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大叔十七岁
作者:炎久
文案
六年前,三十岁的娃娃脸大叔是小混混老大,对二十岁的玻璃心【并不是】小攻一见钟,于是卖力扮绵羊装纯演十七岁少年。
六年后,三十六岁的大叔装依旧顺手,在
级男公关店混得如鱼得
,却意外重逢来叫鸭【划掉】的小攻。
1V1年,前期有
后期互
。
容标签:年
都市
缘
有独钟 破镜重圆
搜索关键字:主角:傅阅,于堇 ┃ 角: ┃ 其它:
☆、当鸭的大叔
【源】是G市最级的男公关店。
说好听是“男公关”,可归
结底还是要俗称一句——“鸭
”。
“玥,新客人,指名要你过去。”
“嗯嗯,等一。”
傅阅对着镜检查了一遍发型,接着又扣全了衬衫的纽扣。
傅阅得并不太
,也就178,甚至还是个babyface。
他最近在走所谓的“学生风”,号称要“让客人从心底再次受年轻”。那张纯良的脸让他像足了大学里不识世面又充满
光的小学弟,倒是受了很多年纪偏大的富商和母
泛滥的富二代小
赏识。
也亏得他一个三十有六的大叔有脸装卖萌。
“走吧,客人在哪里?”
“在【源聚】。”
“级包厢啊,光有钱还
不去。新客人什么来
?”
傅阅来了兴致。他虽然也是店里的红人,可也很少接待到这么
级的客人——而且还是第一次来就指名他的。
“没认错的话,他应该是那个经常上财经杂志的封式太爷……对了你不
看这些。还说这封少洁
自好不
去声
场所,”服务生
一副【看透他们了】的样
,
了个鬼脸。“结果现在还不是来找公关……”
“嘘——”傅阅示意他闭嘴。他们已经要到包厢门了。
服务生向傅阅比了个【我走啦】的手势,傅阅,曲起两
手指敲了敲门,然后直接推门而
。
“封少久等了,我是负责服务您……的……”
傅阅像平常一样向客人打招呼,脸上也熟练地摆了纯良无害的笑容。可当他看清【封少】的脸时,他的话连同笑容一起僵住了。
傅阅认识这位封少,只是他以前不姓封,姓于,叫于堇。
于堇于堇于堇——是于堇,他回国了?
傅阅有把持不住。第一反应是——这个人是来找自己的吗?不,不可能,这样一个公认没心没肺的人,能记住自己已经很好了……
“你就是玥?”
看吧,他不记得自己……
傅阅脑袋里反复呐喊着“他不记得我”,涨得生疼,张了张嘴,最终只是吐两个字:“是的。”
于堇奇怪地多看了他两,问,“你不坐
吗?”
“啊?啊,坐。”傅阅乎乎地走过去。
他很想挨着于堇坐,而且照惯例就该坐在客人旁边,但稍一犹豫,他还是坐到了于堇对面。
一旦靠近,他不知自己会
什么来。
五年不见,记忆里的大男孩已经褪去青涩变得完全成熟而有魅力。他的脸很帅气,嘴一如既往固执地抿成一条直线,
睛却像小兽一样黑亮。
好想他,好想抱住他……傅阅想得心尖搐,脸上已经渐渐掩饰不住渴望。
原本还比较放松的于堇明显察觉到他的变化,不由警惕地直起。
“我就有话直说吧。”
“……嗯,请说。”
“我想把你包来。”
我想把你包来。
这句话“轰”一声在傅阅脑袋里炸开,脑浆被炸成浆糊,冲动的泡泡在上面沸腾,它们突破了名为“理智”的警戒线,声大合唱——问他问他问他问他问他……
“于——”傅阅地开
,声音哑的能把人吓一
。他顿了
,
发
的嘴
,问话里带满了期盼和小心翼翼。
“于堇,你是不是还记得我?”
于堇沉默。前的人和五年前相比几乎完全没有变化,似乎一直会是这副稚
的模样,说不记得一定是骗人的——于堇叹了
气:“嗯,我记得你。傅阅。”
六年前。
初夏的正午,光明媚,太
还没变得毒辣,凉风习习,
的人昏昏
睡。
也不知是谁开的
,总之有人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然后房间里就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哈欠声。“喂喂喂困就回去睡觉。”傅阅翻着账本,
也不抬地赶人,“一个两个装什么积极,又不会算账。”
“啊哈哈哈,那……老大我们就先走了……”
“老大拜拜……”
“嗯,拜拜!”傅阅没好气。这群白痴,亏自己一个老大还要帮忙算账。
G市有一所全国闻名的大学A大,A大南门所在那条一千来米的街,就归傅阅和他的手
。傅阅虽说是个老大,但手
就只是
理着五六十个小混混,也就是个小
氓
。
可是,即使是个这么小的氓
,傅阅也是千辛万苦才得来的。原因无他:娃娃脸,
材小。没有谁会对一个“小娃娃”客气,就算这“小娃娃”每次打架都以命相拼,别人还是能轻易打倒他。没办法,他太瘦弱了。
后来,架打多了,傅阅渐渐就厉害起来,也在这片小地方打了名
,开始有自己的小弟。
再后来,他调自己十分讨厌被当成未成年,每每
着一张未成年的脸让别人喊他叔——实际上傅阅都三十了,的确到被喊叔叔的年龄了。
他嫌自己一脑袋黑黑的
发太显
,便去染成了金
,还
了个杀
特发型。手
们犹豫了又犹豫,最终还是没敢告诉他:您老现在更
了,看起来就像初
那些
还没
齐就胆敢四
装
的小崽
混混。
——能如此逆生也是厉害。
现在他们有了钱,在自己地
上开了一家规模比较大的夜总会,不用再
偷
摸狗敲诈勒索的事,大家都很
兴,傅阅也乐得偶尔去算算账,生活很是悠闲。
又翻了两页账本,傅阅看时间觉得差不多了,就了
鸭
帽悄悄溜
夜总会。
他的目的地是A大。
手有几个小
孩特别喜
勒索这里的大学生。
他们的说法是,这些“
材生”都读书读傻了,没用的很,明明年纪比他们大,但只要稍微恐吓一
,这些大学生都会乖乖掏钱。
傅阅每次听到都哈哈一乐,赞同的样
,但没有人知
,他有多羡慕这些学生。
他的妈妈很早就病死了,他爸没息,赌博欠了一
债,害他
都没读完就被迫
来当了混混。
比起当什么老大,他更想读书。他想坐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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