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首先,她必须找到一个足够欣赏自己的书商。
而在那之前,她需要一本有趣的当敲门砖。
敲门砖不需要大上,相反应该接近
行,而且是
门题材。
雪兰完全可以延续的风格,写一英文版的破案,而且来自后世的新奇思维,可以保证她剧
的新颖和
彩
。
但雪兰也知,破案类的很费脑
,无论哪个时代,哪个国家的读者,想要消遣的时候,绝对不会盯着费脑
的看。
她想要一炮而红,所以决定写一个狗血的科幻,讲关于
血鬼的故事。
其实早在15世纪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关于血鬼的文学作品,而且从那个时候开始,
血鬼就不再是丑陋没有智商的形象了,而是文质彬彬、俊
优雅,对异
有着
烈
引力,并且能够控制人们思维的贵族绅士。
关于血鬼的恐怖也就从那个时代一直
传到了现在,并且还改编成了电影,不过关于
血鬼的形象依然没有脱离恐怖的范畴。
所以雪兰只要写一个狗血的,玛丽苏和血鬼谈恋
的故事就可以了。
当然也不可能真的这么简单,她现在的所作所为相当于推翻了过去对血鬼的设定,并给予这
文学形象全新的设定,书商能不能接受还很难说。
雪兰会尽量给这个故事一个宏大的背景设定,让故事看上去合合理。
故事发生在英国,战争(一战)结束后,战地护士玛丽回到了故乡,带着一的疲惫和满心伤痛。
她的父亲和未婚夫都死在了这场战争,年轻的她将孤孤单单地守着一座城堡生活,城堡原本属于未婚夫,只是他在遗嘱
留给了她。
城堡已经有几个世纪了,经历了好几代主人,尽里面装潢的十分现代,有
晶电灯和电话,可是依然无法掩盖这里
森的气息,就好像总是从哪里
阵阵冷风一样。
有一天,玛丽偶然在家里发现了一个地窖,她顺着地窖的石阶走去,然后发现了一个
大的柜
,等她拿灯一照,才惊恐的发现
本不是什么柜
,而是一个竖立起来的棺椁,棺椁上镶嵌了许多宝石,四周却钉着很大的木质钉
。
她撬开了棺椁,发现里面趟着一尸,
尸的样
很可怕,玛丽吓坏了,立即盖上盖
逃离了这里。
事后,她越想越好奇,究竟为什么要把这样一棺材放在城堡的地窖里呢?
就像有一神秘的力量
引着她,她一次次走
地窖去看那
尸,有一天晚上她甚至梦到自己死去的未婚夫就躺在那里,躺在
尸的位置上。
玛丽吓醒了,她不敢继续把这棺材留在家里了,用木钉重新钉好后,她找邻居家的妇人商量,要把这棺椁运
理掉。可是这件事却被邻居家的女佣人听到了,她
棺木上镶嵌的宝石,于是告诉了自己的丈夫,觉得他可以偷偷溜
去,撬走一两颗宝石,反正上面镶嵌了那么多,不会有人发现少了一两颗的。
这天晚上,女佣的丈夫撬开了玛丽家的窗,钻
了地窖里。
男人被棺椁上的宝石闪了
,可惜不能全都撬走,否则女主人该发现家里
贼了。他看到棺椁是被木钉钉死的,心想或许棺材里还有更加珍贵的东西,比如几百年前这座城堡主人的尸
,他也许还佩
着鸽
大小的红宝石戒指也说不定。
贪婪的男人撬开了木钉,但不小心破了手指,当他掀开棺盖的时候,却遗憾地发现,里面只有一
涸的尸骨,男人用
淌着鲜血的手到
翻了翻,别说红宝石,连石
都没有一颗。失望之
,他正要掩盖棺椁,却忽然听到了‘嘎吱、嘎吱’的声响,就像人
关节扭动的声音。
一刻,他被棺材里那
人骨架咬住了
咙,鲜血顺着骨架的牙齿
,
涸的人骨渐渐丰
了起来,最后女佣的丈夫被
成了
尸,而原本的骨架却变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类。
烛光,新生的人类满
鲜血,他肌肤苍白透明,仿佛能看到
的青
和血
。
这是一位丽到难以形容的男
,他
大英俊、金发飘扬,有着冰雪一样湛蓝澄澈的
眸,他赤
地从棺材里走
来,猎豹一样的
躯完
无瑕。他剥掉
尸的衣服穿在
上,然后把
尸丢
了棺材……
这就是的开了,一共写了六章,但雪兰至少修改了十几天,还专门去买了一台打字机,把打印在了纸上,她给它起名叫
。
然后雪兰就开始了艰苦的投稿之旅。
在英租界自然有专门的报刊杂志社,不过也只有一两家而已,这意味着如果他们都不兴趣的话,雪兰就走不通这条路了。
为了能有一个见面的机会,雪兰甚至还起了玛格丽特这个英文名字。
没过几天,雪兰就接到了一个电话,希望她能去杂志社走一趟。
于是雪兰逃了一天学,非常正式地去拜访洋编辑去了。
那家杂志社的主编名叫莫里欧,是个四十岁上的
年男人,他见到雪兰的时候非常惊讶,一是惊讶写
这样娴熟作品的作者竟然是华夏人,二是惊讶她这样年轻。
雪兰见他满脸惊讶,于是主动问:“是不是因为我是华夏人,所以您不能连载我的作品?”
“当然不是。”莫里欧摇摇说,“我们这里也有华夏撰稿人和华夏记者,怎么会不接受您的作品呢,只是我很惊讶,您竟然这样年轻,而且写
来的东西仿佛就是英国本土人写的,您如此理解英国的风俗,是否曾在英国居住过?”
雪兰摇摇说:“没有,我只是看过很多书,所以有所了解。”
她怕他认定她年纪太小,无法真正连载一篇,于是就把自己是华夏的作家,已经版过几本畅销的事
原原本本地说了
来,可是莫里欧似乎并不
兴趣。
“好吧,您的故事非常有趣,我的太太十分喜。”莫里欧笑着说,“我们可以尝试在报纸上连载一
。”
雪兰没有想到这么容易就谈妥了,正兴的时候,却听他说:“可以用一个男
的英文笔名连载,您有什么喜
的名字吗?”
“我不可以用我的名字吗?您不是说这里也有华夏记者和撰稿人吗?”雪兰问。
“哦。”莫里欧挑了挑眉说,“他们也都是用英文笔名,有什么问题吗?”
☆、第95章
“我希望能用自己的名字。”雪兰说。
莫里欧摇了摇:“我很抱歉,恐怕不行,这是规定,我们杂志社所有的撰稿人都用英文名字。”
雪兰有遗憾,她起
说:“既然如此,浪费您的时间了,也许还有其他报社会对我
兴趣。”
莫里欧皱起了眉,像是被冒犯到了,他撇撇嘴,笑了笑。
雪兰离开了他的办公室,而他坐在原地没有起。
也许在这个洋人的里,她刚才的行为非常失礼吧,雪兰心想,他给她机会,她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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