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 从无限世界回来后怎么都开始攻略我_墨染云舒【完结+番外】 -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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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默微微阖上,手指不自觉摸上了左耳的黑耳钉,脑里想着刚才那个人。



    那人看上去很特别,倒不是说对方的外表,虽然对方得的确好看,甚至比得上电视里那些明星,但莫默并不是一个在乎别人外表的人,他更在意的是那个人的灵魂。



    没错,灵魂。



    莫默能够受到别人的灵魂。



    灵魂这东西,普通人的基本都差不多,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莫默在来到这里后倒是发现哥谭这地方的灵魂也大多是灰暗透着麻木的,而且还有好多被消极与恶念占据。



    但刚刚那个人……



    说真的,莫默已经好久没见到过这样的灵魂了,有些温过了,还透着活力与生命力的觉,倒是让他一向没什么起伏的绪微微波动了一,虽然很短暂,但也足够少见了。



    莫默闭安静了一会儿,半晌,他起又一次绕过吧台来到了店门。



    他把牌拿店里,关上店门挂上了歇业的牌。



    他的确没对提姆说谎,提姆是他今天第二十位客人,而他每天也只卖二十杯咖啡。



    也不是想搞饥饿营销之类的路,只是选择开咖啡店本也只是闲暇无聊找事,倒也没必要投太多力。



    莫默给店门加上锁后便离开了这里。



    午,等提姆终于加班加理完那一大摞文件坐上返回韦恩宅的汽车,路过午那家咖啡店的时候,提姆意识往那边看了一,店铺果然已经关门了。



    他脑海里又一次浮现起青年的影,他突然想起来午在咖啡店和青年聊了那么多句话,结果居然连青年的名字都没有问。



    提姆不由扶了扶额,果然还是最近实在太忙了啊,忙得他最近本没时间睡觉,脑都比平时迟钝得多。



    不过倒也无所谓,那家咖啡店的咖啡不错的,他之后应该还会再去光顾的,就是希望老板每天的咖啡不要那么快就卖完关门就是了。



    这边已经关上店门的莫默走在回去的路上,随着他越走越远,周边商业街闹的街逐渐被有些破败荒凉的景象所取代。



    莫默脚步不停,拐一个更加破败的巷一路向。



    如果说刚刚他所的商业区是哥谭最繁荣发达的地方,那现在所的地方就是哥谭最肮脏破败的角落。



    他的脚步最终停在了一栋房前。单从外观上看,前的房显得很是破败,斑驳的墙,爬满锈迹的栏杆,一有动静就簌簌落的灰。净整洁的莫默与前的房屋显得如此的格格不。



    莫默神未动,抬脚踏上了楼梯。脚与台阶接的瞬间,脚发不堪重负般的咯吱声。



    他垂眸淡淡瞥了,再沿着狭窄的金属楼向上走的时候就再没发过这样的声响了。



    来到门前,青年推开门走了去,门甚至都是没有锁的。



    走房间,房间里很空旷,甚至连床都没有,只有一张破旧的桌,一把木椅,以及一张单人沙发。



    屋依旧走的风,不过好歹是被收拾得很净。



    莫默仰躺了那张不大的单人沙发里,闭上,他前仿佛又看到了那副画面,天空裂大的隙,地上全都是鲜血与残肢断臂,耳边充斥着各凄厉的哀嚎声与尖叫。



    他的手指无意识地动了一,指尖在沙发有些糙的布料上蹭过,让他的思绪也回到了现实。



    他抬手了有些胀痛的额角,脑里充斥着那样地狱般的景象,但他却觉不到自己绪上的任何波动。



    片刻后,青年睁开,低看着自己的手指,神有些空茫,思维不知飘向了何。



    他的确是这个世界的人,至少在他十二岁前都是在这个世界大的,他不知自己的父母是谁,从记事起就呆在院里,不过那时候他待的地方不是哥谭,而是东方的那片大陆。



    从青年的面容很容易看他是混血,他当时猜测他的母亲大概就是那片大陆的人,不过到底是生是死就不清楚了,当时的他没能力确认,现在的他也没兴趣寻找。



    十二岁那年,他突然被带去了另一个世界,这打破了他前十二年的平静人生。



    那个世界是由一个个恐怖副本构成的,它从各个世界找人,把他们随机投放这些副本之,副本通关即一个更难度的副本,副本失败即死亡。



    在莫默十六岁那年成为了那个世界综合实力排行第一的人,又了两年终于到达了最终副本,在即将通关的那一刻,他用通关副本后所获得的全力量破坏了那个副本,揪了那个世界的心并摧毁了它。



    自此,副本破碎,世界崩塌,副本所有幸存的人都回到了他们最初的世界。



    他起,走到那张空的桌前。上面放着一沓报纸,最新的日期是两天前。条是“韦恩集团为哥谭建设再次捐款一百万”,图是哥谭甜心布鲁斯·韦恩那张英俊的脸。



    他的指尖划过报纸边缘,目光投向窗外哥谭开始暗去的天。



    一个星期的时间已经足够他了解这个世界和他所地方的基本况了。



    作者有话说:



    忽然发现自己当作者的好我的xp:发,混血,泪痣,病人我的主角:发,混血,泪痣,病人(病但)设定完忽然想起他还有一条设定是蝙蝠崽决定了,再赐予他一双哥谭蓝玫瑰的睛但是作者还是个白控……啊,那就让主角变之后变成白发人叭喜的宝宝多多收藏哦



    



    夜的哥谭无疑是危险的,当最后一丝光落帷幕,闪烁的霓虹灯光照不亮哥谭的天,黑暗的街上,藏在暗的老鼠们开始蠢蠢动。



    很多人将哥谭当罪恶的代名词,大家都说这里是普通人的地狱,犯罪者的天堂,而在这其又以哥谭的东区最为典型。



    东区作为哥谭最不发达的地区之一,这里几乎可以说是哥谭最底层人的聚集地。



    贫穷会不断腐蚀他们的理智,滋他们的疯狂,毕竟在生存的天平上,一块面包的重量足以让所有德的砝码都显得轻浮。



    因此,暴力与犯罪在这片区域泛滥,暴力生暴力,犯罪喂养犯罪,这片区域就此成为哥谭夜晚最混的地方。



    



    莱拉把手机落酒吧了。



    这理由简直是糟糕透了,但莱拉在电话那哭得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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