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小幸福 - 分卷阅读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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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总是会打听家条件的,弟妹多,意味着负累多,对于很多疼女儿的父母而言,毕天佑这况,是很大的减分项。

    尤其毕天佑还有一个寡母,作为,将来他的母亲基本上就是跟他过的,这么一来就意味着凌会有一个和她住一块的婆婆。

    毕天佑的母亲要是那识大理的老太太还成,要是是那偏心的,又因为丧夫的原因将所有的目光都放在儿上的那期相,和儿媳肯定会有各各样的问题,到时候作为夹心饼,毕天佑是帮自己心的妻,还是帮那个辛辛苦苦将他们兄妹拉大的寡母,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凌国栋知大闺女聪明,但也担心她被冲昏脑,忘记考虑这些事,作为父亲,他就不得不替大闺女好好问清楚了。

    同样的况二女婿那儿他就不怎么担心,公公和婆婆还是不太一样的,而且就闫雷霆那,别说欺负甜甜了,就闫肃敢动甜甜一手指,他能把亲儿打死。

    “我家三个弟弟,两个妹妹,大弟弟不念书,在十六岁那年拜一个老木匠为师,十九岁的时候娶了老师的女儿,现在已经分家去过,每月给家里十块钱家用,二弟弟今年和甜甜一样刚参加完考,现在在私人饭店里打工,准备自己挣生活费和一些学杂费,三弟弟年纪更小些,今年念初三,暂时还需要家里贴补,至于两个妹妹,大妹妹专毕业分到了品厂,今年二十,年初刚嫁的人,嫁前,每个月工资一半上家里,剩的自用,上的那半的一半用于家用,一半在她嫁后作为嫁妆还了回去,小妹妹是遗腹,年纪最小,还在念初一,家里人有默契,如果弟弟妹妹能读书,愿意读书,一定会供到他们读完为止。”

    毕天佑没有隐瞒的意思,既然他决定和凌在一块,自家的条件是肯定不能瞒着凌家的辈的,再者而言,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羞于启齿的地方,相反弟弟妹妹有团结,他觉得这反而是自己的加分项。

    “我现在是大学大三的学生,除了接一些专业方面的私活外,还经营了自己的小生意,因为还没成家,每个月我给家里的家用比大弟弟多一些,一个月二十,加上大弟弟给的钱,以及大妹妹当初给家里的分工资,尽够剩的弟妹学习以及家里的日常开销,这笔费用,会一直教到他们念大学为止,这一,也是我们兄妹协商后的决定。”

    凌国栋听着毕天佑的讲述,心里满意了几分。

    虽然听起来似乎毕天佑了大,有吃亏的模样,可实际上毕天佑作为兄,比弟弟妹妹付更多是难免的事,难得他并没有一味承担所有弟妹的费,足以见得他是个聪明的孩

    凌国栋听大闺女讲过毕天佑现在的小生意,似乎也有些规模了,若说担起全家人的费,完全不是问题。

    但是斗米恩升米仇,这样的法对于他的那些弟弟妹妹而言未必是好事,如果当初他选择了这个法,或许毕家兄妹之间的,就不会像今天这般厚。

    “至于家母,将来会和大妹妹一块生活,其他女每个月给与一定的生活费,这是家母的决定,也是我们这些女一致认可的。”

    荀眉是个很聪明的女人,她知自己一个孤寡老太太,过惯了当年的苦日,各各样的小媳妇的不一定能忍受,而闺女不一样,而且大闺女作为同样经历过那些生活的姑娘,很能理解亲妈的那些小习惯。

    毕天佑的大妹妹嫁的丈夫父母早亡,荀眉跟着大闺女过并不会惹来女婿的不满,相反毕天佑的大妹夫淳朴老实,对荀眉这个岳母十分孝顺。

    因此在老太太的烈要求,她的养老问题就了如上安排。

    毕天佑的这个说法还真是让凌国栋吃了一惊,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很少见到有和女儿生活的辈,或许是老思想作祟,尤其是农村里的老一辈,把儿当天看,对闺女不屑一顾,这么看来,毕家在儿女问题上还平等,不像是那些重男轻女的。

    凌国栋为了自己那两个闺女真是碎了心,现在计划生育来了,每天有多少人家因为媳妇生了女儿闹得不可开的,他可不想闺女嫁一个只认孙不认孙女的人家。

    现在看来,在家这一关上,毕天佑算是过了。

    至于人品问题,这得日久见人心,凌国栋并不认为只是从一餐饭就能看来毕天佑的为人,好在离能嫁人还有两年的时间,这段时间足够他好好观察这个大女婿了。

    短短几段话的时间,毕天佑的背后已经一阵虚汗了,他的余光瞟了一吃菜的闫肃,心里羡慕他怎么没和青梅竹呢。

    凌国栋对闫肃还真没几个问题要问的,他和闫雷霆熟啊,加上一个一心想要替儿在未来老丈人面前刷好,他连闫肃几岁开始不都知的一清二楚,再加上几年的相,对闫肃的脾就更加了解了。

    接去的时间,喝酒吃菜,场面渐渐开始闹了起来。

    “妈,我去给你们盛饭。”

    酒喝的差不多了,凌甜自告奋勇去给大家盛饭,凌见状也跟了上去。

    等两人来的时候,除了一个托盘上摆着的几碗正常大小的米饭外,还有一个饭碗就有些可怕了,为啥说可怕呢,因为那个饭碗是凌家过年时候拿来盛大菜的海碗,只见里盛了满满一碗白饭,都冒尖了。

    “你把饭都盛什么,等会儿都凉了。”

    万金枝有些不明白,虽然现在天气已经转了,可也不用把饭都盛来放在桌旁吧。

    “不是,这是给闫肃的。”

    前些日凌甜帮那父俩在家了一顿饭,好家伙,翻遍了整间厨房,就没找到一个正常大小的饭碗,唯独两个盛汤的碗和一个木制的饭桶特别醒目。

    联想着读书时候曾见识过的闫肃的饭量,凌甜心里怀疑,这家伙和闫叔叔在他们家吃饭,是不是从来都没吃饱过。

    闫肃见自己大胃王的饭量被亲的甜甜拆穿了,顿时就有些绝望了。

    他爸说过,正常小姑娘都不喜太会吃的男人,因为她们会觉得自己找的是个饭桶。

    “会吃好,会吃是福啊。”

    兰秀梅通透,看闫肃这样还有什么想不明白的,心里觉得好笑,面上却很慈祥的安闫肃那孩:“以后来家里就不用客,想吃多少吃多少。”

    “就是,妈,你不知看闫肃大吃饭多让人开胃,当初在学校里我就盯着他吃饭,多吃了小半碗呢。”

    凌甜觉得自家男人能吃好的,这么一来以后自己试新菜就不用担心吃不完浪费了。

    闫肃一听甜甜夸了自己,顿时就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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