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那个死活要献shen的…… - 分卷阅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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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有关于未来的考虑里都没有现过这竞争非常激烈的大公司,因为我基本上只能理好没多少利益纠葛的人际关系。而且我也很了解自己,我的格说得好听是温吞,说得不好听是懒怠,更没有太取心。

    对个人的生活来说这格其实很好,我心态平稳,不容易大喜大悲,又很好满足;可对一个公司,尤其是对一个蒸蒸日上的大公司来说,这易于满足无疑是和不思取挂等号的。

    郑哲要是真的招我来,我会觉得他脑

    而且那么也完全不符合郑哲的格。他是那不见兔不撒鹰的人,绝对不会有损自利益的事。

    ——但我为什么会这么肯定地,他“绝对”不会什么的论断?

    这间面积广阔的办公室里满了我无安放的怪异思绪。我看着郑哲,郑哲也看着我;我没有说话,郑哲也就不再开;我十分平静,但郑哲却有些张。

    他面上还带着从容不迫的笑意,叉的十指却骨节发白,在手背上浅浅的凹窝。

    我盯着他,浮想联翩,任由脑里所有古怪而又荒诞的念翻来去。其实在一开始我就隐约预料到了什么,可直到现在,那个莫名闪现的直觉才终于占据了我的心神。

    他的事都很奇怪,他在我面前总是太卑微,把自己摆得很低。

    他喜我。

    或许他我。

    他已经极力克制。可这一不难看

    这非常、非常不正常,而且非常、非常奇怪——这程度的迷恋简直就像窦初开的少年,被分旺盛的激素所控,而完全忘却了自我。

    已经过去了三年,但这迷恋没有丝毫减弱,几乎到了偏执病态的地步。

    我是说,他的表现老让我有错觉,就好像我们曾经在一起太久,经历了太多,又最终错过。

    他一定有什么秘密。我猜。

    一个很大的秘密,甚至这个秘密有可能波澜壮阔,以至于让人到匪夷所思。

    第16章

    郑哲说要我他们的形象代言人,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说实话我觉得这个提议有些搞笑,先不说我是不是科班,更不用说我上不上镜,最关键的是,就新生公司这市场营销都懒得的大爷样,忽然签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形象代言人……傻瓜都知是关系了好吗。

    走这个关系我其实也没什么心理障碍,毕竟如果我不同意,那么新生公司基本上应该是不会有“代言人”了,也说不上和谁抢了资源。主要我非常不喜于风浪尖,受人指指,因而娱乐圈是我唯恐避之不及的圈

    在这前提,要我一个形象代言人?找这个麻烦?

    拒绝。

    郑哲对我的拒绝也不是很吃惊的样。当然,他还是着笑假模假样地叹了几句“非常遗憾,我们很看好你”之类的话,我一概无视了,就盯着他,看他还想作什么妖。

    如果你从我的话里读了期待……好吧,不是你的错觉。

    我还真有些期待。

    而郑哲,不负期待地,温声问我:“来了也是来了,三年不见,不如参观一我的办公室?”

    噫。

    还参观。

    不用参观我都知是个什么画风。

    不就是那什么……嘿嘿嘿的画风吗。

    我有想走了,但是我又有想留。三年没见了都,我还是有那么一想念他嘿嘿嘿啪啪啪的画风,当然啦,顺理成章的,也有想念嘿嘿嘿啪啪啪。

    不过我有发憷。真的。他这波涛汹涌的吧来得有蹊跷,我有害怕,这人你说,要是个病啥的,要是个蛇病啥的,要是个……反正就那对人安全有害的,啥玩意儿,那可怎么办。

    我一没吭声,郑哲也不着急,就这么坐那老板椅上笑,笑得只牙齿,嘴的,我瞅着都觉得他是不是涂了什么膏。

    到底我还是同意了,特别正经,特别客气地说:“麻烦您了。”

    他领着我先绕着面试的地方走了两圈,和我说了一通这是什么沙发用的什么材料,说了这是什么盆栽有什么好的寓意,特别从从容容,就溜溜达达地把我了里间,门前还笑着用的挂钩,说:“屋里温度,要是觉得,外可以放这儿。”

    还脱外?脱了才好嘿嘿嘿是吗?我是不是傻?

    参观个办公室最多也就二十来分钟,脱了外,指不定就要再加半把个小时——那可不成,家里还有那么多游戏等我去幸,而一旦和郑哲搅合到一起,别的都不说,至少时间会变少。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和郑哲好像也就是连熟悉一的炮友都说不上的关系。就这么直接认为我们会在一起,好像又太狂妄了

    我还是把大衣脱来挂到了门,跟着郑哲去了。

    好像也没什么诱惑。完全没有柴烈火一就燃的激间的陈设也没有特别

    就是一个普通的休息室,比外面更舒服一些的又宽又的沙发,比外面居家柔和一些的桌椅,还有一个书架,上面放着一些五八门的书籍,多是武侠、悬疑、科普文,还有一些历史书和古文,看上去都是他常看的书。

    有……古怪。

    参观书架这行为实在太涉及隐私了。就像在偷窥另一个大脑。这不是我的本意,实际上,就我个人的意愿来说,我是不太愿和郑哲扯上关系的。

    也不是距离过于遥远,地位差距过大这些原因。这是原因,但绝对不是主要的原因,不是我对他敬而远之的真正理由。我不想和郑哲扯上关系,主要是因为他让我到违和。

    自始至终都是这样,他给我的极其微妙的违和一直挥之不去,越是接就越是烈。在那栋破旧的老式公寓,我觉得他应该住豪宅开名车;可当我在一个国际的公司里面见他之后,又觉得……我不知,但豪宅名车和他也不相称。

    “在想什么?”郑哲的声音从我侧响起。

    我想也没想,顺说:“在想你最喜哪本。”

    郑哲就笑:“你找不到的。我最喜的书不在书架上。”

    “这么宝贵?”我有些惊奇,忍不住想问是什么书,但话到临行咽了去。

    讨论这样的话题对我们来说好像太温和谙熟了。

    可不讨论好像也没什么事

    我们俩——当然,主要是我——傻乎乎地在书架前面站了有五六分钟,还是我率先撑不去,投降一般扭过,正对上郑哲投向我的目光。

    他不知看了我多久。白炽灯,那双静默的瞳孔里反光透亮。

    像两滴星星,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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