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虫女配逆袭记 - 分卷阅读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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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默璃站起来,把卧室的门锁上,开始接收剧

    这是一个网文的世界,暮歌,是一名好看的大学生,她甚至都不知自己的书龄到底多少年了,虽然是一个女孩,但是却偏男孩看的那血玄幻的。

    尤其是钟网文界大神倾城的,每一本,她都一字一句,认认真真的看了去,为故事里的人喜,为故事里的人悲。

    慢慢的,她开始对写这些气回,唯神奇的的作者倾城兴趣。

    为了与倾城的关系更近一些,她把所有打工赚来的钱都打赏给了倾城,几乎倾城的每一本书,暮歌都是盟主之一。

    终于,暮歌混了倾城的盟主群,开始和倾城的那些土豪级书迷们有了联系。

    倾城也在盟主群里,但是却很少发言,更不要说,倾城的盟主几乎不间断的在增加,他又怎么会在意暮歌这个突然现的盟主。

    无奈之,暮歌大着胆,偷偷的通过倾城盟申请加倾城为好友,但是,显示的却是拒绝任何人加为好友,暮歌微微有些丧气。

    倾城盟主群里的女书迷并不少,倾城虽然是写男生玄幻的,但是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动人心魄,极尽缠绵。

    与暮歌有一样想法的人并不少,但是由于倾城大神的神鬼没,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特,除了那些元老级别的,跟着倾城从最开始一路走来的人能够联系的倾城大神,其他人,本就是妄想,更不要说暮歌这后来现的小女生了。

    群里面定期的都有新人的爆照活动,而暮歌为群里的一份也不会去挑战这个规则。

    于是,暮歌很是识相的把自己最新的照片传来上去。

    一发,随意的披在肩上,斜斜薄薄的刘海适的刚好从上划过,的睫,忽闪忽闪,清澈如睛仿佛会说话,小巧的鼻度适掌大的小脸,一件白的连衣裙,帆布鞋,没有任何的修饰,但穿在上却丝毫没有觉到平凡。

    是的,暮歌的并不难看,甚至可以说颜值还是的。

    这次的爆照事件让暮歌多了一个称号,萌妹,或者也有人开玩笑的称呼暮歌为女神。

    暮歌抱着侥幸,万一倾城不小心或者是正好就看到了呢,万一就对她有印象了呢。

    趁着这次的活动,暮歌偷偷的问群理员有没有倾城大神的照片,但是却被拒绝了。

    暮歌的宿舍里同样有一个看的舍友,但是跟暮歌的平凡的家境不同的是,她的舍友吴煜,是个名副其实的富二代。

    平日里看着为人豪,不拘小节,友广泛人缘极好。但是,由于暮歌并不是很说话,所以跟吴煜的关系并不是很亲密。

    甚至,在吴煜看来,暮歌这是看不起她。

    当然,吴煜的相也是极为艳丽的,跟暮歌的素气,安静不同。吴煜是个像火一样的女,不仅是格,相也是极为火期的霸占着大学里的校榜榜首。

    鬼般惹火的材,一大波浪卷发发耀的光芒,笔直修的大经常穿着一条不同颜,不同质地的短裙,显材的完妖娆。

    敢敢恨,拿得起,放得。当然,男朋友也换的是极为勤快。

    但是,不怎样,毕竟是一个宿舍的,所以面上的还是能够过去的。(。)

    ☆、第一百五十一章大神,请留步(二)

    (二)

    不暮歌怎么想,在吴煜看来,暮歌就是在跟她不断的作对。

    在大学校园里,吴煜和暮歌的名声是两个极端,一个火辣,极尽妖娆,一个冷漠安静,不近人。但是,最大的相同是,两个人的颜值都很

    可以说,在黑吴煜的人,也就总是在拿暮歌对比。所以,慢慢的,在吴煜心里,暮歌这个人就不是什么好形象了。

    当然,最了解女人是还是女人,比女人还要了解女人的就是女敌人。

    在吴煜心里,她跟暮歌两个人就是不能共存的敌人。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所以,暮歌这段时间的反常,吴煜怎么可能看不来呢。

    旁敲侧击之,终于知这个平日里总是对待什么都无动于衷的乖乖女,竟然喜上了一个写网文的,还是从来没有见过面的人。

    对于倾城这个网文界首屈一指的至神,吴煜以前是有所耳闻的,甚至也扫过几他写的,但是,本没有把这么一个人放在心上,再厉害不也是个写网文的吗?

    再说了,吴煜心里这写的大神都是胡拉碴,不修边幅,宅的不能再宅的宅男,实在的不对她的胃

    不过,现在嘛,既然暮歌都对这么一个人兴趣了,她还是勉为其难的去看看吧。

    由于倾城过于神秘,低调,网上本没有他的任何一张照片,无奈之,吴煜开始雇佣私家侦探去查倾城这个人。

    有钱能使鬼推磨,不过三天的时间,倾城的资料就放在了吴煜手里。

    书香门第,父母都是大学教授,而他本人也是A大刚毕业两届的学,这资料真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不过,照片上的那个人,真是惊为天人,一了吴煜的

    一双温柔得似乎要滴来的澄澈眸钳在一张完俊逸的脸上,细碎的短发,光洁的额密而纤的睫上,一件再是裁剪简单不过的白衬衫,在午后的陽光,无时不贵淡雅的气质,合他颀纤细的材。

    一,吴煜便断定了这是一个外冷,温柔如,澄澈净的男

    或许吴煜之前还只是抱着杀杀暮歌的势气才对倾城兴趣,不过,在看到倾城的照片时,吴煜就告诉自己,这个男人她要定了。与其留给暮歌,不如她先试试。

    好不容易碰到这么一个极品,简直是比她以往往的任何一个男人都要好看,如果无动于衷,恐怕天理难容。

    吴煜的第一步,仍旧是和暮歌走的是一样的步骤,打赏,并且粉丝位置绝对是第一名,远远领先于以前的跟着倾城一路走来的粉丝。

    不是说倾城的粉丝里没有比吴煜土豪的,只不过吴煜志不在此,需要一鸣惊人,所以投也就不免多了些。

    整个网站都知了倾城又有了这么一个绝对绝对土豪级的粉丝,吴煜群,直接被授予了理员的位置。

    当然,倾城仍旧是没有现,就好似他本不在意这粉丝多一个还是少一个的事

    每天固定的更新,就连作者的话每天都是空白一片,冷范儿端的是足足的。

    不过,吴煜可没有在意倾城暂时的冷淡,她万过,还没有失手的时候,她就不信自己还拿不一个小小的网文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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