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风(H) - 分卷阅读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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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森,你多大了,还在街上和人打架?”

    林森不住的抬手血,一边一边看了叶雪山一,嘴里倒是没言语。

    叶雪山掏手帕往他怀里一扔,老气横秋的又教训:“你三十了,不是十三,怎么总像小时候一样动手?”

    林森这回答应了一声,拿起手帕继续抹拭脸。

    及至到了家,他洗两盆血;叶雪山则是站在院,一边逗狗一边问:“程武还在河吗?”

    房的林森终于找到了上的伤,对着镜敷上药粉:“少爷,我没让他回来。”

    叶雪山给大黄狗扔了块果糖,故意没剥糖纸。哪知大黄狗更明,一把糖卷嘴里,三嚼两嚼的先吐糖纸再吃糖。

    叶雪山觉了趣味,想要摸摸它,可又嫌它脏:“他没老婆没孩的,留哪儿都一样,让他在河呆着吧!”

    林森走,站在门:“少爷说的有理,那边应该留个人办事接应。”

    叶雪山转走到他的面前,仰脸去看他的伤;他垂去,肤能够受到叶雪山的呼。这很奇妙,因为叶雪山是她的儿,他们着同样的血。

    林森记得她也曾经温柔的善待过自己,他被人打得鼻青脸,她就向那青轻轻凉风,呵气如兰,正如此刻。

    很丽的开始,很糟糕的结束。那样一份不得见光的,对于她可能只是个寂寞时的消遣,对于自己,却是贯穿整个少年时代的梦魇。她真是不好对付的,一时恼了,一时笑了,他愿意为了她去死,可是她忽然想要改恶从善,就冷酷无的把他撵了去,并且从此再不见他。

    抬起面对了叶雪山,他语气淡然的问:“少爷吃早饭了吗?”

    叶雪山看过林森那混合了药粉的伤之后,已经没了:“吃是没吃,可也不饿。要是有粥,我就喝一碗。”

    林森听他这话,竟是要在自己这里吃饭的意思。一言不发的转走去厨房,林森开始淘米煮粥。

    23

    23、心有灵犀 ...

    林森作为一名单汉,家里缺盐少醋,难得开伙。找两只瓷大碗洗了又洗,他盛米粥晾在灶台上,然后便要门买几样熟小菜回来。叶雪山从后方撵上去,一把扯住他的衣袖:“你算了吧!破血的还跑什么?我又不饿,随便吃就行。”

    林森转过来说:“少爷,家里连咸菜都没有,就只喝粥?”

    叶雪山把他往院里拽:“就只喝粥,别的不要。”

    林森翻一包白糖,起一撮撒碗里,把粥拌得又烂又甜。如今正值午,太晒得地上洋洋的,叶雪山搬了椅坐在院,捧着大碗低喝粥。林森自己也喝了一碗,锅里还剩了一些,全倒来喂了大黄狗。

    一锅米粥填饱了院三个活的肚,两人一狗全了汗。叶雪山无无求的发着呆,觉此刻十分适合想些心事,可是想什么呢?他心里实在是没事。

    这个时候,林森忽然开:“少爷这么大了,该娶亲了。”

    叶雪山打了个小小的哈欠,然后不以为然的摇了摇:“娶个好的,倒也罢了;娶个坏的,甩都甩不脱。我还年轻,犯不上给自己枷锁。”

    林森不再说话,心里知他是一匹野,在外面玩还玩不过来呢,哪里需要家

    院越来越静,只有偶尔的风声掠过。叶雪山向后一靠,发现此此景似曾相识。在他很小的时候,家里也养过大黄狗,也有过林森。林森那年才十几岁,可是已经得很,像个成年小伙。叶雪山记得林森在娘那里总挨骂,挨了骂也笑嘻嘻的不恼;还记得林森时常抱着自己在院里来回走动着晒太——那时住的是一大四合院,院里有有草;林森走着走着,就把自己放在一把的大椅上。自己懒洋洋的在上面坐了许久,末了开始赖唧唧的哭泣,因为林森不见了,自己晒得周难受,汗顺着脖淌,前后背的衣裳都了。

    思及至此,叶雪山就要慨叹时光如,滔滔而逝,转间十几年过去了,自己活成了这个样,林森活成了那个样,娘呢,脆是死了。

    双手扶着膝盖站起来,叶雪山转向林森说:“我走了,你自己注意安全。晚上我要请金鹤亭吃饭,午如果有事找我,直接往吴公馆打电话就行。”

    林森早已熟悉他的行踪,他便不说,也能知。认认真真的答了一声,他走到门踢开拦路黄狗,叶雪山装着一肚粥,就此向外走了。

    叶雪山在吴公馆消磨了一个午。吴碧城的房放着几份英文报纸,他拿起最新的一份浏览一遍,只能勉看懂标题。新闻讲着国南北的大事,仿佛山东已经开战了。

    说起山东,自然也就要想起顾雄飞。叶雪山满心漠然,因为现在有了贺占江靠山,所以就觉得顾雄飞已经没什么大用,死了也行。顾雄飞没家眷,要是真见了阎王,北京的宅大概就归自己了。除了房屋,恐怕还有存款。军阀不分大小,没有穷的。他很冷静的算了笔账,认为顾雄飞手里至少得有个几十万,上百万也很正常。

    吴碧城见他对着报纸发呆,便走过来跟着瞄了一,然后问:“你在担心战争吗?是不是令兄上战场了?”

    叶雪山一:“是啊是啊,我正在惦念着他。”

    说完这话,他满怀厌恶的笑了,觉自己像是说了脏话,而且是奇脏无比,听得自己都不好意思了。

    在叶雪山和金鹤亭天酒地之时,顾雄飞盘坐在一铺大火炕上,一手拿着一支镀金钢笔,一手拿着一本糙信纸,正在犹豫要不要给叶雪山写一封信。

    他是位学院派的军人,在日本德国的大学里都学过军事,兼之天生的宇轩昂,简直堪称军人的标准形象。可是,他没真上过战场。

    自从随着段巡阅使到了山东,他便住在这座县城里面,也没有仗打,也没有事,永远都是待命的状态,想去济南玩玩,段巡阅使又决不许。

    于是顾雄飞无所事事,唯一的消遣便是晚上听一段山东大鼓。他的副官见他成天郁郁寡,以为他是想女人了,有心拉个条。然而当真找个大姑娘送过来了,他又不要,说是没那个心思。

    他的心思,就是想要偷偷回趟天津——不是逃兵,到天津住个一宿半天就回来,绝不会耽误了正事。

    把信纸垫在大上,他开始低写信。哪知刚刚写凌吾弟”四个字,笔尖就没了墨。他抬手轻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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