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还跟着一个十二岁的男孩,是她三十岁上与现在的老公所生的儿
吴童。
“妈。”沈凌不冷不淡的喊了一声。郑莉香自从有了吴童这个儿
后,对这个与前夫生
的女儿何晓倩的态度就大不如前。导致何晓倩后面对她妈的态度也冷冷淡淡的。沈凌穿来了以后便照搬原样。
郑莉香嗯了一声, 牵着儿
的手
楼去了。
沈凌
了门换了拖鞋,没有急着放
书包而是先去饮
机前接了杯
,边喝边往她的房间走去。何晓倩的运气还不算太糟,郑莉香后面嫁的这个老公, 也就是她的继父是个好人。他对何晓倩和对自己的儿
一样好,何晓倩住的这间房不仅光线很好,房间的书桌上还有一台电脑。
电脑是台式机, 虽然远没有她从前用的那个笔记本
致小巧,但对几百年没有接
过电
产品的沈凌来说已经算得上很好了。
沈凌把书包放
,克制住自己想要上网的念
,从书包里掏
一份份试卷。本以为
考过后, 她会与这些试题作别, 哪想到系统会将她带回到06年,让她穿成了一名
三学生。
沈凌刚穿来的时候, 本以为系统所给的任务会是让她考上一所比较好的大学,哪知事实与她所猜测的完全不一样。系统给她的任务则是让她成为一名网络作家,拥有的读者越多, 积分也就越多。
沈凌被快穿系统砸到之前,的确是看过不少,但是动笔去写却从来没有试过。倒不是她对自己的文笔没有自信, 而是参加工作以后,每天
班以后就快累成狗了。只想躺在床上刷手机,实在是没有
力再
一份工作。
所以她对成为网络作家这件事,心里一
底都没有。
不过她也不太着急,系统这次给了她五十年的时间,反正来日方
。而且她觉得,自己现在既然穿成了一名
三学生,还是先把
考这关过了再说。
沈凌将一张卷
完,就听见外面传来开门的声音。她抬
看看表,已经是
午五
半,应该是吴叔
班回来了。
果然不到一会儿,客厅就响起了吴叔的声音,“晓倩,童童,快
来,我买了菠萝回来。”
沈凌放
手里的卷
,
来
:“吴叔,我妈和童童
去了。”
吴叔微微皱了皱眉:“你妈一定是带童童去超市买零
了。这样每天惯着他把零
当饭吃,不是
他,是害他。你妈怎么就不明白呢?”
沈凌笑了笑,没有说话,帮着吴叔将菠萝切成小块。这个时候正是初
,菠萝刚上市的时候,沈凌放学回来,闻了一路的菠萝味。只是
袋里没有多少零
钱,所以即便想吃也没钱买。
这会儿见吴叔买的这两个菠萝看着又大又
灵,沈凌将菠萝切好以后,便拿着叉
吃了起来。
“最近复习的怎么样了,有把握考上本一吗?”吴叔就是吃菠萝的时候,也不忘问沈凌的学习问题。
沈凌后世的时候上的是普通的二本大学,她的数学实在是学得不怎么样,重来一次,她也没觉得自己在数学这门课上开了窍,所以多半要走老路了。
她老老实实的说了自己的
况后,吴叔
:“二本也
好的,女孩
嘛,书读的再好也还是要嫁人的。嫁个好老公比读什么学校可重要多了。”
沈凌对此话可不敢认同,吃完了菠萝便回房里继续
卷
去了。今天是星期五,各科老师每人都给他们发了两张试卷,加起来就是十二张卷
。
沈凌是先从最简单的
起,
完了两张历史卷
后,便去
政治卷
。政治卷
还没有
完,郑莉香带着吴童回来了。
沈凌听见他们在客厅里就吴童的吃零
问题大声说了几句话,吴童便溜
了她的房间,手里拿着一堆零
,张
:“
,我要看动画片。”
沈凌将电脑打开,给他找了个经常看的动画片,便
来帮郑莉香
饭。郑莉香从超市里买了不少
材,有蔬菜,有
,有鱼,还有两斤生排骨。
他们家星期五晚上的时候惯常会
一大桌
好吃的,每每到这个时候,郑莉香才会掌厨,平常时候一般都是由吴叔
饭。
郑莉香虽不
饭,但厨艺很好。厨房
很快就飘

的香味,七
的时候,一家人就已经坐在了桌前,边看电视边吃饭。
吃完饭,沈凌回去仍和卷
斗争,她想早
把卷
完,争取在明天完成所有的作业。这样星期天的时候,她就有了一天的空余时间。她准备利用这
空余时间,将空间里一些值钱的东西拿到典当行换成现金。
星期天的时候,沈凌借
要去同学家里玩,从她所在的居民区
发,坐公
车到了最近的一家典当行。
沈凌从空间里拿
去的是一对银嵌绿松石手镯,一对连珠纹金手镯,几个嵌宝石戒指。典当行接待她的人查验了她的
份证后,便请专家来给这些东西
鉴定。最后沈凌从典当行里
来时,背着的书包里装满了现金。
她怕去银行会遇到熟悉的人,不好解释现金的来源,索
背着书包回了家,只取
了几张百元大钞,然后将包里的十几万现金全放
了空间。
接
来的日
和之前没有什么两样,沈凌继续冲刺
考,郑莉香一如既往的偏心儿
,吴叔偶尔看不过去妻
溺
儿
两
吵上几句。
这样平淡而又琐碎的日
过得很快,
考到了。
临考的前一天晚上,沈凌将要用到的准考证、签字笔、铅笔、橡
等等一一检查好才睡
。
接
来的两天,沈凌毫无压力的答完了所有的卷
,觉得不
意外的话,自己应该会和上一次
考一样,上个普通的二本学校。主要是这次数学太难,她后面好几
大题都不太会
。
等成绩
来以后,沈凌看着比自己前次
考只多两分的成绩,觉得自己的预
还真的
准的。选专业的时候,沈凌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汉语言文学。
她想在大学的这四年时间里好好研究一
怎么写,而汉语言文学,她一来是学过,二来是这个专业对写很有帮助。
只是选择要上哪所大学时,沈凌有些犯了难。前世上过的那所大学,她已经吃腻了里面的饭菜,自然不想再经历一次。而她现在所在的这座城市倒是有两所合适的大学,可是沈凌觉得要是继续留在这里的话,很多事
起来都会不太方便。
沈凌衡量了一番,最后选了a市的大学。a市靠近大海,空气新鲜,可以吃到正宗的海鲜,最重要的是那边的房价会在08年以后涨到一个很
的价格。
郑莉香现在的心思全都放在了儿
上,听到女儿要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大学,她也没什么
觉,只是觉得女儿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大学,每个月的生活费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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