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没错我爹娘是反派 - 分卷阅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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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那么你也铁定印象刻!

    好的吧,这就不得不说一我上辈是怎么死得了。

    虽然还不至于是满纸荒唐言,但还真真是一抔辛酸泪。

    本人苦读十余栽秋寒暑,终于一路拼杀到了博士学位,就差一篇论文,便可完终结那数十年不堪回首的岁月,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小生苦熬数日,基本没怎么合,终于在最后关将论文了上去,并且不日得知结果,过了!

    此真乃普天同庆之乐事。

    欣喜若狂之余,我拿起手机,废寝忘气刷完了几百万字的。

    是的,你没听错,整整两天一夜,我没合。而这本老太太裹脚布一般又臭又的书看到结尾,特么的居然老最喜的两反派还被主角给掉了!

    即使知必然是这个结果但是还是不甘心啊啊!在这样一篇脑残文里面好不容易遇见两个喜的居然还死了,死法还是男主挑拨两句于是自相残杀双双阵亡?!

    你特么不要逗我了哦!

    男主打不过就打不过,这么牵的“险胜”只会让人鄙视好吗!

    于是,从来不知自己居然还患有心脏病的我只一阵窒息,手一抖,手机落地,黑屏,我的意识也就同步黑屏了,一闭,就从此再没睁开来。

    作者有话要说:  咳,总觉这文各天雷狗血。

    当然这其实也表现了我的一个悲心态,那就是没回看文喜的总是角还时常是反派boss,这就很悲了,于是萌一个死一个,觉自己都要抖M了……汗("▔?▔)汗?

    还有,今天小年夜哦,住大家各自团圆啦!

    么么哒~(^з^)-☆

    红包不要客气的手吧~仗着自己小23333!

    ☆、第2章 狗血的原著剧

    咳,其实我上辈怎么死的真的不重要,回归正题咱们应该好好地来说说这本。

    要问我看完此文有何想?且不说我搭上了一条命,就是我还四肢健全的好好活着,我也觉得不值。

    垃圾,累我神,耗我钱财,害我生命!

    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为什么会去看它,撇开自己手贱,还有就是因为它是一匹黑,在某不穷的作品,居然生生的杀了一条血路!

    为什么?

    很简单,因为男主不

    此文男主颇有柳惠之风,各人宽衣解带主动求安,他全都不屑一顾,又尽得唐三藏真传,你仙人妖,只要是个母的,只要对他有意思,他一准老老实实和你保持距离!

    他的这行为,很大程度的讨好了一众女读者——谁不喜专一自律的男人?

    但是看在我一个货真价实的单里,唯一的觉就是,此人不是基佬就是需要肾宝。

    作为某男主的孟寒凌当然不是基佬,他有真心喜的妹,那是一个唤作林瑰的白月光妹妹。孟寒凌十岁拜昆仑,原本资质平平,只不过是个泯然于众人间的外门弟而已,但是就是有那么一回,他被师兄设计去采一药草,孟寒凌兜兜转转在山里找了大半天,药草没找到,自己倒是转向的找不着北了,野外的夜晚是非常危险的,遇到兽妖兽那是天经地义,不遇上才叫不正常,而男主遇上的,自然是格外难缠,你跑到哪里它追到哪里,就是甩不掉!

    于是男主孟寒凌撒开两条一路狂奔,居然还真让他遇见了救星!

    千钧一发之际,我们的白月光场了。

    我到现在还记得那时候作者对于林瑰的描写:年岁尚小却风华初成,轻纱掩面反而更添神秘灵动,一双在外面的眸如霜似雪,不沾一人世尘寰。

    总之,这是极好的一个妹,白衣飘飘,仙气满满,冷若冰霜,堪称小龙女再世,可惜,被男主这手辣的给摧残了。

    白月光刷刷刷鞘,三两就秒杀了兽,把男主都看呆了,只差留两行鼻血。白月光虽然看着冷,但是她心还是比较的(只对男主),见孟寒凌受伤,还主动带他去自己闭关静修的府疗伤。

    要不是此时男女主都还未成年,这一准是要发生些什么不可描述的事的,可惜,此时他们两一个十五一个十四,的事简直不要太纯洁,我一直觉得这个作者蛮拼的,为了这纯洁的,甘心被拍无数板砖。

    白月光照顾了男主十天,什么仙丹妙药都不计成本的给男主用上,结果男主不仅伤好了,而且还连着突破了两级,一直从练气五层涨到了七层,虽然依旧是弱的可以,但是至少洗洗经伐髓过了啊!脏东西全给洗来了,以后修炼绝对是事半功倍的。

    而此时他也知了白月光的份,门某老的亲传弟,资质堪称千年不遇,被誉为整个昆仑的宝贝和未来。

    如此优秀,如此丽的妹当前,男主动心了,决定早恋了,但是同时他也意识到了自己和白月光的差距。

    真的就是一个是天上的月亮,一个是地上了烂泥塘。

    男主觉得,白月光是喜他的,就算不喜也至少有好,只是自己实在太差劲,人家妹无法跨越千山万来到他边。

    于是乎,他决定自己跨过去。

    从此,孟寒凌爆发了!

    他觉得自己之前的五年外门生活简直就是在浪费生命!

    男主决定痛改前非,一心修炼,终于,在两年之后,他十七岁那年,比武场上一战成名,以优异的“成绩”被掌门破例收为弟,羡煞旁人。

    不要说这件事有多么多么不可思议,有多么多么不合规矩,什么叫规矩?所谓规矩,就是为了主角而改变的!

    孟寒凌一朝飞上枝变凤凰,也终于能够接近昆仑派的明珠林瑰妹了,两人很是甜甜了一段时间,但是好景不,人界又不太平了,神更易,禽兽屯于阶陛,族趁摸鱼,不仅端掉了好几个较小的修仙门派,还大肆屠戮,残杀收集人类灵魂!

    作为修真界的王者,龙老大的昆仑山,终于不能再作上观,昆仑层开了几天的研讨会,终于决定派一些能力比较众的小辈山历练一番。见识杀杀族的同时,也救救百姓为门派博一好名声。

    是的,救救百姓只是附加的。在这些自命不凡的修仙者,凡夫俗,基本等同于刍狗。要不是这回族杀得太多,他们基本上是于一放任自的态度。

    毕竟他们也不大看得上族。虽然族的确比他们要很多,但是不知为什么,修仙的就是看不上族,更有甚者觉得族就连刍狗都不如。

    我当时看的奇怪的,别的不说,昆仑的掌门修为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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