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看两厌 - 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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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你自找的。宋临略略一,拿起雪碧给自己倒了一杯就站起来大步走向沈昭。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大家又开始笑。这沈昭再拒绝是不行了——大家端着饮料蜂拥而上,最后沈昭了一肚的农夫山泉起走向包厢厕所。

    双人的雕大门不停开开合合,服务员不断地推着闪亮的餐车来上菜。可龙虾海参鲍鱼吃多了照样腻,菜上到四分之三,大家都有吃不动了。

    苏映梅朝服务员招招手,吩咐了她几句。没过一会又来了两个人,一个把包厢的灯调暗了一,一个把后墙上蒙着的黑布扯来——竟然是一面大的屏幕,旁边立着台商用卡拉ok机。真是吃饭娱乐两不耽误。

    几个格活泼的拿了麦就上去场。什么《最炫民族风》《海阔天空》溜溜地唱了一遍,气氛渐渐就嗨起来了。有人趁喊了一句:“大哥来一首!”一只麦就不知怎地到了沈昭手里。那另一只麦呢?总不能让老板自己一个唱独角戏吧。

    于是又换了一拨人上去陪他唱。可是卡拉ok机调的是pk模式,谁敢比沈昭评分啊?沈昭看大家都束手束脚地故意让着他,就很有些兴致缺缺。

    上首歌一曲终了的时候,麦被给了宋临。宋临有些哭笑不得,合着打败沈昭的重任转了一圈最后担在他肩上。

    沈昭一手拿麦一手兜地站着,睛斜斜地望向他,意思是说:怕了?

    宋临还真不怵。开玩笑,合唱团站在最前面的。宋临拿起麦就站起来了。

    沈昭的手在屏幕上:“选个慢歌吧。刚才唱太多快节奏的了,震的脑袋疼。”

    说一句想选慢歌简单,可是慢歌大多都是歌。有人在面喊了一声:“唱林忆莲的歌!或者王菲的!”

    大家知沈昭喜听林忆莲,还有王菲,以前团建聚餐的时候他没少秀。

    在昭启,没人知沈昭的取向,他也从来不与员工建立雇佣之外的关系。所以两个男的在一起唱歌没人会想多,反而很有节目效果。沈昭要是和女同事一起唱歌,那才叫真正的不合时宜。

    大家都不知的是宋临也会唱林忆莲的歌。小时候他妈妈最喜的歌就是林忆莲的《伤痕》。

    宋临面无表地站过去,两个人站在同一台机前翻歌单。输林忆莲三个字之后,不知谁的原因两人的手指在屏幕上不小心碰了一,随即都像碰到火球一样弹开了。这一弹开不要,大屏上的歌已经被误选好播放,林忆莲的《为你我受冷风》。

    “”宋临。

    林忆莲那么多专辑,唱哪首不好,偏偏是这一首,偏偏是这一首。

    沈昭却浑然不觉,丝毫不觉得尴尬似得,前奏过去后拿起麦就开始唱。

    “为你我受冷风 寂寞时候

    有人问我是与非 说是与非

    可是谁有真的关心谁

    若是已不可为 你明白说吧无所谓

    不必给我安 何必怕我伤悲 就让我从此收起真心谁也不给”

    沈昭唱的真的很好。低沉的嗓音慢慢地唱这首歌,和原唱相比完全是另一。林忆莲唱的版本有哀莫大于心死,沈昭唱得却像抱着人娓娓来。他的员工们pk输给他,还真不一定是故意让的。

    宋临喜听慢歌,因为慢歌的绪一般都渲染得很好,歌词也有文采。可慢歌还有一个微不足的优,那就是无论是谁,唱歌的时候都会变得十分温柔。

    即使是沈昭,这个无论外表和格都和温柔两个字不搭边的人。

    所以人说,一个声音,一个气味,这两样东西真是奇妙无比。

    包厢的光线被调得太暗了。宋临握着麦克风,掀起从睫方望向沈昭。他的脸又像昨晚一样模糊不清了,不知为什么宋临想起来他说:“你这是昨天的报纸”

    哈哈,宋临无声地笑起来。

    这一会就到他唱了。

    他唱歌词的时候,沈昭一直没什么表地盯着屏幕。站着的姿势也没有变过,就那么一直站到歌曲结束。

    最后大屏幕变红放pk结果,沈昭还是以两分之差赢了。

    “哎!”沈昭慨一声,真是无心柳柳成荫没办法实力不允许我输啊。他向后一靠,坐到沙发上翘起一条。满脸的得意洋洋。

    宋临甩都不甩他。让他去和沈昭唱歌,他本来担任的就是东方朔割的这么一个角

    笑笑闹闹的,这顿饭也就结束了。大家浩浩地坐电梯去大堂,准备打车回家。正好赶上晚峰,租车都往城东跑,不往这扎。大家正百无聊赖地等待晚峰过去,这时苏映梅忽然说了一句:“要不咱们去拍个集照当纪念?正好人齐,还都是统一着装。”

    沈昭:“去旁边的景山公园吧。”那的阶梯是很有名的拍照打卡地,无论是旅游团还是毕业生都喜去那拍。离城堡酒店也很近,走路就5分钟左右。

    大哥一发话,这事就这么定了。

    一群人又江后浪推前浪地朝景山公园军。大家肚都撑得厉害,这么走一走还。就是不敢走太快。只有常年锻炼的宋临和常年健的沈昭在队伍里走得很轻松。

    作者有话说:

    宋临:送对象回家之后,在冬天骑着二八大杠在夜风里横跨整个x市,最终光荣冒的18岁男

    第20章 早知这样

    景山公园是x市最漂亮最有名的公园,也是无数个侣的约会圣地。昨晚刚完冰雹,现在树上银装素裹,树游人如织。

    昭启的同事们稀稀拉拉地站在沿山而建的台阶上,开始排队型。

    大家都穿着一的公司定制的黑羽绒服,只有宋临穿着自己的白棉服,和广大群众显得格格不

    他知自己不需要和他们一起拍合照。还有三周不到的时间宋临的实习就要结束了,他没必要去凑这个人。但在城堡酒店当众转离开太过惹,他打算等摄像师举起相机之前悄悄离开,从北门的公站坐几站车回家,

    阶梯的两侧全是人踩来的小径,弯弯曲曲又四通八达。宋临走到一棵大松树后面,正要成功,忽然有人轻轻地拍了一他的肩:“嗨!”

    回,只见游然咧着大嘴冲他笑得光灿烂。

    “好久不见!”游然伸手,打算搂住宋临的脖

    然后他发现因为有差,自己还得踮脚,于是从善如地把胳膊收回来搭在宋临的肩膀上。

    “”宋临。

    余光好像看见沈昭有意无意地侧过,朝他们的方向瞥了一。还没来得及看清。一阵大风哗啦啦地把树梢上的雪来了。

    “你怎么在这里?”游然拍拍肩膀上落来的浮雪。

    “实习的单位来这里拍集照,你呢。”宋临说。

    “我实习的地方是我爸的公司,我早不去了。开个实习证明就算应付过关。”

    游然挠挠,忽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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