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小货郎,养家宠夫郎/盛世小货郎 - 第110章 渔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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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村

    常霄独自启程了。

    蒲县和津县之间相距不算太远,过了蒲县,官也皆是畅通的。

    为了早去早回,路上少生事端,常霄脆把驴车也留在了蒲县,转而去车行赁了代步。

    骑骡不比骑,难度要低上许多,而且比起,骡大都没什么脾气,让走就走,让停就停。

    有了骡,在路上走个两日就差不多了。

    坐惯了驴车,一朝视线抬,只觉得心都跟着畅快。

    别看常霄才不差,为着卖货什么漂亮话都擅说,绝不是寡言的,但实际闲暇时候,也不喜往人堆里凑。

    过去大半月里皆跟着商队来往,同吃同住,如今久违地独,很快品几分别样的趣味。

    由于是单独赶路,他没再借宿乡间,连着两夜都宁肯绕路,就近去了镇上的客舍投宿,即便是最便宜的房,好歹不用跟人挤大通铺,能随意伸展开手脚睡个踏实好觉。

    当有个小镇名金光镇,据说是附近有个金矿,不单是镇上几乎家家都有人在矿上工,还有不少朝廷自外地征调来的矿丁拖家带在此落,以至于金光镇乍看之十分繁华,比起县城也不差什么。

    奈何灾来时冲垮了一矿井,死了不少人,以至于常霄走在街上,竟是发现好些人家都悬着白布。

    如今他对“天灾人祸”四个字已是有了更的认知,不说现代安稳便捷的生活,就算是穿越后睁便在寨村,实则细想来也是个平静祥和的地方。

    假使有一日,三县经受的灾殃落在了莘县……

    细想来,“未雨绸缪”绝非人人能到,唯一的法,恐怕只有努力让家底殷实些,不至于遭了回损失就一蹶不振罢了。

    说来说去,还是赚钱为上。

    当夜,他宿在金光镇的客舍,选择这间客舍的原因是里外瞧着新一些,又看了客房,算是净,唯独没想到端上来的吃难吃得很,问了才知原来的厨村里遭灾,请了假回老家探望爹娘,这几日是客栈雇的一使夫郎代为掌勺。

    常霄不过了一碗馎饦罢了,愣是给煮的烂糊糊的,盐也放得太多,着实难以咽。

    他本想去吃一顿,又念及随行李搁在客栈不安全,便掏一把钱给小二,打发他门买份吃回来。

    “附近可有卖馄饨的?要是有,你叫上一个大碗的,再两个胡饼。”

    小二应:“附近正有家卖馄饨的,开了七八年了,滋味怪好。”

    常霄饿得前心贴后背,只要不是方才的馎饦,让他吃什么都成,当即就让小二赶去。

    正在这时,客舍大堂里另还有个受了临时厨“荼毒”的汉,闻言也凑上来:“小二哥,既如此,你也顺路帮我带一份,和这位兄台一样就成。”

    跑也是能赚几个钱的,小二乐得这活,很快小跑着离开,而常霄也和边的汉顺势聊起来。

    几句寒暄后方知,对方也是行商,不过是南边来的,官话带着显而易见的音。

    “在姓谷,名同乐,敢问兄台尊姓?”

    常霄客气地自报了家门。

    既是同行,能说的就多了,很快常霄就知晓,这谷同乐是个专贩南北货的商人,此番落单的原因和常霄差不离。

    “原也是跟着相熟的几人一的,走到京东府了货就该返程,怎料月前听说这边遭了灾,运河都断航了,同行的几人遂停在了宜州,独我继续北上。”

    巧的是,他也是冲着海产货而来,为此要去津县。

    常霄听到这里,不由起了意,问谷同乐自己可否能同行。

    在海产货一事上,尤驰并不曾涉猎,但常霄自认有前世的见识在,不至于被人轻易糊了去。

    可是光归光,没有门路照样是难。

    “不怕谷兄笑话,我这么大还是一回莘县,这回旁人都不愿东行,独我持要来,拿货经营都还在其次,要是想见识。”

    两人并非是同乡,哪怕了一样的货,离了津县便是大青天各走一边,并不会互相妨碍,谷同乐也乐意多个人同行。

    他对常霄说,自己多是直接乡收货,有相熟的渔家。

    “他们年年都会挑最上等的货留给我们,只是这回来的人少了,还正愁我一人买不得那么多,若是常兄能一,我也不算不负了村里人对我多年的信任。”

    就是不知此次灾,谷同乐所说的渔村受灾厉不厉害。

    “津县的海货有名气,今年遭此一劫,运往外县后价钱也见涨,要我说,咱们来的正是时候。”

    常霄又问谷同乐的籍贯,得知对方淮南。

    只可惜两人相遇得晚了些,谷同乐带来的南货已是都手了,那边的茶叶、丝绢和瓷同样是远近闻名。

    小二送回两份馄饨并六个胡饼,外加两碟小菜。

    常霄与谷同乐聊得投机,又让这小二打了一角酒来吃。

    吃罢各自回房安歇,约定第二天一早同行发。

    ——

    在津县的第一顿饭,常霄久违地吃到了海鲜。

    只见桌上共是四菜:紫苏鱼、炒蛤蜊、虾、海味羹。

    临海的地方用的都是新鲜材,自有一番本味的鲜,常霄的不知多久没尝到这等鲜味了,乃至生些恍如隔世之

    转念一想,可不是隔世了么。

    上辈他吃过的端宴席不知凡几,那些个动辄上千块的龙虾参鲍,远不及面前一枚小小的蛤蜊。

    谷同乐有些意外:“生于陆的大多吃不惯海味,不想你倒是个会吃的。”

    常霄笑言:“我这人嘴壮,从不在吃上挑拣。”

    “那敢好,你这般的远门也不怕不服土。”

    话题很快转向各地,一餐吃罢,碗盘皆空。

    于城客舍过了一夜,就到了乡的时候。

    他们已提前打听了哪个方向的村庄遭灾最是严重,得知谷同乐要去的地方不在其,姑且松了气。

    两人骑着骡开路,又还雇了一辆驴车随行,方便拉货。

    走了差不多两个时辰,常霄隐约能嗅见风送来的海咸腥味。

    “前面就是海了?”

    谷同乐同样动了动鼻,面怀念:“对,一炷香差不多就到了。”

    不过这里昨日早晨过一场雨,现在路上还有些泥泞,不然他们会到的更早。

    常霄听罢这话,只恨骑的不是骏,没法即至。

    这个时代最东端的大海是什么模样,他当真是心向往之。

    ……

    事实证明,海就是海,无论古时还是现代,无论这方天地还是那方时空。

    辽阔的碧蓝一望无际,泥滩上零星走动着些赶海的本地渔民,仿佛亘古不曾改变。

    “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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