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枝 - 分卷阅读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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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般的心痛保持清醒,同时永远与放纵、发疯无缘。哪怕正经历常人难以想象的神上的苦楚,但他还是不会迷狂,不会歇斯底里,不会破罐破摔。

    换句话说,他无时不刻不在清醒的状态,连逃避痛苦的可能,都不存在。

    所以,他本没有喝醉,他是在清醒的认知于自我的选择,才跟徐文耀接了吻。

    在那个状态,大年三十,孤独压迫到一个临界,还有酒的作用,这些都能成为理由,可与此同时,却也不能掩盖这些理由层的渴望。让一个男人撬开自己的,在上留痕迹,一步的亲密行为,如果徐文耀那个时候不悬崖勒,他毫不怀疑,自己不会拒绝这个男人,那个时候,他心里确实在渴望这个男人狠狠地自己,来一场酣畅淋漓的 ,最好能激烈到把那些压抑都挤去。

    但是,他不能。

    王铮知,如果对方真是个陌生人,那么就算他并不赞同一夜形式,但兴之所至,偶尔为之,他也不会后悔。

    成年人完全能够为自己的主,更何况,人总是会有那样的时候,迫切需要用愉,来忘却心异样的沉重。

    但对象是一个相识的人,这个人还跟自己最好的朋友关系良好,这个人对自己而言,还是可以掏心窝说两句实话的对象,那就不能有暧昧。

    而且,王铮本能地知,对徐文耀来说,他也未必想要与自己有关系。

    还是这样最好,已过了渴求人和被年龄的成年男人,还是习惯一个人,把自己的生活,掌握在可以掌握的范畴最好。

    初一到初四一晃而过,其间,他打了电话给于萱,于萱大咧咧地在电话说,忙你自己的事吧,我又不是残障人士,这里有医护人员,还用得着你天天看着?

    王铮没问徐文耀怎样,他匆匆挂上电话,吁气,他想,自己需要几天时间来整理一绪,等尴尬过去,他相信自己能用成年人的圆和练达,假装跟徐文耀之间,什么事也没发生。

    这样,才能继续跟他相,共同陪于萱走完人生最后一段路。

    在他的记忆,其实原封不动地保留第一次见到徐文耀时的景,在图书馆,夏天,满园的树木繁茂翠绿。

    尽只是一瞥之,他相较南方人而言魁梧大的材,洁净且毫无褶皱的黑白条纹T恤,与那张年轻的脸极为不相称的严肃表,都犹如浮雕,在人的记忆当微微凸显。

    每个学校总是或多或少有几个类似徐文耀这样的人,仿佛生来就备领袖气质,脑一,家往往也不差,从小就见识多端,心智和行为能力远远超同龄人,再上令人无法忽略的外形,举手投足都是充满决定的暗示,这人,就连他们的师也无法轻视。

    王铮从来对这人都敬而远之,在他们跟前有说不的压迫,连说话都未必利索,更不要提跟这朋友。偶尔有一些时候,他也能想得起这个肩而过的男人,想如果像那样的人,他们会过什么样的生活?如果他们陷背叛的境地,他们会怎么。他想,如果自己是那样的人,想必跟李天那段关系,惴惴不安,小心谨慎的那一个,可能不是自己,而是李天了。

    初五,王铮终于觉得自己能坦然面对徐文耀了,他在这天炖了汤,给于萱送过去。

    哪知却在医院门,他遇到一个想也想不到的人。

    王铮永远记得那个人的名字,他跟于萱一个姓,叫于书澈。

    于书澈。

    在刚刚跟李天分开,不知何的时候,他曾经着了一样,偷偷跑到李天公司,见到了这个人。

    那个时候他还太年轻,没办法一个人理这么严重而突发的伤害,在此之前,他习惯于听从比自己势的人,比如母亲,比如后来的李天。他从没有想过这有什么问题,打小开始,他就服从惯了,听任自己的生活被他人安排,自觉调整自己的状态来合别人,他在生活永远于被动,简单而盲目地相信势的一方,但他忘了,母亲或许会她的标准真心替他考虑,但人却未必。

    可是在那样的青葱岁月,就连怀疑人有私心这样的念,都是对的亵渎。

    他就如跟随屠宰场的小,哪怕周遭血遍地,却只看得见脚的脚印。

    一夕之间,他突然被离了生命的重心,被人狠狠扔到冰天雪地里,血里都快冻成冰渣,他那么无能,没有与生俱来的自救本事,只剩意识,要去寻找那曾经可以依赖的东西。

    他觉得自己离不开李天,所以他在打不通李天电话的,畏缩地,不安地去了李天的公司。

    就是在那里,他看到了于书澈。

    那个男人外表无可挑剔,段窈窕修,比一般男多一分妩媚,却又保留男该有的俊朗自信,衣着也很得,银灰的名牌西服仿佛量,看上去,这个人从发型到鞋,每一个地方都挑细选,妥帖稳当。

    最重要的是,他看起来如此张扬,却又风度翩然,那些举手投足的张扬和优雅都是有有据,糅杂在一块浑然天成,在看到他的一瞬间,王铮就明白,这人天生男女通杀,绝对不是他一个书呆可以相提并论的。

    就算是不甘心,他也不得不承认,有这么的对象在边,又同是gay,李天怎么可能不动心?

    王铮想过,自己应该是恨这个男人的,但奇怪的是,对着这个人,他憎恨不起来。如果一定要将绪分类区别,他对于书澈,其实是一固的讨厌。

    讨厌到,一碰到这人,就想远远躲开。

    这讨厌由来已久,未必是针对于书澈个人,也未必跟李天有关,而是一本能一样的嫌恶,也许究其原因,是于书澈上散发的袖善舞的天,能让王铮在看到他的第一,就能预想得到这个人只要他愿意,能多么开朗风趣,能讨好许多人,能如何轻易地将他王铮如临大敌一样的理得面面俱到,于书澈,他天生就能讨所有人的心。

    更确切地说,于书澈的存在,就像为了衬托王铮的缺陷和鄙陋一样,让他显得多么孤僻、不合群、腼腆、懦弱、可怜和无能。

    原来李天别恋的对象是这一类。

    王铮忽然就顿悟了,对李天,他本没法去争取,去挽回,哪怕哭哭啼啼,苦苦哀求,哪怕要跟祥林嫂一样重复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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