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敌 - 分卷阅读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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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很少练习的人啊。”

    顾颐觉得自己可能要调动的特殊血脉,才能控制住自己不把手掐到唐骥脖上去:“唐总,您这样讲话很容易让人误会。”既然要说,为什么不说明白是开车的技术?多说两个字会死吗?

    “误会?”唐骥一脸无辜,“误会什么?这又不是昨天晚上咱们在海天包厢。”

    完了!顾颐看见张副总的迅速缩了回去,显然被海天包厢四个字惊着了。他觉好大一盆狗血泼在自己,而自己是黄河也要洗不清了。

    “唐——总——”顾颐正在思考自己是不是应该借这个机会愤而辞职,唐骥却又爆发了一串大笑声,压低声音往他耳朵边上凑了凑,“你看,张副总这么老实的人,居然也知海天包厢诶……”

    顾颐一瞬间有些控制不住脸上的肌,险些在愤怒之陡然笑声来:“唐总!”真是可悲,他竟然已经言词匮乏到只会重复这两个字了。

    唐骥笑嘻嘻地从他桌来,显然这一天晚上戏耍了好几个人,令他心十分愉悦:“好了,我走了,好好工作啊。”

    唐骥和桑琳一走,整个办公室顿时静得可怕。张副总从门又探了半张脸来,表古怪地打量着顾颐。顾颐只觉得哭笑不得,很想问一句:“张副总,您知海天包厢吗?”

    然而他毕竟不是唐骥。唐骥是老板,当然可以信开河,而他只是个打工的,这个时候应该忍气吞声……

    忍气吞声个啊!顾颐瞪着桌上的鞋,特别想把它从19楼扔去。他从来不是个能受气的主儿,在家里的时候就不提了,即使去法国留学,独自一人异国他乡,也一样是见人就怼,半步不让,在学校里都打了名气。说起来第一个能让他退让的,就是路易……

    这个名字浮上来,顾颐忽然间没了火气。现在不是从前了,那五陵少年鲜衣怒的生活已经成为过去,他现在只想当一个普通人,安安静静地过日

    不过,当普通人就要过这样的日?这双该死的鞋,还有可恶的唐骥。顾颐敢发誓,即使那家伙不是猎人,凭着这让人恨得牙格,也一定还是他的天敌!实在是太可恨了!

    火气重新上涌,顾颐发现自从认识了唐骥,要修就变成了一件难事,譬如说现在,他就只想打开窗,然后把这双鞋嗖地一……

    突然响起来的短信提示声救了这双险些要粉碎骨的鞋,顾颐悻悻地放,摸手机,是张良发来的:良安桥地步行街听说有个古董店,但在哪里我不知

    良安桥地步行街……顾颐想了想,眉微微皱了起来。那是条相当的十字商业街,位于人民广场面,四条通里全是各小店,至少也有几百家,古董店也得有几十家,不知位置实在很难去查。

    幸好这时候又来了一条短信,附了一张图片:据说老板手上有这个标志。

    那是一张有模糊的照片,照着一条右臂,能看到大半个刺青的标志。顾颐辨认了半天,觉得那可能是个狼,但或许因为时间已久胳膊发胖的缘故,搞得更像一只二哈。

    这个标志当然也不是多么明显,你又不好去每家店看老板胳膊,但总算比没有标志好。顾颐正打算给张良回复谢,第三条短信又来了:顾哥你什么时候去,我跟你一块儿。

    这事顾颐当然不肯带张良一起,但张良很固执:顾哥你忘了你救我的时候了?反正我肯定不能让你一个人去!

    救他的时候……顾颐微微有些恍神。那时候张良才十六岁,刚上母亲就了医院,为了筹钱他在网上打游戏卖装备,结果因为开外挂惹到了人,被好几个人堵在个黑网吧里要断他的手指。

    那个网吧离海天不远,顾颐正好在上班之前过来上上网,结果顺手把张良捞了来。当然那之后张良就学了个乖,成了一名低调的黑客,也不再去网吧了。但是对于顾颐当时是怎么救他的,他却一直牢牢记着呢。

    张良的短信一条接一条地来:顾哥你明天去不去?反正我明天在步行街东等你。你要不来,我就自己去找那个店。

    顾颐有些无奈地叹了气:好吧,但你必须听我的,不然帮不上忙还要连累我。

    张良保证:绝对听从安排,我知我不能打。

    知不能打还要去……顾颐不知该说什么才好。然而哭笑不得的同时,却也觉得那颗久已不动的心有些微,有的时候,就是这,才会让他有一自己还活着的觉。

    跟张良才联系完,莉莉的短信又来了:上次你悬赏的问题有消息了!那天晚上有人看见一个猎人追着一只蝙蝠从那边来,一直了附近的公园,然后听说公园里的假山倒了……

    顾颐面无表地看了片刻,回了一句:这算什么消息?你觉得值三千块吗?

    莉莉回了一个笑的表:我也觉得不值,但是这人说他看见那只蝙蝠了公园就往良安桥去了。

    顾颐重复了一遍:人?看见?

    海天离良安桥还远着呢,人是怎么判断它是往良安桥去的?

    莉莉继续笑:那什么……狼人,狼人……

    狼人……顾颐凉凉地发了条信息:你跟狼人好像走得很近?说实在的,追着一只蝙蝠直到良安桥,这一样的事也只有狼人一族来。

    啊哈哈哈——莉莉很夸张地发了个笑脸:其实我跟血族关系也不错的,我没偏见的,但是吧……血族对我可能……哈哈你懂的……

    顾颐的确懂。女巫虽然也是异,但仍旧还可以算是人的,所以也在血族的谱之。谁会想跟自己盘里的排炸搞好关系呢?同理,也不会很愿意亲近你的。

    还有还有——莉莉力图弥补破绽,努力提供着新消息:那个人——那个狼人说,那只蝙蝠看起来弱的,就是飞行速度异常快,他闻着气味追了半天,最后还是在良安桥那个商业街附近追丢了。

    虽说四条跑的终究比不上有翅膀能飞的,但狼人的速度之快也是有皆碑,并且它们有嗅觉加成,真要追踪什么生倒罕有失手。既然连狼人都说飞行速度异常快,那就应该确实是飞得很快了。

    异常快。顾颐把这三个字重新咀嚼了一

    血族的速度也是极快的,但这快与狼人的途奔袭保持速还不太一样,主要是短距离的瞬间移动。也就是说,在打架或者躲闪的时候,血族的速度能够快得让人无法捕捉,但是距离移动,就不算是项了。

    一般血族如果化为蝙蝠,那飞行速度也就是比普通蝙蝠再快一些。这个法术的主要作用其实是隐蔽,另外如果化为一群蝙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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