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王权 - 第751章 鸳鸯阵and复合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鸳鸯阵and复合弓

    “杀!杀!杀!”

    终于。

    大军推到了血腥地、菲顿诸城、因萨帝国接壤的拐角

    埃里克一方,率领着2万哥布林,1万狼人,2千鹰人,2万王都军俘虏,1万雄鹰军。再加上从血腥地上收拢的贼和新兵,共计六万余人。

    而因萨帝国则由加布德昆公爵率领十万余因萨士卒,对垒在边境

    双方挑了个风和日丽的天气,在野外展开了一场激烈大战。

    自从获悉了埃里克一刀斩灭朱珂金的战报后,加布德昆公爵便死活不同意阵前斗将一事。只愿意开展大战,决一胜负。

    加布德昆为公爵,实力虽低只有四阶,但埃里克也没办法越过十万大军斩首对方。

    首先这就不符合米德尔斯大陆的传统。

    其次加布德昆边,自然也有专人保护,那些扈从,未必没有五阶的实力。保不齐六阶都是有的。

    埃里克若是冒然孤军,说不得自己反倒要形神俱灭。

    在米德尔斯大陆,战争的胜负往往由士卒们决定。由底层人相互厮杀而分。双方主帅是轻易不会犯险的。

    尤其当主帅还是贵族的时候。

    所谓贵族,那就是一个個小国王。类似于“御驾亲征”的效果。埃里克怎么说也是男爵,自然要遵守这份传统。

    故而别说加布德昆边有护卫,即便没有,埃里克也只能是着急,拿对方没什么法

    这条不成文的规矩,看似在局势对自己有利时化为桎梏。可所谓风转,谁能保证自己一辈风得意呢?

    万一将来他的儿托尔陷了劣势,会不会就因今日他埃里克遵守了规矩,因萨俘虏了托尔后也会留其一命呢?

    所以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说来说去还是那条亘古不变的铁律——在米德尔斯大陆,只有贵族才算人。

    双方大军对撞的瞬间,死亡就像瘟疫般瞬间蔓延开来。

    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毫无反抗之力便化为乌有。消失的净净。蒸发的就像是他们从没有来到过这人世间一样。

    若是还有亲人家眷在世的话,或许还有人会为他们哭嚎两嗓。

    若没有的话,那就真化为一滩血泥,尘归尘土归土了。

    从生至死,连一抔黄土都没得盖。

    埃里克这边,摆在最前面的,自然是智力低,实力较弱的绿老鼠哥布林和血腥地的贼。第二层就是狼人加王都俘虏军混编。第三层,则又是一层壮的哥布林。第四层则又是五千狼人。最后,才是真正的雄鹰军。

    既作为压阵,也作为督军。

    将哥布林摆在最前面当炮灰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此次征,家主虽未明言,但埃里克却明白,消耗领地的兽人大军也是一项暗线任务。谁让领地的兽人实在太多了呢。再一个,这一次埃里克摆的军阵,名为鸳鸯阵。

    智力低的哥布林与本来不及参与训练的贼,完全无法胜任这项艰的任务。

    所谓鸳鸯阵,以十二人为一组。

    设队一名,盾牌兵两名。狼筅兵两名。枪兵四名。两名镗耙手。居的是一名弓兵。

    镜像分为两伍,分顾左右。

    其两名盾牌兵在前,主先锋防御。

    后跟着拿着令旗的队。主指挥枢。

    两侧则是各端着一柄宛若圣诞树般的名为“狼筅”武的士卒。名为狼筅兵。左右各一個,主控场阻敌。

    再之后是四名手持索黑之刃的枪兵。主杀伐收割。

    阵尾设置两名镗耙兵。主支援策应。所谓镗耙,就是三叉戟。

    所谓支援策应,就是一方面要防御来自于后的敌人反扑。一方面要收割没有死透的敌军。若阵枪兵战死,则立刻转化为枪兵。若阵弓手战死,则立刻转化为弓手。若盾牌兵战死,则立刻转化为盾牌兵。

    阵位置,除指挥队外,后则跟着一個弓兵。主远程杀。

    故鸳鸯阵,共十二人。

    军阵这东西,不是说越完善越好。而是要综合全方面的考虑。

    比如要考虑机动。追敌时的速度和效率。

    比如要考虑冲锋时的一致。不能说一冲锋就自阵脚了?

    比如要考虑变阵的灵活。一個好的军阵,自当有龙蛇之变,以应对战场上千变万化的瞬息局势。

    这军阵,每增加一个人,所需要付的训练时间和需要记住的令旗语那都是成倍增的。

    换句话说,一個12人的军阵,可能需要训练7個月就可以到令行禁止。合密切,默契无间。

    可如果这个军阵变成了13人,或许需要1年多才能到这样的地步。

    这,就是最大的区别。

    或许会有很多人心默默在想,為什么不在阵央多增加几名弓兵。以此来增加杀敌的效率。為什么不在阵前多安排一名盾牌手。以此来增加冲锋的威势!

    可是伱要记住,伱绝不会比这些要亲上阵杀敌卖命的人多考虑到任何一丝的细节。

    “!前!”

    瓦尔领,由于吃的多而被家里人嫌弃,后被托尔看挑选为亲兵,15岁便跟随雄鹰军远征兽人帝国,又独自在兽人帝国血石领守数年,今年只有22岁却已升任队的亨利神冷峻的大声喝

    之前提到过,因萨帝国的主民族为盎格撒克族。基本上全都是海盗悍匪的后代。吃人、炼铜这恶习也是从因萨帝国传来的。否则血腥地都存在千年之久了,从来没吃过人。

    怎么朱珂金一来,碎颅就开始吃人了?

    这加黑的青,虽恶贯满盈,但得却是人大,人模狗样。个都很,骨架也很大。睛也不小。故而除了与兽人相比外,在人族的国度,盎格撒克族算是较为威猛的。

    这素质决定了他们天然的力气大。故而因萨士卒多用更为沉重的枪为主,而非刀。

    正所谓一寸一寸,与因萨士卒作战,往往还没近,便被枪戳死。

    而这,恰恰是鸳鸯阵诞生的由来。

    其狼筅兵手持的“狼筅”,是一個形似圣诞树的三角形武。上面细细的枝杈炸分,能够很好的大面积阻隔因萨士卒的可怕冲锋。再然后枪兵挨个阎王卯,一一戳死。

    达十二人组成的鸳鸯军阵已堪称“笨重”。故而并非没有缺陷,譬如狼筅兵。因武狼筅又又重,人族士兵哪怕是特兵,也往往不能久持久握。

    可这一,却被狼人完解决。

    所以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鸳鸯阵的狼筅兵绝大多数都是兽人。不是狼人就是力壮的哥布林。

    但这不是雄鹰军最可怕的杀手锏,更可怕的是,这些鸳鸯阵的雄鹰军基本都备了数颗纹符石。

 



ql请记住本站地址http://m.quanbl.com
【1】【2】【3】

添加书签

7.2日-文章不全,看不见下一页,看下说明-推荐谷歌浏览器

本站开启了加密功能,部分浏览器不显示第二页 请更换手机默认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