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心军团的名声响遍了整个帝国,盖尔特人也记住了这个血腥的教训。
第55章 帝国双之洛
亚公主
宽大的桌上放着一封信,封
用的是一只栩栩如生的狼形印章,这是老大从科考利亚寄过来告知近况的信件。
金歪在一旁的
榻上睡觉,虽然变成人后,他没有再像以前那样一天
绝大多数时间都在瞌睡和酣睡
度过,但是只要有可能,他总是抓
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睡上一觉,这可能是他永远也无法摆脱的
为狮
的习惯之一。
我趴在旁边,有些心急于知老大的消息。
科考利亚行省那边传来的消息并不太好,老大带去的半个军团并不受重视,在大集团作战,难免
不由己的会去执行一些困难的任务。
科考利亚行省原本就是一个多事之地,那里是罗斯帝国最后征服的领土,距离帝国的心有着漫
而遥远的距离,他们有自己的语言、文字、风俗和传统,同化程度很低,只要有可能,那里就会想脱离罗斯帝国自治。
而现在,很多科考利亚人认为机会来了,帝国频繁,外患不断,自顾不暇,甚至连几百年来战无不胜的军队都在盖尔特人的冲击
溃不成军,是时候把那些骄傲的、贪婪的、腐败的、乖戾的罗斯人赶
去的时候了。
罗斯帝国曾经看起来永恒不朽的权力和荣耀终将衰落,而科考利亚人将尽全力去让这况尽快变为现实。
老大在上一封信,隐晦的提到了这一
,他从自己接
到的科考利亚人以及军队一举一动
看到了他们蓄积已久的不满,认为科考利亚本土的军队正在蠢蠢
动,好像在酝酿着什么
谋。
我希望他不会一语成谶。
我站起来,上那把宽大的扶手椅,上面刻着
神普鲁斯与众位林
女仙在森林
饮酒作乐的浮雕,前爪搭在桌沿,悄悄地看了金
一
,他金
的
睫
安静的在脸上投
一片
影,睡得很熟。
我把那封信从桌间扒拉过来。
我看着那个仰嚎的狼
,想起了老大和金
两个人分别把自己统帅的那半个军团叫
狼群与狮心。
狼群代表着诡谲多变,团结而又迅疾如风的风格。
而狮心,让我想起了草原上的雄狮,勇敢定,极其骄傲而不懂畏惧,当然,偶尔的时候这
勇敢会让他们吃够苦
,它们会攻击大型动
,仅仅为了尊严被冒犯,这使得它们常常受伤。这群鲁莽而又让人仰视的草原之王。
我用爪把信纸从信封
掏
来,即使时间隔了很久,我
锐的嗅觉依然让我在这张薄薄的纸上闻到了独属于老大的气息。
字如其人,老大的字也像印刷一样端正严谨,在字尾的笔画
又比较圆
,我放佛看到了老大在
油灯
拿着象牙笔或金属笔在纸莎草纸上涂涂写写。
在圣洛克城的时候,他们通常用的是那可以重复使用的写字板,写字的人可以用笔
尖的一
在涂蜡的平面上刻划着罗斯字母,而用扁平的那
涂抹笔误用企鹅再抹
新的平面。
纸莎草纸并不经常使用,因为价格比较贵,非常容易腐坏,不好保存,通常重要的东西还是会使用蜡制写字板誊写一遍。
罗斯人用的墨通常是
有章鱼墨
的溶
,不
是用什么书写,要辨认这些字迹总是相当困难的,我几乎可以想象后世的史学家们愁眉苦脸的样
。
老大会仔细斟酌用词,尽量让字母之间留间隔,而金
则认为主要意思到了就可以,并且书写的时候丝毫不考虑者的能否辨认
容。
我看了看信的容,
况还不错,
隶暴动已经被控制在了一定的范围
负隅顽抗,而那些科考利亚人也安分守己的待在自己的家园没有轻举妄动。
老大的信非常简短,几行字代了一
况之后,用比较小号的字
在
面又填上了几句话,是在向金
询问我的近况,并且告知金
要好好照顾我。
当看到最后那句话的时候,我差从椅
上跌
去,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叫“不要让任何母狼、母狗,或任何雌
靠近它。”
我的声音让金
醒了过来,我赶
把那张微微掀开的纸莎草纸
信封。
我可不希望被金发现一
狼在看信。
虽然他是从野兽变成人类,对这件事的接受度也许会比较,但是我想,从未接受过任何转变的我,居然也能拥有人类的思维,这件事很怪异,不好解释。
金拿起那封信,三两
匆匆看完,他幸灾乐祸的大笑起来,“可怜的灰狼,现在大概被那些念
折磨得
都要掉光了吧!”
那晚大败盖尔特人之后,盖尔特人只逃了大约三分之一的兵力,他们回到了边境线的要
严防死守,无论用任何办法都
决不
来对阵。
罗斯帝国明的建筑技巧使得这些要
成为一个
固的易守难攻的堡垒,而现在他们必须想办法打败自己,才能赶走这些盖尔特人。
这真是个难题。
趁着战斗的间隙,金跟随亚特将军回到莫尔斯城去见一个重要的神秘人
。
金在回到莫尔斯城之后,第一时间回的不是那所别墅,也不是去见兰斯总督,而是拐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巷
里喝酒。
我跟在他后,满
黑线的看着他与这所小酒馆的老板娘调笑。
怪不得要到这里来,这个老板娘——很漂亮,材
大丰满,五官艳丽明媚,最重要的是,她有一
大方豪放的态度,也许在卫
士
里显得轻浮,但却没有给人
之
。
她绝对吻合金对女人的
味。
很明显,被老板娘引来的狂蜂浪蝶不止金
,这个小酒馆座无虚席,老老少少的男人聚集在这里,大声谈笑,还有一些故意穿着平民的装束也掩不住那
贵族气派的人混在其
。
老板娘看到金,
睛一亮,立刻迎了上来,这
的态度立刻引起了周围人的不满。
而对于金来说,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他喝着老板娘送上来的自酿的玉米酒,顺便递一杯到我嘴边,温的酒
顺着我的
一冲而
,顿时觉得像着了火一样。
这酒够味!我赞一声。
会喝酒的“狗”引起了周围人的一阵惊叹。
我也已经差不多习惯三不五时被周围人围观了。
老板娘很忙,只能在忙碌的间隙走过来与金说几句话,然后又被周围人的
声叫嚷喊了过去。
谈论的无非是最近怎么没来,还想喝什么之类的正常话题。
金大有一醉方休的架势,
纯度的酒不要钱似地往嘴里
,我现在很怀疑,他是被这个小酒馆的
酒
引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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