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世书 - 第二章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我从小酷写作,虽然是个坑王,写来的东西不说多么彩,但也曾经在班里被疯狂传阅。而且读者男生比女生多,主要原因是我写的小说大多数都像血少年漫,打打杀杀拯救世界,言玛丽苏小说几乎没怎么在我的青时期现过。

    可能因为我的经历本就是一烂俗的狗血剧,艺术来源生活,我的生活远比小说要刺激得多。

    忘了大概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写了,可能大分人封笔的原因都是由于繁重的学业,我正好相反,凭着一小聪明也能获得不不低的成绩,于是在每次考试前自由复习没有作业的日,就成了我疯狂更新的机会。

    然而最终还是因为初的时候早恋,既影响了我的学业又导致我断更许久。因为我每天在萧森上的力足以透支我的

    反而因为现在没什么事了,才又想拾起笔来,思索半天,翻来小时候那一个个血沸腾的坑,我的心里再无波动,我早已写不来这么积极的东西了,现在的我只剩一地的糜烂生活。

    我的大半人生,写来就是一的狗血剧,连专拍八档的导演都嫌弃的剧本。但我还是想写来,因为除了这方式,我无人诉说。哪怕现在活得像个行尸走,我也要写来,我怕自己哪天连唯一的好都放弃了,那阵,我可能就会真的死去。

    从哪开始说起呢。

    就从我回到家乡开始吧。那天晚上接到的母亲电话,其实是隔阿姨打来的,她说我母亲倒了,被急送往了医院,我急忙连夜买机票飞回家。

    其实母亲一直不太好,尤其是自我父亲走后,连神也一起崩溃了。我本想一直呆在家乡照顾她一辈,可当时鬼迷心窍,听了我母亲的劝以及秦天荣正儿八经的保证和哄骗,我答应和他一起去往遥远的另一个城市上大学。

    大学毕业后,我和秦天荣在一起了,他不愿让我回家,他说等我们结婚了,就把我的母亲接到大城市来生活。于是他又一次安排了我的人生,把我了他的公司,每天“监督”我上班。

    秦天荣是我发小,我跟他幼儿园的时候就认识了,而他的父亲又是我爸妈的上司,所以对他格外信任又尊敬。我能看得,他就是我爸妈的那个“以后跟了他不吃苦”的有钱人。

    其实秦天荣小时候还是蛮可的,我一直觉得他后面像是转了一样,结果发现他其实一直都这样,只是在大人面前装得好。

    不过由于他那天对我的冒犯,我暂时不想提起他。我今天想说的是另一个男人,他是我的初恋,也是抛我消失七年,又突然现的神经病。

    我那天刚看完母亲,她不太好,医生悄悄让我准备后事。我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真正亲耳听见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嚎啕大哭,我回想我这惨淡的半生,唯有父母是那我的光,可现在他们却要一个一个消失。

    我了病房还要,我妈还笑着对我说,她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能看到我嫁人。我本来想说,我可能这辈都不会结婚。但我又不想伤她的心,她和我爸真的对我很好,我从小到大没有过叛逆期,也没跟他们吵过架。

    有那么一瞬间,我都想破罐破摔了,他是人是鬼,我想拉着秦天荣去结婚,满足我妈的遗愿,但是打开手机看到秦天荣追杀似的未接来电时,我又起了一冷汗,给我妈说想去散散心,我就退来了。

    有时候脑还是会恍惚,我怎么还能对那个混抱有幻想呢?真他妈欠

    走的时候虽然火急火燎,但我不是忘记给他说,我是故意的,我翘班没请假,甩了他一掌就玩消失,他现在肯定满世界疯了一样找我,而我回去后也不知会面临怎样的暴风雨,可我还是想叛逆一,他有那么一丝愤怒,我都非常开心。

    在麻木的生活搞一些微不足的小反抗,哪怕要付惨痛的代价,我也在所不惜。

    因为这个时候,我才能受到我还活着。

    我不知不觉走到了学校门,我们小镇上就这么一所学校,从小学直升,我的童年和青期都在此度过。

    然而我居然在校门见鬼了。

    那人仿佛受到我的视线,渐渐转过。在还没看清他面容的一瞬间,我撒就跑,行动快过了大脑,我甚至还没反应过来他是谁,便意识动了起来。

    心只有一个声音在呐喊:快跑!

    我是真的不想再跟他有集。可没过一阵听着脚步声越来越近,他一把拉住我的胳膊:“乔安悦?”

    我气,那熟悉的声音无论过了多少年,依旧能撕扯我的心脏,原来我一直以为我忘记的事,它从来都没有消失过,它只是埋藏在了我心的最,等着某天的雨甘霖唤它破土而缠绕我的心脏,重新折磨我。

    我浑都在发抖,不愿转去看他:“放开我,你认错人了。”

    我说着蹩脚的理由,疯狂挣扎,他死活不放手,我一心急,狠狠地咬了他一,他叫了一声,却依然抓着我,我越挣脱他抓的越

    我了狠心,将他的手咬血,血迹顺着我的嘴来,腥味充斥了我的腔。我快吐了,他居然还想顺势抱我。

    我朝着路人大叫:“救命啊!!非礼了!!”

    过路人纷纷看过来,有带着看“疯神看我的冷漠,也有心的准备从路对面穿过来救我。

    他一就松手了,我就知他最好面。我撞开他转就跑,听见他和心的路人解释说,和女朋友闹别扭了。

    我呸。我吐嘴里的血。

    我几乎不用转去确定,那个男人肯定是萧森,人间蒸发了七年,我没想到居然今天让我遇上了他。

    我没看清他的面容,但那个形肯定是他,我与他了那么多次床单,他的三围、尺寸我闭着睛都能丈量来。

    萧森是我小学同学,我和他的故事贯穿了我的整个青,当时的自己以为遇到了真,现在回想起来,只不过是自己动自己,这故事又臭又,没一值得欣赏的艺术价值。亏我还觉得他是天生忧郁的艺术家,可惜最后变成了程序员。

    萧森在遇见我之前,确实很忧郁,我想这多半跟他那个破烂家有关,不,他那个本不能称之为家,摇摇坠的遇难所罢了,上天好像叫他来渡劫一样。但他沉的格并不妨碍他是我们班乃至整个学校最受迎的男生。

    因为他得确实很帅,不然极度颜控的我当时也不可能被他迷得转向。他五官立,眉骨突窝很睛看起来异常邃,鼻梁也很。要知当时《火影忍者》可是风靡的血漫画,谁能不佐助小酷哥,亦或者《手》里的川枫,哇靠,那可是我的初恋对象。

    然而当时年幼无知,我问我说大想嘛,我脱想去日本找佐助,我哈哈大笑说那是假的,轻描淡写地击碎了一个少女的梦。

    但是我确实在现实生活找到了我的初恋对象,那就是萧森。

  



ql请记住本站地址http://m.quanbl.com
【1】【2】

添加书签

7.2日-文章不全,看不见下一页,看下说明-推荐谷歌浏览器

本站开启了加密功能,部分浏览器不显示第二页 请更换手机默认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