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敌 - 分卷阅读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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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天的时候可以去附近的KFC或星克蹭空调。唐总不是也住过地室?应该知的吧?”

    唐骥咧了咧嘴,没说话。他是住过地室,但大概总共也就住了一个星期,而且正是不冷不的秋天,还真没过过蹭空调的日

    其实说实在的,这屋现在就了。都的梅雨季已经快要来到,墙角泛起灰气,可以想见等到了雨季,那里说不定会蘑菇来。

    “你也不容易……”唐骥不自禁地说了一句。当然他是经过各历练的,其也包括一文不名在贫民区里生活三个月,但那终究是不一样的。

    顾颐把一双半新的鞋放到他面前,语气淡然:“大家都不容易,我还算过得去。”

    唐骥又咧了咧嘴:“你这心态真是难得。哎,鞋很合适,看来咱们俩的脚一样大啊。”

    “真是荣幸。”顾颐把他换来的鞋放鞋盒,找了个袋装起来,“唐总要拿走吗?”

    唐骥顿时乐了:“顾颐你可真贤惠。都破成这样,不能穿了。”

    “如果唐总不要了,也请把它带去扔垃圾箱。”顾颐把袋唐骥手里,向门的方向了个手势,“唐总应该还有事,我就不耽搁唐总的时间了。”

    “你连杯都没给我喝呢。”唐骥抱怨着,不过手机适时响了起来,打断了他,“算了,回来再喝。我走了,你早休息吧。”

    关上门,顾颐有一送瘟神的觉——终于走了,还带走了自己一双鞋。

    今天发生的事太多了:冰蓝,黄,还有抢劫黄的那个——怪

    顾颐微微闭,试图回想那副景——昏暗的小巷里,墙上有一块奇怪的影,在黄经过的时候,一只蝙蝠突然从展翅飞起,一直扑到黄上,爪大力掀开盔的同时已经尖锐的犬齿,冲着颈搏动的位置咬了去。

    蝙蝠的确有一张奇怪的脸,因为分的复杂结构,放大来看的时候完全就是个怪,黄并没有看错。而他的觉也同样正确,的确是有两颗牙齿曾刺穿他的动脉血,但这个过程很快,分的唾在几秒钟之就会让猎失去知觉,十几秒钟之后牙齿缩回,唾开始促肤愈合。往往等猎醒来的时候,齿痕便已经很不起,而麻醉效果犹存,很多猎甚至会想不起自己经历了什么。

    但是黄上的反应略微有些奇怪,首先就是他伤的愈合速度。顾颐计算了一时间:如果唐骥追了去,那么很可能他赶到的时候抢劫者刚刚完血,那么再到顾颐过去,间相差不会超过三十秒钟,而这三十秒之,黄上的伤已经完全愈合了。

    这个愈合速度太快了,已经超了正常的范围,顾颐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快的。据他所知,即使是现如今存世最为阶的五代血族亲王也不到。

    另外,就是抢劫者唾在黄上存留的时间。一般血鬼的唾在停止血之后会逐渐自猎挥发,就像顾颐在黄上看到的两个红,那就是唾在挥发。当然,这需要借助一血族的特有法,而异族是看不到的。

    顾颐记得清清楚楚,当时那两个圆是以可见的速度在消退,这挥发速度也远超过正常范围,否则黄不该醒得那么快的,而且还对昏迷之前发生的事记得颇为清楚。

    唐骥到底看到了什么呢?顾颐真想把他揪回来好好问问。

    黄上的腰包被大力撕开而不是拉开拉链,所以唐骥过去的时候,看见的很可能还是一只蝙蝠,或许——就是他在海天后门曾经看见的那只。

    唐骥当然绝不会把它当成一只普通的蝙蝠,否则他就愧对荆棘枭家族的纹。顾颐再次微微阖上睛,脑海里闪过唐骥的影:蝙蝠振翅飞过后的墙,而唐骥助跑之一脚蹬在墙上,借力也翻过了墙,同时脚上的鞋也顺理成章地张了

    他没有追上?虽然蝙蝠化的血族很便于在黑暗之隐匿,尤其是建筑林立的城市之,随便哪个角落都能把自己藏起来,但以唐骥的实力,对上一个似乎只有十代的血族,不应该一无所获才对。

    难不是十代?顾颐自信不会觉错误,尤其是在他有那一丝特殊血脉的,他对血族的世代判断绝对是准确无误的。不过也正因为此,对有些异样他也同样能够锐地察觉——这一个,恐怕不是普通的十代。

    是偶然的变异,还是血族又发生了什么事?顾颐有些烦躁起来。似乎自从遇到了唐骥,他还算平静的生活就被打破了。现在他很有一冲动,就是上辞职然后有多远走多远,至于这里发生的事——不那个捕猎者有什么古怪,既然他惹起了猎人的注意,就让他自己去承担后果吧!

    可是……这里明显有些不对劲,他真的能视而不见?那么一双充满了恐慌的睛,那么像当年在西伯利亚遇到的安德烈,对未来满是迷茫和恐惧,看不到路……

    其实也不是……顾颐双手自己发里,把一声的叹息压了去。不是像安德烈,而是像他自己,像那个行走在迷的自己——所有的梦都破碎了,留的只有面前那条被认为是必死的路。

    那个时候,他在迷的镜里,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双睛:还不想就此死去,可是那一求生的望,在满看不到光明的绝望之,更显得微弱和可怜。

    在那个时候,他知自己是怎样的绝望,怎样的渴望能得到拯救却又不敢抱着希望,而真的得到帮助之后又是如何的欣喜,那是从地狱底层升到天堂的觉。所以在西伯利亚,他会带着安德烈逃生,最后甚至把那滴宝贵的血赠送了去。而现在,对着一双如此相似的睛,他同样不能真的置之不理。即使事后或许会后悔——就像他现在时常会想起,如果当年他没有把那滴血去,或许现在他已经在安静地度过晚年了……

    手机铃声打断了顾颐的思绪,莉莉没心没肺的声音从那边传过来:“顾颐,你睡了没有?”

    这是个完全废话的问题,但或许没心没肺也是有染力的,在这个时候听到这毫无营养的问题,顾颐居然觉得轻松了一:“有事吗?”

    “当然啦!没事我怎么会给你打电话。” 可能因为离得远,莉莉觉不到顾颐的压迫,说话便肆无忌惮起来,“今天晚上我碰到旺财啦!哎呀就是那个狼人,你知的吧?”

    “……知……”顾颐被这个极其接地气的名字噎了一,几秒钟后才能说话来,“他怎么了?”

    旺财,本名欧纳尼,西班牙籍狼人,在都的异里大名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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