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见过,我没理由会不记得。”
“林先生不记得很正常。一周前,我们在星克……”
凌安修还没说话,林思远就站了起来,握住凌安修的手,“原来是你!抱歉,因为你上次了墨镜,而且也没有穿西装,所以……”他在星
克被凌安修
引的主要原因是凌安修
上的男人味。他见多了
材妖娆,面容
致的男孩,反而很想试试有着
壮肌
的成熟男人。凌安修无疑相当符合这个形象。
“林先生上次和我说你还缺个助理。”
林思远笑:“你来得刚好。一批通过初选的求职者
上就要
行笔试。虽然我很想直接把你留在
边,但公司的规定也不能不遵守。”
“我理解。不过,我还是希望林先生给我开个后门。”
“请说。”
“能不能不看我的简历,只看笔试和面试的表现?”
林思远站了起来,有意无意地碰了碰凌安修的腰,“请吧,我让我的秘书带你去行笔试的会议室。”
林氏集团是个大企业,前来求职的人自然不少。不过通过初选,只留了二十个人
行笔试。凌安修到达会议室的时候,笔试已经
行了十分钟。凌安修不顾别人的侧目,找了个位置坐
,接过工作人员递来的考卷,开始答题。
凌安修本人也参加过不少笔试,成绩从来就不会很突。但是,他现在几乎是看完题目就能轻而易举地想
答案,而且有十足的把握。这挂开得真他妈
!只可惜,任务一结束,技能要被系统回收。
凌安修在系统的帮助,轻轻松松地完成了考试。工作人员告诉他,他将在一个礼拜之
被告知笔试的结果,如果笔试通过,就能立即
行面试。凌安修估计了一
,他要开始正式在林氏工作,大概还是需要半个月的时间。
从林氏来,凌安修打车去了不远
的住宅区。这些天,他一直在找房
,好不容易找到个符合他要求的公寓,便迫不及待地来看房
。肖城说给他一个星期从他公寓里搬走,今天刚好是第七天,肖城虽然没有联系他,为了不被肖城扫地
门,他必须赶
搬
去才行。
凌安修知他肯定能
林氏,便挑了一个离那不远的公寓。公寓两室一厅,虽然小了
,一个单
汉住还是绰绰有余的。他立刻和房东签订了合约,打算立刻搬过来。
忙了一天,凌安修回到公寓的时候早已累得疲力尽,一想到待会还要回去收拾东西,他整个人就不好了。
正当他在心里第N次诅咒肖城时,突然看到公寓门坐着一个人。这个人,
材瘦小,白发苍苍,满脸皱纹,衣服破旧。她是……
“妈?”
凌母听见凌安修的声音,立刻站了起来,可由于得太久,
有些麻,差
摔倒。凌安修立刻上前搀扶,“妈,你怎么来了?”
“你已经三个月没打电话回家了,妈担心你啊。”
凌安修一愣,好像是有这么回事。自从知肖城要结婚后,“他”几乎整天浑浑噩噩,连每周一次打回家的例行电话都被抛在脑后。
“妈,先来再说。”
凌安修扶着凌母走到客厅,开了灯,凌母这才看清楚了自己的儿。
“小修,你……你这是……”凌母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睛——面前这个西装革履,一表人才的男人真的是她的儿
?
凌安修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小平,“我找了个工作,必须要穿这个。”
“哦,好,好。”凌母连连,笑得合不拢嘴,“小修真是越来越有
息了。对了,肖城呢?”
“呃……他,他差去了。”
“那孩还好吧?”
凌安修“哼”了一声,“您放心,他好得很。”
“那就好,那就好……还有,我给你们带了很多家里的特产。”凌母说着,就要去翻她背来的蛇袋。
凌安修连忙阻止,“妈,从家里坐车来也要几个小时呢,您也累了,先去休息吧。”
凌安修伺候完老人上床后,坐在客厅,思考着现在该怎么办。
肖城虽然瞧不起乡穷人家,以前却经常被凌安修拉去他家。在那个时代的小县城里,当小三的女人永远是被所有人唾弃的对象。肖城
得一副少爷样,对人又
理不理,和他妈遭受了无数冷
。但凌家一家人却从来没有歧视过他,凌母甚至很喜
肖城,每次肖城来,都要
一堆好吃的,把凌安修羡慕得要死。凌母总是乐呵呵地说:“肖城这孩
以后一定有
息。”
结果,真的被凌母说了。肖城上了名校没多久,就被肖家接了回去,当
继承人来培养。当初跟着肖城来港城的凌安修成了每个人羡慕嫉妒的对象。凌母不是第一次来港城,上次她来的时候,凌安修还没和肖城闹成这样,两人把老人接到公寓里,肖城甚至请了一天假开车带凌母四
游玩。那个时候,凌安修告诉她,公寓是肖城的,他只是借住,但是还是
了房租。凌母直夸肖城是个好孩
,她不知
凌安修
的房租到底是什么。
如果让凌母知他现在和肖城闹翻了,肯定会问为什么,那自己还真不知
怎么回答。总不可能说自己现在在和肖城闹分手吧。
凌安修纠结了半天,还是拿起手机,找到肖城的电话,拨了过去。
“说。”肖城的声音很不耐烦。
凌安修一
气,“你能不能让我在公寓里再多住几天?”
“不能。”
凌安修压低声音,“可是,我妈来了。你知的,她一直以为我们是好朋友。”
“……阿姨来了?”
“嗯,肖城,看在我妈以前每次都给你红烧
的份上……”
“知了。”
凌安修松了一气,刚想
谢,电话就挂断了。
☆、渣攻⒈号
由于凌母的到来,凌安修终于摆脱了餐餐吃外卖的生活。当他洗漱完毕,来到餐厅,迎接他的是冒着气的瘦
粥,刚炸好的油条,还有凌母从老家带来的咸菜。
凌安修好久没有吃到这么传统的早餐,相比于甜腻了的面包,他显然更好这,一
气喝了三大碗粥。凌母坐在旁边,笑眯眯地看着他,说:“肖城那孩
啥时候回来啊?我记得他呀,最喜
吃我炸的油条了。”
凌安修脑补了一肖城穿西装,打领带,面无表
吃油条的样
,不禁一阵恶寒。
可是凌母依旧沉浸了对两人青少年时期的回忆,“你说说,那孩
也真奇怪,家里明明有那么多好吃的,偏偏
吃我
的东西,”凌母有几分得意地说,“像炸油条、烤地瓜……对了,每次他来咱家,我都
红烧
,你小时候还为这个生气呢……”
凌安修受不了了,“啪”地一声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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