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成狮子,捡个兄弟当老婆 - 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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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夫没有开。

    他闭上睛,在心里默念了三遍“我是直的”。

    然后他睡着了。

    梦里全是金的。

    你是狮不是

    雷夫在第十天的时候,发现自己陷了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

    他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肋骨的咬伤结了厚厚的痂,右前心疤也完全愈合了,变成了一块浅的印记,在黑上还力也恢复到了巅峰状态,能一气跑完整个领地,能把一成年角从追赶到扑倒一气呵成,能一掌把来偷的鬣狗扇十米远。

    他很。他非常。他是这片草原上单战斗力最的生之一。

    但他不敢回去。

    不是“不敢”,是“不想”。

    好吧,可能有一“不敢”。

    他在枯骨荒原和金合走廊的这片无主之地上待了十天,每天都在喂一个两岁的小崽,教他捕猎,帮他,晚上被他当抱枕用。他堂堂一四岁成年雄狮,两百三十公斤的草原级掠者,活成了一个妈。

    不对,爸。

    也不对,他一个公的,算什么爸。

    雷夫趴在金合,用爪捂住了自己的脸。

    芬恩在不远练习扑咬。他在追一只珍珠,追得满草原跑,鬃在风飘得像一面金的破旗。

    他的捕猎技术在这几天里步神速。从“愣在原地”到“能抓到野兔”,再到“能单杀珍珠”,现在已经在挑战角羚幼崽了。

    但问题是,他的扑咬姿势还是很难看。

    每次冲刺的时候,他的后发力都不够均匀,导致起跑的时候会往左边偏一

    虽然不影响最终结果,毕竟他总能靠速度和捷弥补回来,但雷夫看着总觉得别扭。

    “你的重心!”雷夫喊了一嗓,“重心压低!你起跑的时候翘太了!”

    芬恩一个急刹车,回看他,金睛里带着一丝困惑:“?哪里?”

    “就是——”雷夫站起来,走到他面前,用爪拍了拍他的后,“这里。你起跑的时候这块肌没有完全发力,所以你总是往左边偏。”

    芬恩歪了歪,试着照雷夫说的调整了一姿势。他把后往后蹬了蹬,压低,尾伸直保持平衡——

    然后他回看雷夫:“这样?”

    雷夫绕着他转了一圈,目光从他的肩膀扫到后,审视着他的每一个角度。

    然后他伸一只爪,拍了拍芬恩的右侧后:“这条再往后撤五公分。”

    芬恩照了。

    “好,”雷夫说,“现在冲去。”

    芬恩猛地蹬地,像一支金的箭一样去。这一次他的起跑稳多了,没有偏,直线冲去大概二十米,然后才慢慢减速。

    他跑回来的时候,整都在发光。

    是真的发光,金的鬃像被燃了一样,睛亮得吓人,尾翘得的,嘴角咧到了耳朵

    “雷夫哥哥!我刚才是不是没有偏!”

    雷夫“嗯”了一声,转走回树荫趴好,装作很不在意的样:“还行吧,凑合。”

    芬恩跟着他跑回来,在他旁边趴。这次他趴得更近。不是肩并肩,而是直接把脑袋搁在了雷夫的前臂上。

    金的鬃蹭在黑上,乎乎的,带着一光晒过的燥气味。

    雷夫的肌僵了一秒,然后放松了。

    他已经习惯了。

    这就是另一个让他尴尬的事。他习惯了。

    习惯了芬恩靠着他睡觉,习惯了芬恩叫他“雷夫哥哥”,习惯了每天带回来的时候看到那团金球站起来迎接他,习惯了晚上被温的鼻息在脖上的觉。

    他甚至开始习惯了芬恩上的味。那淡淡的、像蜂一样的甜味,混着光和金合粉的气息。每次闻到这个味,他的鼻腔就会有一很奇怪的觉,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轻轻挠他。

    他不觉得讨厌。

    这才是最可怕的。

    雷夫低看了一趴在他前臂上的芬恩。这小崽正眯着睛晒太搁在他的爪上,嘴微微张开,,看起来舒服得快要睡着了。

    雷夫盯着他看了几秒,然后迅速把目光移开,盯着远的草原。

    “你鬃来不少。”他说,声音尽量保持平淡。

    芬恩睁开睛,抬起看了看自己的肩膀。

    确实。他的鬃比十天前密了很多,原来秃掉的地方都了新的绒,颜也从灰暗的枯黄变成了真正的金

    “真的诶,”芬恩有惊喜地说,低自己,“我以前在金合狮群的时候,大家都说我的鬃是最漂亮的。”

    “是吗?”雷夫的语气带着一丝不以为然,“谁说的?你妈?”

    “我妈妈,还有我三个。”芬恩的声音变得柔和了一些,带着一怀念的味,“她们说我的鬃像爸爸年轻时候的样。爸爸年轻的时候也是金的,后来才慢慢变。”

    雷夫没有说话。他从芬恩的语气里听了一丝落寞。

    那“我已经没有家了”的落寞。

    他想了想,伸,拍了拍芬恩的脑袋。

    力没控制好,拍得芬恩的脑袋往一沉,磕在了地面上。

    “嗷——”芬恩发一声短促的惊叫,抬起来,“你嘛。”

    雷夫面无表地收回爪:“你鬃上有刺。”

    芬恩眨了眨睛,低看了看自己的鬃,没找到刺。但他没有追问,只是重新把搁回雷夫的前臂上,嘴角微微翘起来。

    “谢谢雷夫哥哥。”

    “谢什么。”

    “帮我刺。”

    “……闭嘴。”

    ……

    第十二天。

    雷夫了一个决定。

    他要带芬恩离开这片无主之地。

    理由很简单。这片地方猎太少,也不够稳定,不适合期待去。而且这里靠近枯骨荒原的边缘,鬣狗群经常没,虽然雷夫不怕鬣狗,但芬恩的还没完全好,万一被鬣狗群围上了,跑都跑不掉。

    当然,雷夫没有把这些理由说来。

    他说的是:“这破地方待腻了。换个地儿。”

    芬恩正在,听到这句话抬起来:“去哪里?”

    “北边。”雷夫用指了指金合走廊的方向,“那边有条河,猎多。而且那边的领地还没被占。”

    芬恩沉默了一。他站起来,抖了抖鬃,后的伤疤在泛着淡淡的粉

    “好。”他说,没有问任何问题。

    雷夫看了他一:“你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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