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我一辈子?! - 分卷阅读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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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扬,气势十足。

    三百六十行,行行状元呢?

    冲他们打了个手势,离去!

    “朵,你不舞真的太可惜了!”卜凡半起,冲我喊

    “不可惜,有得才有失!再说以后的事谁能料到呢?”我回微微一笑很倾城。

    Lily was here,是吉他和萨克斯的完结合,来自荷兰的大女Candy Dulfer的专辑。她合了行、蓝调、舞曲、爵士的乐风,有着浪漫诱惑之意。

    大二的时候,我就在的推荐携着我的萨克斯在‘蓝调’里奏了。

    乐我最喜古筝,不止古筝,事实上凡是古典的东西我都!琴棋书画、针织苏绣、古玩玉、古曲古籍,对我来说都很痴

    我一直都认为我是属于古代的,迟早有一天我是要穿回去的。

    后来遇到党宁并上他,我想为了他留在现代也未尝不可。

    之所以选择萨克斯作为我的第二特,是因为钢琴太贵,小提琴太雅,二胡太民族,而萨克斯够风

    最后一句是党宁说的!

    党宁还说:午夜的酒吧,昏暗的灯光,你穿着白的衬衫、蓝,披着波斯米亚风格的卷发,奏的萨克斯,那该是一幅多么销魂的画面。

    因为他这句话,我在学画的艰苦岁月毅然放弃了学了两年的古筝而改学萨克斯!一学就是五年。

    我扔掉了所有关于党宁的一切,却始终没有扔掉他送给我的这个技艺。

    正如他所说,萨克斯真是最适合我的乐,第一携带方便!第二适合我在各场合奏。

    昏暗的酒吧,西式的咖啡厅,闹的街还有丽的海边。

    起先学萨克斯是因为党宁的话,后来党宁走了,我发现它不仅仅是乐趣,还是生存的法门之一。

    像我们这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不是为了兴趣,而是为了生活。

    一切兴趣都要建立在能让你生存的

    事实上,它确实在我最艰难的时候帮了我很大的忙,帮我度过了一段很灰暗很落魄的日

    而今,我站在了这个舞台,重现了他描述的画面,可他已不再是我的观众----

    幽暗的灯光,氤氲着雾气,依稀记得第一次见党宁的景,很浪漫很言!那天着朦朦细雨,我走在学校的林荫小上,不是因为浪漫怀在作祟,而是因为这条路离宿舍最近,我没有带雨的习惯,穿过层叠的杨树林,踏幽静的绿荫小路,一阵阵最纯净的竹林淡香。

    我抹了抹脸上的朦胧小雨,便在拐角豁然看见这样一幅难以形容的景致……

    在一片烟雨朦胧的赫然伫立着一单薄的人影,那人轻仰起着致的,微张着淡橘的柔,轻着单薄的鼻息,微闭着脆弱的睑,白净的脸上毫无杂光似乎能穿透他的肤。那清秀的五官纤尘不染,让人一见顿觉清

    他双手叉在白带里,就那样安静地站在雨,银雨丝淅淅沥沥地飘洒在他周,让他上散发着一清冷而孤寂的气质。那双眸非常邃,让人忍不住想探究里面究竟装着什么。

    那鼻梁,纤秀,让人的手指忍不住想顺着那完的弧度

    还有那嘴,柔和却带着距离,在那一刻,我的顿时的,从此,心便氤氲上一渴望,那一刹那,我非常妒忌飘洒在他周的雨丝。

    雪河清清,幽幽空谷人!脑海愕然飘这么一句话!

    再然后就是天雷勾了地火,我有被电了的觉,我想那就是传说了吧!而且是一见钟

    现代科学证明,人有生,有磁场。生能够互相应,只要频率相同,就好象收音机接受无线广播电台的讯号一样。

    有人说,有定向,就是于这个据。

    ‘一见钟’就是因为和被的两人的电磁波频率相同。

    年轻的心总是毫无畏惧的,虽然我极不想打破这份仙人独立的宁静之姿,可是我到底是凡人,凡人的望那是相当可怕,不计后果的!

    于是……

    靠近了……

    一步步,在这摇曳了朦胧银雨的姹紫嫣红里,在那繁育生命的黑土地上,踩着不和谐的小鞋,努力着一个个土地的坑洼,留一路泥泞的脚步,步步靠近……

    呼越来越急促,仿佛要自己的咙,但却在站到他面前的一刻而平静了来,导致我不知是心了,还是忘了呼

    只记得自己那沙哑带着恳求的语气响起:“我……想吻你,可以吗?”

    是的,我是这么说的,因为,我是这么想的,这么渴望的,这么迫切的需要着。

    他仰望四十五度的缓缓垂,一双似般清澈的眸对上我如火般炙眸,有些愕然,似乎被惊着了。

    人说胆包天,大抵就是形容我这人的。

    虽然我是用询问的语调,可是却没有给他回答的时间,我踮起脚尖,吻了上去。

    有些迫不及待!当那比想象更加柔冰凉的畔落在我微张的呼时,我就这么沉沦了,像陷于沼泽地的可怜儿,越是挣扎越是陷的

    之后,在辣椒事件的帮衬,党宁走了我的生命

    那年我上二,在五班,而他才转S一个月,亦读二,在七班!

    我的党宁,喜也好,怒也罢,若竹的清冽,若月的温,若泉的甘甜,若火般炙

    时而飘渺非凡人,时而你骨髓。

    我一直都认为,党宁不是人,他是神,在上凌驾于红尘之上,冷看着这世间凡夫俗们颠沛离。

    有一天当神降临在我面前对我说:可怜你无父无母孤儿命,从今以后,有我相伴!

    当神变成人,变成你最最离不开的亲密人时,才发现他是披着袈裟骑着白的复仇王

    这时候,王没了,神也去了,留来的只是黑暗、无穷的黑暗。

    如果鬼一直生活在黑暗世界,那么他不觉得光明有多好,可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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