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上人 - 分卷阅读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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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首先,她必须找到一个足够欣赏自己的书商。

    而在那之前,她需要一本有趣的当敲门砖。

    敲门砖不需要大上,相反应该接近行,而且是门题材。

    雪兰完全可以延续的风格,写一英文版的破案,而且来自后世的新奇思维,可以保证她剧的新颖和

    但雪兰也知,破案类的很费脑,无论哪个时代,哪个国家的读者,想要消遣的时候,绝对不会盯着费脑的看。

    她想要一炮而红,所以决定写一个狗血的科幻,讲关于血鬼的故事。

    其实早在15世纪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关于血鬼的文学作品,而且从那个时候开始,血鬼就不再是丑陋没有智商的形象了,而是文质彬彬、俊优雅,对异有着引力,并且能够控制人们思维的贵族绅士。

    关于血鬼的恐怖也就从那个时代一直传到了现在,并且还改编成了电影,不过关于血鬼的形象依然没有脱离恐怖的范畴。

    所以雪兰只要写一个狗血的,玛丽苏和血鬼谈恋的故事就可以了。

    当然也不可能真的这么简单,她现在的所作所为相当于推翻了过去对血鬼的设定,并给予这文学形象全新的设定,书商能不能接受还很难说。

    雪兰会尽量给这个故事一个宏大的背景设定,让故事看上去合合理。

    故事发生在英国,战争(一战)结束后,战地护士玛丽回到了故乡,带着一的疲惫和满心伤痛。

    她的父亲和未婚夫都死在了这场战争,年轻的她将孤孤单单地守着一座城堡生活,城堡原本属于未婚夫,只是他在遗嘱留给了她。

    城堡已经有几个世纪了,经历了好几代主人,尽里面装潢的十分现代,有晶电灯和电话,可是依然无法掩盖这里森的气息,就好像总是从哪里阵阵冷风一样。

    有一天,玛丽偶然在家里发现了一个地窖,她顺着地窖的石阶走去,然后发现了一个大的柜,等她拿灯一照,才惊恐的发现本不是什么柜,而是一个竖立起来的棺椁,棺椁上镶嵌了许多宝石,四周却钉着很大的木质钉

    她撬开了棺椁,发现里面趟着一尸,尸的样很可怕,玛丽吓坏了,立即盖上盖逃离了这里。

    事后,她越想越好奇,究竟为什么要把这样一棺材放在城堡的地窖里呢?

    就像有一神秘的力量引着她,她一次次走地窖去看那尸,有一天晚上她甚至梦到自己死去的未婚夫就躺在那里,躺在尸的位置上。

    玛丽吓醒了,她不敢继续把这棺材留在家里了,用木钉重新钉好后,她找邻居家的妇人商量,要把这棺椁运理掉。可是这件事却被邻居家的女佣人听到了,她棺木上镶嵌的宝石,于是告诉了自己的丈夫,觉得他可以偷偷溜去,撬走一两颗宝石,反正上面镶嵌了那么多,不会有人发现少了一两颗的。

    这天晚上,女佣的丈夫撬开了玛丽家的窗,钻了地窖里。

    男人被棺椁上的宝石闪,可惜不能全都撬走,否则女主人该发现家里贼了。他看到棺椁是被木钉钉死的,心想或许棺材里还有更加珍贵的东西,比如几百年前这座城堡主人的尸,他也许还佩着鸽大小的红宝石戒指也说不定。

    贪婪的男人撬开了木钉,但不小心破了手指,当他掀开棺盖的时候,却遗憾地发现,里面只有一涸的尸骨,男人用淌着鲜血的手到翻了翻,别说红宝石,连石都没有一颗。失望之,他正要掩盖棺椁,却忽然听到了‘嘎吱、嘎吱’的声响,就像人关节扭动的声音。

    一刻,他被棺材里那人骨架咬住了咙,鲜血顺着骨架的牙齿涸的人骨渐渐丰了起来,最后女佣的丈夫被成了尸,而原本的骨架却变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类。

    烛光,新生的人类满鲜血,他肌肤苍白透明,仿佛能看到的青和血

    这是一位丽到难以形容的男,他大英俊、金发飘扬,有着冰雪一样湛蓝澄澈的眸,他赤地从棺材里走来,猎豹一样的躯完无瑕。他剥掉尸的衣服穿在上,然后把尸丢了棺材……

    这就是的开了,一共写了六章,但雪兰至少修改了十几天,还专门去买了一台打字机,把打印在了纸上,她给它起名叫

    然后雪兰就开始了艰苦的投稿之旅。

    在英租界自然有专门的报刊杂志社,不过也只有一两家而已,这意味着如果他们都不兴趣的话,雪兰就走不通这条路了。

    为了能有一个见面的机会,雪兰甚至还起了玛格丽特这个英文名字。

    没过几天,雪兰就接到了一个电话,希望她能去杂志社走一趟。

    于是雪兰逃了一天学,非常正式地去拜访洋编辑去了。

    那家杂志社的主编名叫莫里欧,是个四十岁上年男人,他见到雪兰的时候非常惊讶,一是惊讶写这样娴熟作品的作者竟然是华夏人,二是惊讶她这样年轻。

    雪兰见他满脸惊讶,于是主动问:“是不是因为我是华夏人,所以您不能连载我的作品?”

    “当然不是。”莫里欧摇摇说,“我们这里也有华夏撰稿人和华夏记者,怎么会不接受您的作品呢,只是我很惊讶,您竟然这样年轻,而且写来的东西仿佛就是英国本土人写的,您如此理解英国的风俗,是否曾在英国居住过?”

    雪兰摇摇说:“没有,我只是看过很多书,所以有所了解。”

    她怕他认定她年纪太小,无法真正连载一篇,于是就把自己是华夏的作家,已经版过几本畅销的事原原本本地说了来,可是莫里欧似乎并不兴趣。

    “好吧,您的故事非常有趣,我的太太十分喜。”莫里欧笑着说,“我们可以尝试在报纸上连载一。”

    雪兰没有想到这么容易就谈妥了,正兴的时候,却听他说:“可以用一个男的英文笔名连载,您有什么喜的名字吗?”

    “我不可以用我的名字吗?您不是说这里也有华夏记者和撰稿人吗?”雪兰问。

    “哦。”莫里欧挑了挑眉说,“他们也都是用英文笔名,有什么问题吗?”

    ☆、第95章

    “我希望能用自己的名字。”雪兰说。

    莫里欧摇了摇:“我很抱歉,恐怕不行,这是规定,我们杂志社所有的撰稿人都用英文名字。”

    雪兰有遗憾,她起说:“既然如此,浪费您的时间了,也许还有其他报社会对我兴趣。”

    莫里欧皱起了眉,像是被冒犯到了,他撇撇嘴,笑了笑。

    雪兰离开了他的办公室,而他坐在原地没有起

    也许在这个洋人的里,她刚才的行为非常失礼吧,雪兰心想,他给她机会,她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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