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剪秋 - 分卷阅读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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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二

    佃村。

    顾名思义,这是一个依附于地主的佃组成的村落。

    在青镇繁荣的时候,大地主们曾经拥有上千家的佃。这些佃在青鸾律法上仍是良民,不能像隶那样买卖,但是他们没有土地,只得向地主们租,收获的粮和地主们对半分。自从青镇遭到天灾后,很多地主们将自己的田地变卖一空就迁到沃的江南,而留这数以千计的佃,这些佃只得重新寻找依附其它地主,现在这个佃村就归属于拥有青镇土地面积最多的地主——曹家。

    在佃村的村有一个被碾的很平整的打麦场,现在这个约有五百平方的打麦场上很闹,村民们几乎是全家都动,老人小孩带来放在打麦场的,守着自家的壮劳力打麦场活。

    农民们用驴,,骡或是狙拉着石碾开始转着圈一遍遍往麦上碾,等压扁的麦秸碾的差不多了,就会用桑木杈将上面碾掉麦的麦秸挑到一边,地面上就留带壳的小麦。

    农夫用木锨开始一遍遍从地上将麦粒用力铲起来一把抛向空,形成一条金黄弧线,在风的作用,轻飘飘的麦壳就刮到了一边,而饱满沉重的麦粒就留在脚

    这时候,老人和小孩开始往袋里收集打好的麦粒,然后拉到平坦空阔摊开,有人赤脚踩在麦上,用木锨将麦间一绺绺分开界线,使粮能够晾晒均匀。

    朝歌骑站在打麦场路边的杨树,看着农民们火朝天活的场景,心里有些焦急。

    自从司徒瑾说开办农场,朝歌主动揽农场的任务,并拍着脯立军令状,定要将农场发展壮大!

    朝歌喜沉的土地,土地总会给勤劳的人最真实的回报——麦浪翻,那一望无际的玉米青纱帐,那火红如火把般朝天的粱,那弯腰亲吻着大地沉甸甸粟米……

    朝歌其实很佩服能征服土地的叶剪秋,尤其是那个生机的菜园总让他留恋忘返,他甚至想搭个帐篷住在那里,晚上闻着瓜果的香味眠,睡梦还会听到开的声音……

    那天曹老太离开后,离了整整十箱金银砂!司徒瑾大手一挥,就分给了朝歌一半,让他为发展农场的底金。朝歌当时就大骂,这个官老娘可真有钱!司徒瑾当时就说了,曹达若再挑衅,不介意以战养战!

    有了资本后,心急的朝歌立刻买好了,农,甚至连盖房的建材都预订好了,只是没有劳力活,那些东西还静静的呆在库房。

    虽然朝歌喜土地,但是他却对田一窍不通。听说佃村有地的好手,朝歌就急忙来到这里雇人,虽然他的工钱并不低,可是这几天正在麦收的大忙时节,没有农民顾得上他的农场。

    朝歌是个暴脾气,他越是看到农民们闹,越是暴躁自己那在河滩的八百亩荒地。

    见这些农民没有空,无奈的朝歌只好调转准备离开。

    “军爷!军爷!请留步!”

    听到呼唤,朝歌停了来,只见几个老农急匆匆跑了过来,为首的一个老农上前对他恭敬地了个揖。

    那老农:“这位军爷,你来佃村可是要找人地?”

    “正是。”

    听到朝歌这么一说,这位老农面:“军爷,老汉俺姓王,大名叫王主三,跟俺来的这几位都是俺们王家人,全都是地的好手!俺王老汉也了一辈地了,闭着睛都能摸来这什么地能什么!什么粪上什么田!”

    朝歌上打量了这几位老农,只见他们衣着虽然整齐,但是有几个人并没有穿鞋,还打赤着脚,显然是他们早就注意到朝歌,于礼仪又匆匆回去换了净衣服后才来相谈。他们的肤均被太晒的黝黑,衣领的脖有很明显的晒痕,尤其是和他说话的王老汉,那额上有的抬皱,一松额就能刀刻般的白印。

    朝歌心里暗自,这些人一看就是常年在田地里劳作的老手,他开:“那河滩上的沙地如何?”

    “当然可行!不怕天旱,就怕锄断!锄也带三分雨哩,庄稼人勤快些,什么土地都能收粮!”

    “那你们明日能去农场上工么?”

    “行哩!只要军爷说好工钱,俺佃村有的是人!这麦也都收完了,只要晾晒晾晒就成,这剩的活家里的老人和娃娃都能!只要俺老王一句话,要多少劳力有多少劳力!”

    朝歌大喜:“那你们明天就来吧!”

    “成哩!只是军爷,咱们得谈好价钱,听说军爷的价是一个人一天二十个钱对不?”

    “没错!”

    “那成,俺们明天就带人去!不知军爷要找多少人活?”

    “八百亩土地,你看着办吧!”

    双方立刻谈拢了条件,王老汉恨不得现在就翅膀飞到农场去活!不用掏本钱,光使把力气就能赚二十个钱,十天就是二百个钱哪!不比?!

    朝歌也很满意,他的农场终于可以开工了!

    踏着夕的余辉,兴致的朝歌回到署衙,一大门就看到守门的两位军士正在兴奋地说着什么,看到他们桌上的一堆瓜果,朝歌的脸立刻垮了来。

    “这是谁拿来的?”

    两位军士立刻站直板,恭敬地向朝歌行了个礼:“是大哥府上的人送来的。”

    朝歌拿起桌上的一个咧嘴籽的大石榴,往空抛了抛:“是不是又黑又瘦的那个丑八怪?”

    军士们笑:“是不太俊,不过看起来人好,说话很温和。他拉了整整一大板车的东西,估计这会儿正和万大哥在伙房忙着饭呢!”

    朝歌冷哼了一声,大摇大摆的拉了署衙。

    两个军士看着朝歌走后,立刻小声:“这朝歌脾气真大,我说话都伴着小心。”

    另一个军士:“别惹火他,小心捋你的肚。”

    外人本不知,这看起来这风光无比的少年军士朝歌,其实在巡检司属于有名无实的三无人员——没有编制,没有俸禄,没有官职。

    司徒瑾很早就将朝歌的提推荐书呈了上去,但是因为朝廷放手不,所以朝歌直到现在还是逍遥的“散仙”一枚。

    虽然朝歌年纪小,但是军士们都很敬佩真正的武学奇材,所以在巡检司,这朝歌还是很有号召力的,大家都将他视为和晋伯一样的副官。

    朝歌冷着脸来到后厅,就看到晋伯正孜孜的站在一盆植心地拭着叶片。那盆植壮,红尖绿叶,厚的叶片比人脸还大。

    朝歌上前:“这是什么树,怪里怪气的。”

    晋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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