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小狼崽子 - 分卷阅读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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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陈之初已经隐约有了成熟男的气质,不过见过四十岁的陈之初后,慕玖只觉得前的陈之初还是有着大男孩的青涩。

    陈之初好看的眉微微上挑,“我听说过你。”这句话里面的听说可不是听慕帅说。

    慕玖听得陈之初话里的意思,没有否认,“我也听说过陈哥,”顿了顿,慕玖嘴边挂起戏谑的笑,“一的校草,还是品学兼优的学生会会。”慕玖话里的听说同样复杂的多,可以是听慕帅说,也可以是听慕玲玲说。

    慕帅听不懂两人暗藏的话语,这会得背后的衣服都被汗了一块,他抬手挡在额前遮住太,“我们屋再说,这么晒的太,要死哥了。”

    “去再说吧。”慕玖注意到朗朗的脑门也冒,拿纸巾给朗朗了汗,一边跟在慕帅后面了书店,里面空调的冷风朝几人扑来,慕帅没忍住发|

    随后几人朝着资料书那边走去,慕玖跟慕帅学期都是上一,两人挑的参考书都一样,而陈之初走到另一边的书架挑选考复习资料,明年夏天陈之初就要考,慕玲玲跟陈之初是同一届的,如没意外应该会像前世一样考上首都那边的学校。

    挑完参考书后,慕玖给朗朗挑选儿童书籍,能识字用的。已经八岁的朗朗还没上过学,识字不多。

    慕龙已经着手为朗朗选学校了,只是慕玖还担心着朗朗会抗拒去学校,要是朗朗不愿意,慕玖也不会勉,先在家教朗朗识字,等朗朗再大一,应该会愿意跟人。而且他觉得朗朗不是不会说话,而是不愿意开说话。

    朗朗一只手拉着慕玖衬衣的摆,睛好奇的四张望。慕玖注意到朗朗心似乎非常好,问朗朗,“朗朗喜什么书?”

    朗朗的视线在一排书上掠过,随即心又低落去,慕玖摸摸朗朗的脑袋,“不识字没关系,哥哥会教你的。”

    “对啊,小帅哥哥也会教你的。朗朗想不想上学读书?”

    朗朗难得的抬看了慕帅,指着慕帅后的一本书,慕帅激动的简直想手舞足蹈,朗朗终于肯理他了。

    慕帅拿朗朗指着的那本书,“朗朗喜这本吗?哥哥给你买。”

    几人挑挑选选,到了午饭时间才意犹未尽地抱着书本到前台结账。

    陈之初是自己开着托车过来的,几人结账时正好看到陈之初一跨,坐上托车,对慕玖两人挥了一手就发动托车,蹭的一飞远了。

    陈之初走后,慕帅低声跟慕玖说:“你可别在我面前提起我们今天见过陈之初,陈之初是她最讨厌的人,没有之一了。”

    慕玖心知肚明陈之初跟慕玲玲有过的往事,不过脸上还装不解的神,“玲玲跟陈哥不是同学吗?”

    慕帅也不理解的,一副心有余悸的样,说:“以前还听她经常提起陈之初,说他有多帅成绩多好,可是后来有一天我问她为什么好久没提过陈之初了,然后她发了好大脾气,可把我吓着了。”

    ”嗯,我知了。”慕玖没再问去,毕竟这时候陈之初跟慕玲玲还没开始往,慕帅知的也不多。

    前世慕玖从来没有在陈之初面前提起过慕玲玲,自然不知陈之初跟慕玲玲有过一段,直到十年后慕玲玲结婚时,慕玖才知陈之初心心念念的那人就是慕玲玲。

    慕玖很难想象,陈之初那样的人也会有求而不得的人,而且那人还是他的堂。只可惜一夜醉酒后,陈之初对慕玲玲的事绝不提,慕玖也不好意思挖人家伤心事,于是就没再过问。

    前世慕玲玲跟陈之初之间孰是孰非慕玖不了解,所以这辈他也不会刻意帮陈之初,两人的缘分是非常奇妙的,这辈陈之初能不能争取到慕玲玲,就看他自己的本事了。

    ☆、第10章 

    前世慕玖学得是金,毕业后直接了m国金投资企业,而陈之初是刚崭角的盘手,与慕玖的沉稳冷静不同,陈之初喜刺激,追求冒险格的注定了他不会平庸,慕玖回国后几年后,陈之初便在m国证券市场上打一片天地。

    00年市大崩溃后,几年时间市持续低迷,在今年市就开始上涨,煤炭形势已经大幅好转,尤其钢铁暴涨了几番,机会只有一次,从重生那天慕玖就开始盘算着几只票。

    国规定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才可以开立证券帐,慕玖也想过借别人份证开,只是在利益面前任何人的不值得信任,慕玖可以相信的只有慕龙一家,以及陈之初。

    要是慕玖老实代要买票,慕龙肯定是不会答应的,慕玲玲还不满十八岁,慕玖只能找陈之初帮忙,陈之初比慕玲玲要大两岁,他生日在六月份,已经满了十八周岁,前世十数年好友,慕玖相信陈之初的为人。

    晚上慕玖想一个人去找陈之初,可是朗朗一步不离慕玖,慕玖想甩开朗朗一个人去是不可能的了,牵着朗朗借说回自己那边睡,然后打车去了盛安街。

    盛安街在老城区那边,是a市最繁华的地带,直到05年后新城区兴建大型商业广场、文化公园、拉动不少人过去,盛安街才渐渐落寞来。

    陈之初的酒吧就在盛安街,前世慕玖的钱都被许家那些人讹去后,手上已经没有多少钱,再加上他跟卫嘉苼联系的事被发现,慕龙则直接断了他零用钱,手拮据的他只能找兼职

    但慕玖还没满十八岁,白天又要上课,找来找去都找不到适合的兼职,后来偶然发现这间酒吧,陈之初看到他带着朗朗找工作,还以为他们是孤儿,于是答应让他晚上6到11在酒吧兼职,一个月一千。

    慕玖就是这样跟陈之初认识的,当时陈之初还不知他跟慕玲玲是亲戚,半年后陈之初上了大学,酒吧也被他盘了去,两人就此断了联系,直到几年后在m国重逢。

    陈之初的酒吧位置有偏,不过生意很好,门挂着一个木制的招牌,上面围了一圈红红绿绿的霓虹灯,清楚可见“歆暮”二字。

    酒吧没有喧嚣吵闹的重音乐,只有稀稀疏疏的几个顾客在小声闲谈,现在才6左右,酒吧刚店不久,里面的客人不多。酒吧大约一百平米大小,分隔成几块,正对着大门的是一个小小的舞台,一个发染成栗的青年正在摆着麦克风,而舞台左边是吧台,吧台前放置一排的脚凳,一个穿制服的男两手抛着摇酒,动作熟练单调没有多余的式。

    慕玖刚酒吧就引起旁人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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