多说几个字,那吞噬生命的兽便要跃来。“我来接你。你如今是我叶慕辰的妻,随我走吧!”

    我来接你。

    五年前,南广和十一岁,被一皇命幽禁于韶华。彼时他摔碎了手捧着的茶盏,脸上血尽褪,张皇着眉寻找能救他的人。在那个娑婆沙华林的碎片记忆里,叶慕辰就站在不远,他当时上前了几步,言又止。

    南广和记得当时自己哭叫着说,不,我没有,叶慕辰你救救我……

    他想哭,却泪。

    他想叫,却被人捂住了鼻,那人上带着淡淡的气息独特的木质熏香,一把将他搂在怀里。他撞了一个大沉默的怀抱。

    他的鼻只够得到他宽厚的肩膀。那人沉沉的,有声音激越如战鼓,砰砰砰,心的那样肆意,澎湃如三千雪,分明与他一贯冷的眉不符。

    所以那时,他并没有哭来,也没有叫声。

    ……时隔太久,就连记忆都开始紊

    南广和苦笑了一声。迢远白月光,他望着面前那久别重逢的人,张张,却捡了一条不相的话语,涩然:“这韶华门槛,你不来。我也不会去的。”

    五年不见,叶慕辰的模样越发好看了,眉的仿佛要飞来,一双黑眸沉沉的如有月闪耀。他沉默看着他,耐心:“韶华,你来。”

    顿了顿,他又续:“你来,我带你走!从此这天再也没有人能锁着你。”

    是了,他如今不再只是大隋朝的将军。他是这儿的王。普天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南广和意兴索然地想,所谓来,不过是从一座困锁韶华的牢笼,了一座更大的名为叶慕辰的牢笼罢了。

    他摇了摇,一月白纱衣,发丝垂至脚踝,笑的云淡风轻。“你向父皇求娶……是为了那枚玉玺么?”

    大隋朝有四个玉玺。除了日常宣旨的御制玉玺外,他父皇尚有一枚宣布秘令的玺印,及一枚不咸不淡的后琐事类的玺印。最后那枚能调动三十六诸侯的玉玺,父皇也不知了什么疯,在封锁韶华前便给了十一岁的南广和。

    据说,南广和生那天百鸟朝凤天边霞映红了整整一日,是天生的贵命。也有传闻说,天即将大,末世里总容易些神仙鬼怪,大隋朝公主便是个翘楚,被雅颂传成一位背负天命的“神女”。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抛却那一切街市井的无稽之言,父皇那枚唯一能召集军队驰援的玉玺,如今在他上。

    或许,还有秘宝。

    天传闻,大隋朝历任皇后葬地,掩埋了一场泼天富贵。

    贵贱同一尘,死生同一指【注】。

    南广和笑的越发惫懒,摊开手,望着叶慕辰笑:“这大隋朝了也不是一年两年,十几二十年前,早在本生之前,皇家的玉玺便再也调不动诸侯的军队了。”

    叶慕辰不笑,声音里似有恼意。“你便是这般想我的,韶华?”

    那声“韶华”唤的格外沉,如糖,又如千斤重石,坠在南广和的心。令他眉目一颤,忍不住捂住

    关键时刻,心疾又犯了。

    “不然呢,”南广和撑着侧过,指尖在虚空划过这一片狼藉血迹,遥遥在他那把滴血的黑陌刀,意有所指。“叶慕辰,我父皇的血,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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